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000000-02-2019-10943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6-26 00:00

名 称:关于《深圳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深圳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6-26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深圳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方面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总结提炼地方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全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同年12月,广东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粤府办〔2018〕51号,以下简称省《工作方案》),推出了30条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推动广东省成为全国政务服务质量最优、效率最高、人民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照《指导意见》和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经过详细讨论和论证,初步形成方案初稿。经广泛征求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并与主要部门反复沟通,梳理形成《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群众在审批办事过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既贯彻落实了《指导意见》和省《工作方案》要求,又体现了深圳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色。

  (一)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提出了量化要求。“马上办”:2019年底前,以市为单位,市、区、街道三级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现场办理事项,力争即办比例达到1/4左右;2020年底前,力争达到l/2左右,简易事项实现100%即来即办。“网上办”: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就近办”:2019年80%以上可在就近的实体政务大厅申办,2020年实现100%可在就近的实体政务大厅申办。“一次办”:2O19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以上“最多跑一次”,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还要求公布市、区、街道、社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相比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四办”目录清单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更加直接。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服务标准化是向所有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的便利化审批服务的必要条件。《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实现同一事项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同时,建设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分厅效能监督系统,对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情况、异常情况、效能投诉、业务咨询等进行实时监测,将超时办结等异常情况对社会公告。利用效能监督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运行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对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评价。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人在证途”饱受诟病,各种“奇葩”证明成为笑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同时,加强部门、地区之间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切实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运作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使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像超市购物一样便利,像网上淘宝一样快捷。二是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进一步加强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方便市民和企业就近办事,实现市民办事不出街道,企业办事不出区。

  (五)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应用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提升政务服务系统建设集约化水平。促进政府部门之间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相关数据互认共享,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全面推广“i深圳”办事平台,以“市民用一个APP畅享城市服务”为目标,将其建设成为全市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汇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提供“一屏一账号”线上服务统一入口,实现“一屏智享生活、一号走遍深圳”。2019年,“i深圳”便民服务项目将超过1100项,基本覆盖群众日常所需的高频服务领域。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建设完善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专业咨询投诉系统,实现审批服务事前可咨询、事中可求助、事后可投诉,畅通政民互动、政企互动渠道。

  (六)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实施方案》在便民利企方面推出了许多新做法。比如,在开办企业方面,改革前全国平均时间为20多个工作日,国务院要求在2019年上半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备案、申领发票等服务,2019年底前,推进“三十证合一”和“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应用,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不包括银行开户时间),提前、超额完成国务院规定的改革任务。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进一步提速提效,在资料齐全、权属清楚的前提下,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等13类登记业务(上述类型均不包括批量件)受理后“1小时”办结。在审批模式方面,加快推广容缺后补模式,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报材料齐全、次要条件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先予受理,进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审批。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探索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大力推广“秒批”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全面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事项,同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实需要开展的须按要求实现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开展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市场垄断。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快推进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应用,强化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和监管。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是放任不管,需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模式。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会同各区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有关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欢迎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