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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规〔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现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4〕7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