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我要看
经查询深圳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截至2022年1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荟妍堂美容院等48家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向我局申请延续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48个2022年1月5日前有效期届满但未申请延续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公共场所2022年1月5日前有效期届满但未申请延续的单位一览表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5日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深圳市罗湖区荟妍堂美容院等48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告.pdf
2022年1月5日前过期但未申请延续的公共场所信息一览表(有效期结束日期:2021.8.6-2021.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