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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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9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安全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16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就森林生态安全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论断,要加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党的十九大在十八大的基础上再一次吹响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号角,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对林业建设与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日益严格、规范。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的工作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提出了什么措施?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本、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原则,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工作意见》主要从以下10各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
一是妥善处理城市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制度,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属性;四是理顺辖区林业部门、街道、市属森林经营单位权责关系,落实市、区、街道三级共管共治机制,强化林地的监控和管理;五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和预申报制度,规范审批,加强事前事后监管;六是强化森林执法,坚决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七是完善管理机构充实专业力量,夯实森林资源基础,加强林业与其他部门资源数据的互通共享,按照最严格的方式处理林地数据问题;八是积极作为,严肃对待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九是进一步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依托省林业研究机构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开展全市域卫片季度检查等林地管理新机制新模式;十是定期召开全市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例会,集中研究解决林地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业执法体制机制等动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