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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8月28日-9月1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28份,样品全部合格;监测蔬菜40品份,2份样品不合格,具体抽样地点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农贸批发市场1122号档、坪山区坪山街道国泰路坪山综合市场16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