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对我院院内信息化项目运维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因我院的《一期接口开发及院内信息化补充建设采购》项目的运维符合单一来源“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条件,所以拟采用院内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与原签订项目合同的单位深圳中科金证科技有限公司续签运维合同。
五、采购公告时间
采购公告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本院投诉监督电话28700099转8368,李先生。
六、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2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小姐,0755-28700099-8114;0755-84708282。
十、此公告同时公布
1、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2、医院院内公示栏;
3、医院OA通知公告栏。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