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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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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指南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01-05 15: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病人在医院门诊(或急诊)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入院(住院)治疗,如需要入院诊治,医生会为病人开具入院通知单,并向病人及家属告病情,如病人及家属不同意入院可与医生协商,如同意入院可凭入院通知单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

  2、病人或家属持入院通知单、身份证(或户口本)连同门诊(急诊)病历,医保病人须持医保卡,到住院部入院处置室办理处办理入院手续:

  ①在入院处置室先填写入院登记表,然后测体温、血压、脉搏,填写登记表时,要详细如实填写病人及家属的信息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住址、电话等,以便有事可以及时联系到病人或家属。

  ②到窗口办理手续,预交一定的押金,医保病人要交医保卡,危重病人可以先入院后补办手续。

  ③入院手续办理完毕,可乘电梯去相应的病房。到病房护士站将入院手续交给护士即可。

  3、到病房后,先称体重,护士会发给您一套病号服,及床上用品,个人洗漱用品自备,到病房后,换上病号服,自己的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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