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区政府社区医疗服务站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区政府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法定代表人由“陈旭”变更为“邓颖”。
二、同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区政府社区医疗服务站的主要负责人由“滕雅萍”变更为“王雪刚”。
三、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