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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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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0 11:24

名 称:《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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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20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建筑领域发展实际,市住房建设局会同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按照我市专项资金改革工作部署,重新梳理支持政策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府办〔2018〕16号)“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各主管部门在完成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后,理顺资金政策和资金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等改革指导意见,市住房建设局取消了“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保留原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社会的扶持部分,并规定了专项资金申请与发放等程序性事项。现需要进一步结合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制定政策文件,明确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实体内容。

  (二)专项资金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要进一步放大作用

  2012年我市设立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加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至2020年共计投入2.4亿元,重点扶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资金投入引导效果明显,引导培育了一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产业,累计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268万平方米,每年节约电力1.7亿千瓦时,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1.2亿平米,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从5%增长到38%,绿色物业管理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70个物业项目获得了市级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标识。进入新时代,国家对绿色低碳提出更高要求,仍需继续提供扶持政策加以保障。

  二、主要内容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若干措施》重点针对专项资金制定扶持政策,涉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政策已在相关政策法规中体现,此次不在《若干措施》中重复规定。《若干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高标准提升建筑建造质量。通过鼓励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示范应用,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创新示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先进标准集成应用项目建设等措施,夯实新城建、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基础,推进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建筑运行绿色化低碳化。通过支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绿色物业等措施,节省建筑使用阶段的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三)加强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利用。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引导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标准支撑。主要从加强建筑领域高质量、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为本市建筑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政策亮点

  (一)聚焦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低碳化,抓关键环节和重点环节,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带动效应。在扶持政策制定中,对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达到绿色目标的,不再使用财政资金支持。支持政策聚焦于建筑建造、运维、绿色消纳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放在有应用推广价值、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成果上,使真实做出绿色业绩的企业能够得到财政支持。

  (二)响应国家碳达峰战略要求,将碳达峰支撑项目纳入措施范围。以政策引导减少建筑碳排放, 推动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对超低能耗建筑扶持,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力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鼓励绿色建筑创新发展,推动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对BIM信息技术、装配式建筑予以支持。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积极突破重大技术,推进核心技术、标准以及关键产品研制,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典型场景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行业深度融合。

  (四)体现以人民为中心,重点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运行能耗,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通过补助引导手段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培育一批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无废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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