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深圳市宝安区森道尔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提交变更有关事项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宝安区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职业成人教育科:电话(传真)27781377;
纪检审计科:电话2775131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