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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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2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为什么要印发《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
答:为了健全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机制,公平合理地分配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兜底保障作用,特别是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优先入住权益,我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深府〔2013〕54号)、《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指引(试行)》(深民〔2015〕5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参加轮候入住养老机构?
答:首先,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其次,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限且主要设置护理床位,重点面向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三、目前,可以申请哪些养老机构?
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如其他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接受跨区轮候时,亦可选择跨区轮候。申请人为重度失能的或户籍所在区暂无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可选择市级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轮候。
街道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暂不纳入轮候范围。
四、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需要通过什么方式申请?
答:申请人首先应登录“深圳民政在线”,点击链接“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评估轮候平台”,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号码后六位),进入网页后点击“预约评估机构”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预约。随后按照约定日期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评估机构参加评估。(注:“评估轮候平台”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启用,网址:https://szyl.ztehealth.com:8018/Szyl/web/ng/gblh/mw/a/index.html)
五、评估机构可以提供上门评估服务吗?
答:原则上申请人应自行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前置评估。如有特殊情况需上门评估的,评估机构应为行动不便且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评估。
六、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但不会电脑操作怎么办?
答:申请人可请监护人、其他亲属、朋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登陆网上平台进行申请,也可以直接到有意轮候入住的公办养老机构,并通过该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登陆网上平台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如果属于优先保障对象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老年人、享受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应提供由户籍所在区(新区)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应提供由户籍所在区(新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残疾的还需提供残联核发《残疾证》;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需提供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章)或相应证明材料。
七、网上申请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答:网上申请需要填写的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二是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三是申请人的申请志愿,包括申请入住的公办养老机构。此外申请人需设定6位数字的查询密码,方便申请人随时查询,同时维护个人隐私。大部分项目均采用选项形式,每一项均有填写指引,以便于申请人正确填写。
八、网上申请轮候有二个通道,申请人应该选择哪个通道才正确?
答:根据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我们将轮候通道划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优先保障通道对象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等具有我市户籍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其中,特困老年人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区(新区)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或敬老院,确实无法安排的,由特困老年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可以纳入优先保障通道。
普通轮候通道对象为:除前款情形之外的,具有我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人应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通道进行轮候。其中选择“优先保障”进行轮候的,需在网上平台上填报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号码(评估时需审核原件)。如果申请人填报的申请信息(优先保障信息)与实际不符,入住评估时将被取消本次轮候资格。
九、在轮候过程中,如何申请变更轮候通道?
答:在轮候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的“变更申请”栏目及时更新申请人所轮候的通道。其中,由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普通轮候对象的,经网上平台审核变更,按照申请人综合评估分数在普通轮候通道轮候;由普通轮候对象转变为优先轮候对象的,经网上平台审核变更,按照申请人综合评估分数在优先轮候通道轮候。
十、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到我的轮候名次?
答: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平台,点击“进度查询”栏目,通过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包括申请人的轮候名次、轮候状态等信息。
十一、评估机构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评估的?
答:为确保入院身体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评估机构将依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能力评估,并据此安排不同的护理床位。
十二、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公办养老机构的身体评估结果,应该怎么处理?
答:需于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评估轮候平台提出复检评估申请,由复核机构进行复评,复核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出具复核评估结论并上传至评估轮候平台。其复核评估结论为最终结果。
十三、在《办法》实施前,我已经在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轮候,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答: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轮候人员已由各公办养老机构统一将申请人的综合信息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录入评估轮候平台,请申请人与该公办养老机构联系查询轮候情况,并获取初始密码。如有疑问,可与该公办养老机构联系。
十四、申请人的户口不在深圳市,但是现在常住深圳,可以申请评估轮候吗?
答:目前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暂不接受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轮候入住。市民政局将会根据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情况和轮候需求适时决定是否向非本市户籍老年人开放,并通过各类公开途径发布信息。
十五、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答:市民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755-25620354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