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乐公馆项目(宗地号:T503-0065)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同乐片区中山园路东侧。项目已于2021年2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40305202100010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项目名称由原“深圳市龙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前村同乐片区返还地项目(暂定名)”调整为“同乐公馆”。
(二)建筑分项指标由“住宅1428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调整为“住宅13900平方米,商业38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
(三)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展厅
地址: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南头街道同乐片区中山园路东侧T503-0065宗地内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3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7月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T503-0065宗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0286。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