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我要问 > 业务知识库
(一)材料清单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4、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5、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二)注意事项
执业证在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而注销或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首次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学历证书和实习证明不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