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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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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13 14:19

名 称:关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5-13 【字体: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制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

  二、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国家、省相关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产业规划、政策和措施,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确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现代产业体系领域。通过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应用推广及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相关产业发展。

  (二)高质量发展领域。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领域。支持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创新能力质量品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开拓市场,扩产增效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

  (四)国家、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由地方配套安排资金的其他支持领域。

  (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领域。

  三、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

  《管理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拨款。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正透明、依法依规、绩效优先、合理统筹的原则。

  五、《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定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内容,提出编制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的要求,规定专项资金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共三条。对照参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同部门和单位承担的事项内容,分别规定各自职责。市工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受理审核、资金分配、预算编制和执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承担管理责任。市财政部门承担专项资金整体调度、监督检查等职责。其他部门(单位)配合市工信局、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条件和方式,共六条。明确专项资金的重点使用范围领域,规定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市工信局依据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产业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内容和要求,申请指南按照规范化、模板化制定和发布,形成专项资金管理的分层体系,提高资金管理工作效率。

  第四章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共十二条。强化刚性预算管理,未列入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的,一般不予安排预算。规定预算编制时测算分年度资金需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预算执行时制定预算支出年度计划,预算执行率列入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年度资金决算纳入部门决算并向社会公开。规定申报单位申请专项资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申报项目立项审核的一般实施程序,对特殊事项和情形立项的具体要求。规定专项资金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重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项目审核、评价意见应向申报单位反馈。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审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统筹各区(新区)归口部门参与专项资金管理分配。

  第五章绩效管理,共五条。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导向”,以及绩效闭环管理,规定市工信局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项目绩效管理以及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使用。获得资金的申报单位应自觉接受市工信局、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核算制度, 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市工信局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八条。加强对资金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参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各类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结合我市专项资金管理实际,规定参与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部门、专业机构、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审核、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以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三条。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明确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项资金预算部门预算,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分配进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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