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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8期(总第11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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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19-008425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5-22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府函〔2019〕12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22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深圳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深圳高新区)和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深圳自创区)的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作用,促进“双区”联动发展,形成优势叠加效应,最大幅度提升改革效能,最大程度溢出创新红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广深港澳创新走廊的主要创新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扩区的重要意义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深圳高新区以占全市不到0.6%的土地面积创造了约11%的GDP,诞生了全市约14%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了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成为全国创新资源最为集聚、创新成果最为显著、创新氛围最为浓郁、创新环境最为优越的区域之一,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高新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和主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广东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面对新的形势,肩负新的使命,深圳高新区要通过扩大管理范围来破解发展空间瓶颈,更好地复制管理模式、发挥品牌优势,实现产业统筹布局、创新资源整合协同配置,把深圳高新区建设成为深圳自创区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对于推动深圳高新区和深圳自创区联动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创新引擎,继续支撑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扩区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按照“一区两核多园”的布局,复制推广高新区管理模式、发挥品牌优势,强化高新区管理体制,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产业布局和科技创新资源,因园施策,高水准建设各具特色的高新园区,以高新区辐射、引领自创区,促进我市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用好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全市科技创新资源与高新区空间资源的作用。

  2.发挥好市区两个积极性。既要发挥好市高新区管理机构抓统筹、抓规划、抓产业、抓监督的职能,又要发挥好区级政府与园区机构抓管理、抓项目、抓配套、抓服务的职能,既分工明确又协同合作。

  3.处理好高新区与自创区的关系。高新区和自创区是我市两块金字招牌,高新区在自创区内统筹发展,并引领自创区的创新发展;高新区与自创区的协同发展要形成政策与品牌叠加优势。

  三、扩区的范围

  将科教资源集中的南山园区、高新技术产业未来发展核心的坪山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础雄厚的龙岗园区、高新技术产业配套完善且孵化载体较为集中的宝安园区和以改造更新提升产业能级的龙华园区(具体四至范围、面积和主导产业类别详见附件)等五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纳入深圳高新区范围,打造成为深圳自创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导区,形成“一区两核多园”的高新区发展布局(“一区”是深圳高新区,“两核”是南山园区和坪山园区,“多园”是深圳高新区由多个园区组成)。五个新扩园区总规划面积约147.96平方公里(其中深圳自创区范围内面积约93.3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面积约39.65平方公里。加上深圳湾片区(原深圳高新区,规划面积11.52平方公里),扩区后深圳高新区总规划面积为159.48平方公里(其中深圳自创区范围内面积104.88平方公里)。

  四、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深圳高新区的管理体制机制顺畅,发展空间得到大范围拓展,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持续提升,形成3到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在国家科技部的综合排名稳固第二地位。

  中期目标:到2025年,深圳高新区“一区两核多园”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培育和发展互联网、生物医药及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形成5到8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成长一批国际领先的龙头企业;高新区内PCT专利申请量占全市70%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市60%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60%以上。深圳高新区的辐射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全面发挥,成为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强大引擎,广深港澳创新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

  远期目标:到2035年,率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广深港澳创新走廊的主要创新节点,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引擎和关键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创意之都的重要载体。

  五、主要举措

  为切实解决深圳高新区当前发展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深圳高新区的新一轮大发展,引领深圳自创区的大跨越,充分发挥深圳高新区的核心作用,重点实施以下六大举措。

  (一)建立完善深圳高新区发展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市级高新区管理机构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高标准编制深圳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考虑深圳高新区各片区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明确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按照各有侧重、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原则推动深圳高新区各园区协调发展,着力打造若干企业集聚、要素完善、协作紧密的新兴产业集群,形成各园区独具特色、专业突出、竞争能力强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新布局,协调有序推动各园区大发展。制定和出台深圳高新区创新扶持政策,围绕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发展需求,在创新型企业培育和扶持、人才吸引、科技金融创新、创新平台建设、土地出让及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营造最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大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整合创新资源,实现各园区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合理配置。

  整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创新资源,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向各园区有针对性地协同配置,充分发挥创新资源对各园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深圳高新区各园区优先布局大学、科技基础设施、应用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领衔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深圳高新区集聚。

  (三)创新产业空间开发建设和管理政策,实现深圳高新区土地空间全生命周期监管。

  协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创新土地、产业用房、老旧工业区改造等相关政策,破解产业空间对产业发展的制约。健全高新区各园区产业项目遴选、土地出让、产业发展监管、土地使用权退出等管理机制,加强土地在使用期限内的全过程动态监管,提高土地等产业空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四)完善深圳高新区公共配套设施,提供高水准配套服务,建设宜居宜业与人文生态美丽的高新区。

  制定和实施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园区环境提升计划,以吸引人才为核心,加快完善各园区交通、教育、医疗、餐饮、商务、文体、安居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一批新一代智慧型、创新型、生态型科技新城,打造定位精准、产城融合、服务完善、产出高效的人文生态美丽高新区。

  (五)加大政府投资力度,调动社会多元资本,强力驱动高新区建设发展。

  编制各园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计划,制定深圳高新区投融资体系建设政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吸引社会多元投资,加快建设和完善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所需创新型产业用房以及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专业园等孵化载体的建设,强力支撑高新区加速发展。

  (六)建立深圳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高效完成深圳高新区创新发展任务。

  各园区会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园区统计工作,按时向市级高新区管理机构报送园区发展情况。市级高新区管理机构应优化考核指标体系,设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深圳高新区考核评价指标,对在深圳高新区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引导督促深圳高新区各园区转型升级,高效完成深圳高新区创新发展任务。

  附件:深圳高新区新扩园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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