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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43份,样品全部合格;监测蔬菜45品份,不合格样品2份,不合格样品抽样点为坪山区坪山街道国泰路1号坪山综合市场88号档和42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