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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深食药〔2016〕264号),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监测猪肉产品样品35份,全部样品合格;监测蔬菜42份,2份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抽样地点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坑梓第三工业区56号第二综合市场7号档和龙华区龙华办事处人民中路龙华华富市场27号档。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