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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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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项目管理科负责人王艾芝
嘉宾: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项目管理科负责人王艾芝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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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19年10月31日(周四)下午4:00
嘉宾 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项目管理科负责人王艾芝
主办单位 南山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

  欢迎大家观看“南山政府在线”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解读南山”系列访谈是“政企面对面”的组成部分。“政企面对面”是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了进一步优化南山营商环境、提升城区竞争力首创的政务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是通过云视讯技术,在企业和政府之间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

  “解读南山”主要围绕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邀请南山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全方位解读南山区重要政策文件,为民生焦点答疑解惑,公开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打造南山区透明、阳光、亲民的政务公开环境。

  本次“解读南山”系列访谈,邀请到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项目管理科负责人王艾芝,请她来解读《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制订背景和具体的政策措施。

  王艾芝: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为响应“强区放权”改革工作,各区在深圳市现有的城市更新政策基础上,都陆续出台了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您能为大家介绍下为什么要制定《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吗?

  王艾芝: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及其实施意见,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南山区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明确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细化优化城市更新工作流程,融合产业监管措施与城市更新审批程序。

  主持人:“强区放权”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和主要职权有哪些?

  王艾芝:南山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是南山区城市更新的主管部门。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区建筑工务署、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等22个职能部门及8个街道办事处。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暂行办法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并根据主管部门请求,对城市更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助、配合、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对各街道办的职责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是为什么?

  王艾芝:是的,因为各街道办对辖区城市更新项目情况最了解,所以在征求项目辖区街道办的意见后,再开展各阶段的城市更新工作,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各阶段的审批程序。

  街道办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职责有:

  在计划、规划审批方面,街道办应对划定更新单元的必要性、划定范围的合理性、专项规划的编制等提出意见,对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建筑物相关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

  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街道办会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开展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工作,对城市更新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等集体用地的使用、集体资产处置提出初步意见;

  在项目监督管理方面,街道办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协助区住建局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安全进行监管,对有关城市更新工作的信访、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城市更新工作正常秩序。

  主持人:目前我市已有多个区出台了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相比而言,主要有哪些特点呢?

  王艾芝:相比其他区的实施办法,《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主要有两个亮点:

  一是加强了对“两房”配建的监管,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需核查并落实政策性住房建设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监管协议中有关配建类型、比例、规模布局及建设标准等要求。

  二是强化了涉及产业升级的城市更新项目监管,在计划、规划、实施主体确认、用地审批、预售等阶段,增设了产业监管的内容,以保障本区的产业发展空间。

  主持人:好的,感谢您的精彩解读,让大家更好的理解了《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许多企业和市民对这份文件非常关注,我们就收到很多网友的提问,请您也为网友解答一下。

  主持人:网友“海阔天空”问:南山区作为产业发展大区,尤其关注产业的发展,《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在产业监管方面有所创新,产业监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哪方面?

  王艾芝: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在计划审批阶段,明确要求涉及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项目,应提交产业监管部门对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的书面意见。

  在规划审批阶段,明确要求涉及产业发展的城市更新项目,应提交产业规划研究报告和招商引资方案。

  在实施主体确认后,明确要求城市更新项目涉及产业发展的,实施主体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区产业监管部门签订项目产业监管协议。

  在用地审批阶段,明确要求城市更新项目涉及产业发展的,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等应还应符合项目产业监管协议要求,并且项目产业监管协议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在项目预售阶段,区住建局应就项目产业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征求区产业监管部门的意见。

  主持人:网友“水至清则无鱼”问:作为搬迁人或被搬迁人,我们最关心的是项目实施监管,请问《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中对资金监管是如何规定的?

  王艾芝:这位网友的问题很有针对性。是这样的,对于资金监管,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要求,提供银行保函方式进行资金监管,或者与银行及主管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由三方共同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监管资金由“两年期的过渡安置费用”和“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两部分构成。其中,过渡安置费用以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载明的标准为准,有多个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计算。

  实施主体完成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履行完毕搬迁补偿安置义务,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核减监管资金金额。实施主体履行完毕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实施主体可向主管部门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主持人:好的,谢谢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项目管理科负责人王艾芝为广大网友与观众详细进行解读。

  今天的政策解读到此结束。“解读南山”是“南山政务互联网+”的内容之一,由“线下+线上”两大部分组成。线下,我们将围绕南山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居民朋友们最关心、关注的问题。针对南山区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全方位权威解读政策内容。线上,同步在“南山政府在线”上公开。

  希望网民朋友们关注“南山政府在线”,关注“政企面对面”,参与“解读南山系列访谈”互动。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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