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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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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周同明
嘉宾: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周同明
主题 《深圳市南山区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 2022年1月20日 16:30
嘉宾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周同明
主办单位 南山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

  欢迎大家观看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解读南山”是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办的访谈栏目,主要是围绕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邀请南山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全方位解读南山区重要政策文件,为民生焦点答疑解惑,公开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打造南山区透明、阳光、亲民的政务公开环境。

  本次“解读南山”系列访谈,邀请到的是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周同明,请他来解读《深圳市南山区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订背景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周局好!

  周同明: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为妥善解决南山区当前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山区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南山区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您先给大家具体介绍下《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周同明:好的,主持人。《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房屋安全问题关系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参照我市现有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是解决我区当前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问题的需要。

  我区老旧瓦房房屋因建设标准偏低,使用年限较长,部分出现使用安全问题。基于我区老旧瓦房房屋存量大、治理难度高的现状,原有的管理手段和方式亟需进行调整与革新。为明晰各方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对老旧瓦房房屋进行有序、有效的管理,需要出台解决老旧瓦房房屋安全问题的管理文件。

  主持人:《管理办法》主要是解决老旧瓦房房屋安全问题,能否介绍一下《管理办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周同明:好的,主持人。该管理办法共7章。

  《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老旧瓦房房屋的范围、管理原则及经费安排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部分对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在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划分。

  第三章房屋安全管理部分对老旧瓦房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以及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和信息更新进行了清晰明确的规定。

  第四章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部分对老旧瓦房房屋检测鉴定主体、委托主体及鉴定结果分类进行了划分。

  第五章房屋安全隐患治理部分重点介绍了老旧瓦房房屋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

  第六章、第七章是关于法律责任及相关术语含义。

  《管理办法》紧紧围绕第三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分工”的管理原则展开,易于理解和实际操作。

  主持人:《管理办法》从范围,到分工,再到具体治理措施,都非常详细清晰,《管理办法》中有哪些亮点呢?

  周同明:《管理办法》亮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从事前预防出发,将预防和治理相结合。明确了老旧瓦房房屋的巡查、排查及鉴定工作的内容,细化了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老旧瓦房房屋后具体的分类处理措施,使我区的老旧瓦房房屋的治理更具可操作性,从而更好地解决老旧瓦房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界定了各方的责任边界。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明晰了老旧瓦房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厘清、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方在履行老旧瓦房房屋管理职责中的无序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主持人:刚刚您提到《管理办法》中包含了排查和鉴定的工作,能否介绍一下排查和鉴定分别是什么意思?

  周同明:这个也分为两部分。首先,排查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工程资料、场地、地基基础、上部结构的损伤和变形进行检查、检测,对房屋的使用安全做出综合评价的活动。

  其次,鉴定是指,是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对房屋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等的安全性以及适用性和耐久性等的进行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价等一系列活动。

  排查后会出具相应的排查报告,鉴定后会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鉴定与排查相比,检测方法、内容会更多更全面,分析评价程度更深入。通常排查时间在前,如排查后属于需鉴定的分类,再行鉴定。但如果属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应当委托鉴定的情形,可以直接进行鉴定,不一定需要经过排查程序。

  主持人:排查的分类以及鉴定等级、处理意见是指什么呢?

  周同明:这个问题非常好,第一次浏览《管理办法》可能会觉得排查和鉴定的分类和等级比较复杂,下面我来解释一下:

  首先,“老旧瓦房排查结论分类”是指排查机构依据《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等规范的要求进行老旧瓦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将老旧瓦房房屋排查结果分为A、B、C三类。

  1.A类房屋:可继续使用,或仅需对损伤进行处理后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瓦房房屋;

  2.B类房屋:可观察使用,但应当对损伤进行处理,当房屋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鉴定的老旧瓦房房屋;

  3.C类房屋:根据老旧瓦房房屋的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C1类、C2类、C3类,C1类房屋:指采取修缮、加固或拆除加建部分等措施后可消除安全隐患的老旧瓦房房屋,此类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后可将房屋安全隐患类别判定为A或B类;C2类房屋:指需要进行鉴定的老旧瓦房房屋;C3类房屋:指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后续处理的老旧瓦房房屋。

  其次,“老旧瓦房危险性鉴定”是指老旧瓦房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栋为单位,依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根据老旧瓦房房屋的危险程度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1.A级:无危险构件,老旧瓦房房屋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老旧瓦房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老旧瓦房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栋危房。

  从上述的等级分类可知,如果老旧瓦房房屋经鉴定为C或D级,已经属于危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也明确了如果老旧瓦房房屋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房屋实际状况在鉴定报告中明确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观察使用;2.处理使用;3.停止使用;4.整体拆除,进行分类处理。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的“观察使用”是什么意思?谁来“观察”?有什么处理措施呢?

  周同明: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且应当“观察使用”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向老旧瓦房房屋安全责任人送达《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

  老旧瓦房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委托鉴定机构编制观察使用方案,确定对老旧瓦房房屋进行监测的内容和频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自行观察使用。观察期结束后,老旧瓦房房屋安全责任人应进行复鉴定,确认解危后方可继续使用。

  主持人:好的,感谢周局的精彩解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深圳市南山区老旧瓦房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许多企业和市民对这份文件非常关注,我们也收到很多网友的提问,还请周局为网友解答一下。

  主持人:网友“大千世界”提问:如果老旧瓦房鉴定后是危险房屋,还可以继续租住吗?

  周同明:对经检测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老旧瓦房房屋,应当及时治理、解危,不得在治理、解危前用于出租或者生产经营活动。谢谢这位网友的关注。

  主持人:网友“不羁的风”提问:老旧瓦房检测鉴定的费用谁出啊?

  周同明:老旧瓦房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以单独或者会同第三方责任主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房屋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周局接受我们的访问!今天的政策解读到此结束。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将定期举行。

  “解读南山”是“南山政务互联网+”的内容之一,由“线下+线上”两大部分组成。线下,我们将围绕南山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居民朋友们最关心、关注的问题。针对南山区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全方位权威解读政策内容。线上,同步在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栏目公开。

  希望网民朋友们关注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参与“解读南山系列访谈”。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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