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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48份,1份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抽样位点是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大浪商业大厦一楼大浪市场24号档;监测蔬菜72份,样品全部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