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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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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16:51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方案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07 【字体:

  一、解读提纲

  (一)背景说明

  (二)制订过程及内容

  (三)政策意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解读形式

  政策解释。

  三、解读途径

  相关材料将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

  四、解读时间

  解读《通知》的时间,拟与《通知》发布时间保持一致。

  附件:解读内容

  附件

  政策解读内容

  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在深入调研、科学测算并统筹考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将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现作出解读说明如下:

  一、背景说明

  自2018年8月1日起,我市施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广东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考虑到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2019、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目前,该最低工资标准已实施36个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明确指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4号)进一步明确,“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目前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已实施三年,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最长调整期限,按规定应作调整。

  二、制订过程及内容

今年主要参考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关键因素,考虑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对标国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情况,并广泛听取劳动者代表、企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360元/月,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2元/小时。

  三、政策意义

  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助于确保我市居民收入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吸引保留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关系到企业薪资调整,促使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同时有利于提高城市薪酬竞争力,吸引更多劳动者来深就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同时,我市将密切关注各地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情况,综合运用数据统计、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咨询、三方协商等方式方法,及时开展我市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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