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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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3 00:00
名 称:《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计划》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9月我市印发实施《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以来,有效提升了环境空气质量。2014至2017年空气质量连续四年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十位。2017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下降26.3%,超额完成了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任务。尽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工作遭遇减排瓶颈,2017年全市PM2.5浓度较2016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2018年1-3月全市PM2.5同比也升高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增进市民的蓝天幸福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大气质量,保持“深圳蓝”的亮丽城市名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深圳”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市政府组织制定了本行动计划。
二、深圳主要大气污染来源是什么?《计划》有什么针对性治理措施?
答:根据深圳市大气PM2.5来源解析研究,机动车排气污染是我市最主要的大气PM2.5来源,约占41%;其他主要源包括扬尘(12%)、工业VOC转化(11%)、其他工业过程(4%)、远洋船舶(11%)、电厂(8%)和生物质燃烧(3%)等。针对上述主要污染源来源,《计划》提出了十大工程合计125项具体任务。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力争提前供应国VI标准车用燃油,提高轻型柴油车新注册登记及转入标准,控制中、重型柴油车总量,扩大柴油车限行范围,实现出租车100%纯电动化,新注册登记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车,推广安装DPF,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二是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加强监管,确保停泊深圳港区的船舶全部使用低硫燃油;加快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使用率;推动靠泊深圳港的船舶在珠三角排放控制区航行期间使用含硫量≤0.1%m/m的低硫油。三是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工程机械,启动深圳机场特种车辆“油改电”;整治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四是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新建工业涂装项目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已建成项目限期整改。实施更严格的电厂排放标准,开展燃气发电机组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或烟气脱硝改造,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至15毫克/立方米以下;执行国家最严格的高污染燃料标准,实现工业锅炉100%使用清洁能源。五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扬尘防治措施必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2018年5月1日起,未达到“7个100%”要求的工地,全部依法责令停工整改。
三、如何通过限制柴油车、发展新能源车,实现《计划》提出的城区物流电动化目标?
答:目前我市物流货运车辆主要为柴油车,具有污染大、治理难的特点。深圳市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占机动车保有量不到10%,但污染排放占机动车总排放高达80%以上,必须严格控制。根据车辆用途,柴油车分为客运和货运两类,无论是从排放量还是保有量,深圳市柴油货车的占比均远高于柴油客车,因此柴油货车污染控制是柴油车治理的重中之重。总体思路是对柴油货车和异地货车的使用进行限制,给予电动货车优先路权和营运权,促进纯电动车替代传统的轻型柴油货车,逐步实现地区物流电动化。
柴油货车中,重型和中型柴油车主要为跨境(地)疏港物流车辆,呈流动性污染特征,车辆行驶通过我市时,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但由于其流动性强、流动区域范围广,监管难度较大;同时受技术瓶颈制约,新能源的可替代性也不强。轻型柴油车则主要为总质量4.5吨以下的货车,广泛应用于城区物流方面,以市内短途运输居多,这部分车辆数量大,对本地污染的贡献也较大。根据我市2017年机动车排放统计数据分析,轻型柴油货车17万辆,占柴油货车总数的59%;轻型柴油货车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5.5%,但其排放的PM2.5和NOX均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19%。同时,轻型车辆的新能源技术较为成熟,可替代性也较强。总体而言,在柴油货车中,轻型柴油货车的保有量多、对本地污染贡献大、新能源技术应用的可替代性强,因此,将针对性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解决轻型柴油货车污染问题。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研究经济鼓励政策,对存量轻型柴油货车给予补贴,鼓励其提前淘汰更换为纯电动车;二是针对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通过控制增量、消化存量两方面入手,推动其逐步更换为纯电动车辆。增量方面,禁止轻型柴油货车新申请办理营运资质登记;存量方面,鼓励其通过享受经济鼓励政策更换为电动车。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向交通运输部申报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同步在深圳边界区域试点建设生活物资转运基地,异地重型货车运输的物资在转运基地卸货,再通过纯电动货车集中统一配送,既减少异地重型货车的污染,又推动了纯电动货车的发展。四是建设“绿色物流区”,在我市的部分商务区禁止除取得交警部门许可的柴油货车营运,即仅允许电动车营运,给予了电动车在营运方面的优先权。五是进一步加大异地货车的限行力度,通过一系列措施限制本地柴油货车使用的同时,也要同步加大对异地货车的限制。六是给予纯电动车优先路权,如对柴油货车限行的时段和路段,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对纯电动货车免予限行。七是加强充电桩的建设,提高电动货车在充电便利性。
四、《计划》在工业污染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工业方面,主要有三大治理重点。一是重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工业VOC排放源的排放量占全市VOC排放约52%,是我市第一大VOC排放源,主要排放行业为电子制造业、印刷业、塑胶制品业和家具制造业等行业。《计划》要求2018年8月底前,重点行业全部依法实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改造,否则依法责令停产。二是提高电厂排放标准。全面开展燃气电厂低氮燃烧器升级或SCR脱硝改造,将燃气发电机组额定工况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5毫克/立方米以下,强化妈湾电厂燃煤机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到达国家最严格的超低排放标准。三是全面淘汰污染锅炉。现存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约140台,大部分锅炉为非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且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部分锅炉未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废气超标严重。我市将积极推进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污染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市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五、市民普遍感觉深圳工地扬尘污染较重,《计划》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扬尘污染是我市PM10和PM2.5重要污染源。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不到位、行业管理不到位、检查执法打击力度薄弱等问题,《计划》明确:一是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做好市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属地执法管理工作交接,指导和协助各区对市管工地进行扬尘检查执法和行政处罚。二是要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所有建设工程工地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统称“7个100%”)。2018年5月1日起,未达到“7个100%”要求的工地,全部依法责令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