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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9-10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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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9 00:00

名 称:《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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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29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当前,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推动着经济社会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加速跃升,人工智能领域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焦点。党和国家已将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从国家战略层面进行整体推进。

  当前,深圳的人工智能产业已具雏形,智能化应用场景丰富多样,终端消费品供给旺盛,拥有一定的软硬件发展基础和强大的产业发展潜力。应用场景层面,人工智能在娱乐、家居、安防医疗、自动驾驶等领域正进行迅速突破。软硬件发展基础方面,深圳在计算机视觉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在算法、芯片、传感器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基础,在无人机、服务机器人、智能医疗、自动驾驶等领域涌现出一批优势企业。

  但也应该看到,深圳人工智能领域生态圈尚不完善,产业发展还面临系列瓶颈,应用场景发展不均衡。为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发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对于实体经济、民生服务、城市运营和政府管理的支撑与促进作用,坚持市场引领、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着力构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

  二、《行动计划》基本情况

  (一)编制过程

  一是全面梳理政策。深入学习、研究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并与北京、上海、浙江、安徽、贵州和江苏等地人工智能政策比较分析,结合我市人工智能发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实际需求,确定重点发展领域、方向。

  二是广泛收集意见。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多次邀请市内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企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召开专题座谈,听取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推动我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的草案。

  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年11月28日,王立新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研究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专题会议。会后原市经贸信息委研究、汇总了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的前期成果,收集、采纳各有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5年)》并提请市政府审议。2018年12月21日,学峰、立新副市长主持专题会议研究了行动计划。会后,按领导要求,原市经贸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行动计划作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深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四章,主要包括了深圳市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行动计划》明确了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指导思想,即以大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为路径,以构建开放共享平台为支撑,以加快部署人工智能场景和应用为先导,以培育智能经济体系为主攻方向,夯实人工智能算法、芯片等核心基础环节,发展智能家居、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产品,推动人工智能特色应用示范,促进技术攻关、产品应用和产业培育“三位一体”发展,将深圳发展成为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和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

  (二)发展目标

  《行动计划》确立了深圳市发展人工智能的两个阶段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示范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开放创新平台成为行业标杆,人工智能成为助推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人工智能产业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到2023年,我市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取得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开放创新平台成为引领人工智能发展的标杆,有力支撑粤港澳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成为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应用先导区。人工智能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三)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通过进一步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全方位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能力、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出主要任务如下:

  一是强化前沿基础研究,推进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建设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及一批创新载体,前瞻性布局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重点攻关领域,提升产业引领和技术支撑能力。

  二是推动智能产品创新,培育梯次发展产业集群。支持智能芯片、传感器、机器人、无人机、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新兴产业集群。

  三是拓展智能应用场景,深化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人工智能在产业经济、民生生活、智慧城市等领域的融合应用,结合智慧深圳建设需求,搭建一系列智慧城市运行及智能产业融合的应用场景,打造国际领先的融合应用先锋区。

  四是完善创新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服务支撑平台。依托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主体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基础创新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统一完备的支撑服务力量。

  五是聚集培育高端人才,打造人工智能人才高地。加快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团队,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布局人工智能学科,形成梯次完备的人工智能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增强人才对于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作用。

  六是充分研究风险挑战,前瞻构建伦理法规标准。研究制定数据公开、数据安全、数据资产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推进人工智能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和评估体系。

  七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营造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发挥各区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打造“总部基地+研发孵化+高端制造”的“一轴两廊多节点”的空间格局,建设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引导产业因地制宜、特色集聚、区域协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从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工智能领域各类创新主体的联系和互动,形成合力。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市级战略新新兴产业发展、科技研发、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等专项资金,以及各类产业基金向人工智能领域倾斜,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三是强化产业跟踪,积极开展对计划目标的跟踪监测,关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动态,适时调整发展重点。四是完善法治环境,推动制定伦理规范、安全管理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和规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促进人工智能行业和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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