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49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1-19 00:00
名 称:《关于促进深圳市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为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深圳大铲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功能优势,打造以平行进口汽车为特色的综合性汽车产业集群,促进进口拓展和消费回流,通过对汽车行业协会以及行业内企业调研,认真研究其他区域的相关政策,系统分析我市平行进口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从产业链整体发展的角度,提出《关于促进深圳市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分为5个部分共计11条:
第一部分完善口岸配套设施建设,从建设临时停放库、争取就地保税仓储政策、完善口岸汽车平行进口配套检测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汽车进口市场主体;对平行进口汽车调拨物流及保税仓储费用、经营服务性收费、航线补助、认证资助、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等方面提出全面的产业扶持措施,突出政府财政在产业培育期的作用。
第三部分优化汽车进口营商环境,立足先进通关理念,提出开展进口汽车同业联合担保改革试点、一站式作业、“5+2”预约式个性化通关、无纸化报检、数据交互、现场验估、税费征收、预审价、汇总征税等通关便利化措施,建立通关事务服务小组,争取大铲湾口岸通关效率优于国内其他整车进口口岸;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从创新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创新供应链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完善综合保障机制,建立由分管市领导为召集人的深圳市汽车平行进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鼓励成立行业商协会,强化行业自律。
第五部分其他,明确措施适用范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