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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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1-13 00:00
名 称:关于《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规范》的标准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2018年9月10日,《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应急处置规范》(SZDB/Z 324-2018)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结合电动公交车运营风险分析,从整体和系统化视角出发,对电动公交车运营中各类突发情况的安全应急处理进行规范,包括运营安全的风险分析、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等主要内容,并遵循“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理念,对整体安全应急管理能力进行持续改进和提升。实现了深圳市纯电动公共汽车应急处置标准建立的零突破。
一、背景情况
自2009年起,随着在“十城千辆工程”的推动,我国25个城市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市前瞻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推动城市交通行业新能源改革,为深圳市公交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交通能源结构的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累计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16359辆,日均行驶总里程达285万公里,全市专营公交车辆实现了纯电动化,已成为全球公共交通使用电动汽车数量最多、车型最全、运行规模最大的城市。
目前,深圳市电动公交车辆使用率和人员乘坐率持续增长,需求巨大,但尚无相关配套标准对电动公交车运营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规范与指导,这增加了深圳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管理、监督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市电动公交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电动公交车运营安全应急处理的相关标准亟待制定和实施。
二、目的及意义
本标准旨在根据电动车特性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对电动公交车运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规定,指导、规范电动公交车运营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确保深圳市电动公交车应急援救工作迅速、有效地开展,将事故损失、社会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全市电动公交车的有效营运管理和市民出行安全。
三、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组织应急机构与职责、培训演练、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报告、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运营组织应急响应、信息发布、资源支持与保障、应急处置评估与总结等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从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应急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值班室)、应急行动组几方面规定了应急组织与职责的技术要求。
(二)培训演练
从编制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几方面规定了应急管理改进的技术要求。
(三)预防与应急准备
从制定具体应急预案、配备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应急设备几方面规定了预防与应急准备的技术要求。
(四)监测与报告
从建立信息监测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信息报送流程、信息报告形式几方面规定了监测与报告的技术要求。
(五)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不安全因素分类
从车辆、人员、道路和环境几个方面对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类。
2.现场应急处置
规定了纯电动公共汽车运营中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针对车辆的漏电触电事、燃烧、故障等事故,人员的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事件,道路的中断、积水等事件,以及恶劣极端环境下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技术要求。
(六)运营组织应急响应
规定了运营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四个等级: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特大事件(Ⅰ级)。并对运营组织制定了应急响应的相关技术要求。
(七)信息发布
从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方面规定了信息发布的技术要求。
(八)资源支持与保障
从技术储备和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几方面规定了资源支持与保障的技术要求。
(九)应急处置评估与总结
提出运营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进行全面总结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