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7年政府公报 > 2017年第2期(总第987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7-007394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1 11: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深府〔2016〕86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深圳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期间,深圳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初步建成了民生幸福城市。“十三五”时期是深圳积极践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争当“四个全面”排头兵的重要时期,也是构建更高水平深圳质量的关键时期,深圳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持续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加快推动人口红利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换,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努力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本规划,依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未来五年深圳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对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具有指导作用。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二五”时期,深圳人口规模总体稳定、结构持续优化,民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深圳率先实现质量型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新形势下,深圳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以更大的勇气、魄力和力度,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新蓝图。
(一)发展基础。
1.人口发展质量持续优化。人口总量稳定可控。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稳定在180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由1037.2万人增至1137.89万人,年均增幅为1.9%。户籍比重快速提升。户籍人口由259.42万人增至369.19万人,增量约为“十一五”期间的1.5倍,常住人口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由1∶3提升至1∶2。年轻优势继续保持。常住人口平均年龄32.53岁,总抚养比20.48%,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低。素质结构有效改善。常住人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由18.5%增至22.67%,户籍人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由37.46%增至42.3%,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7年增至12年,技术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21.3万人。空间分布渐趋均衡。原特区外户籍人口比重从33.54%增至35.98%,常住人口密度由4323人/平方公里提升至4723人/平方公里。产出效益不断提高。人均生产总值由9.6万元/人增至15.8万元/人,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12.9万元/人增至19.3万元/人,位居国内前列。
2.公共服务能力显著跃升。供给规模大幅增加。民生投入持续增加,全市财政用于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673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4倍。新增幼儿园学位14.8万个、中小学学位13.2万个,分别是“十一五”期间的1.4倍和2倍。建成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获批筹建,中山大学?深圳获批建设,签约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等9个特色学院项目。三级医院从8家增加到25家,三甲医院从3家增加到10家,新增病床1.53万张,新增执业医生7776名,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7%、36.6%。拥有养老床位8359张,新增4762张,新增养老床位数超过前30年总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中小学生学业水平及教育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率先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国家和省级医学重点学科由14个增加到78个,建成2个医学领域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引进73个高层次医学团队。212家公共图书馆(分馆)及220台自助图书馆实现统一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两轮特区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原特区外“五年根本改观”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新增公立医院、公共文体场馆、公办高中等资源约8成布局在原特区外,原特区外千人学位数从78座提高到115座,原特区外千人病床数从1.64张提高到2.7张。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梯度赋权供给机制基本建立,65%的基础教育学位提供给了非深户学生就读,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范围扩展至非户籍人员,率先实现全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
3.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累计新增就业49.4万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比2010年末增长84.5%,位居国内前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633元,位居全国前列。社保体系更趋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实现人群全覆盖,总参保人数超过5200万人次,各险种参保人数均居全国前列。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总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及门诊支付比例均居国内前列。社保同城通办试点正式启动。社会救助进一步健全。统筹衔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儿供养保障标准保持动态增长,保障标准居国内首位。低保、重度和失业残疾人保持应保尽保。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62万套,是“十一五”期间的1.5倍,发放人才安居补贴19.7亿元,惠及人才超过18万人。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跃居全国第三。
4.社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亮点纷呈。推动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自治“四位一体”协调发展,落实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和“织网工程”,创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建成社区服务中心668家,社会组织超过1万家,注册志愿者超过120万人,专业社工超过7000人。人口管理成效显著。将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稳步推进,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率达到95%以上。人口基础数据库初步建成,跨部门人口数据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单独二孩”政策平稳实施,常住人口政策生育率控制在85.1%。城市公共安全不断改善。城市综合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大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平安深圳”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全市治安防控、刑事打击、维稳处突能力明显提升,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3.34宗。食品检测、药品抽检力度不断加大,居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改善,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超过96%,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超过98%。
5.社会服务产业更具活力。文体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新业态迅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达到7000亿元。旅游产业保持稳定发展,旅游总收入突破1200亿元。体育产业迈上新台阶,成功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及ATP、WTA国际网球公开赛等高水平国际赛事,深圳市新世纪猎豹篮球俱乐部马可波罗篮球队、八一女排等高水平职业球队落户深圳,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健康服务产业初具规模。健康制造业率先发展,生命信息、基因测序等行业具有全球竞争力,远程医疗、个性化治疗、健康疗养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营养保健起步较早,健康管理不断突破,中医保健独具特色,健身休闲快速发展,拥有华大基因、健康元、第一健康、中航健身会等一批龙头企业,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养老服务产业加速壮大。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旅游、老年金融服务、老年产品用品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涌现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
6.重点领域改革有效突破。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积极拓宽入户渠道,全面实施积分入户政策,优化户籍迁入办理流程,实现户政业务办理“全城通”,光明新区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首批综合试点区。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等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顺利推进,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现代大学制度继续深入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完成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改革,率先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费用,基本建立“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初步建立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区首诊制度和分级收费机制。社会组织改革先行突破。率先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扩大到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等8类,成为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率先建立社区基金会和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深度调整,科技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正在迈入质量时代、创新时代、信息时代。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事业发展虽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将步入加速提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就深圳而言,人口与社会事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主要如下:一是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深圳人口仍将呈现总量庞大、结构不尽合理的阶段性特点。面对新形势,在创新驱动、质量引领下,深圳劳动力要素资源聚集的态势和人口年轻优势仍将继续保持,随着人才培育引进力度的持续加大,质量型人口红利的比较优势将逐步确立。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政府优先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深圳作为迅速建成的移民型超大城市,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跟不上人口快速增长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共享发展的理念,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随着财政对民生领域的超常规投入及城市东进战略的实施,社会事业领域短板将会加速补齐,特区一体化进程将会加速推进,“同城人、同待遇”将会加速梯度覆盖。三是社会事业领域发挥市场机制、社会资本和民间组织的作用有待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的活力尚未充分激发。深圳人均GDP已突破2万美元,随着国家强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市民公共服务的需求将日趋多元,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将会加快完善,社会领域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将有效激发,公共服务资源将更加丰富优质。四是超大城市的人口规模给资源供给、环境承载、公共服务、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城市精细化管理压力与日俱增。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现代先进技术的普及运用,有利于深圳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统筹解决城市病、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率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先进城市发展道路。
在新的历史节点,我们要更加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红利,更加积极主动应对风险隐患,自觉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担当精神,坚持共建共享,严守城市安全发展底线,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化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使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二、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包容发展。坚持发展为民、发展惠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公平正义为导向,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保基本,补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巩固人口结构既有优势,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育,同步优化人口户籍结构与素质结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社会事业均衡化、多元化和智慧化发展,实现原特区内外及东西区域资源布局合理平衡、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综合调控、统筹兼顾。加强人口宏观调控,增强人口调控与产业转型、城市规划及社会管理的联动调控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类保障、各有侧重,统筹社会事业各领域、各区域、各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推动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完善财政对人口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持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主导。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和PPP模式运用,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创新社会治理,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深圳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质量型人口发展红利优势基本确立,水平适度、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社会事业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人口质量稳步提升。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育,推动人口发展与创新驱动、产业转型互促互进,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素质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预期目标1480万人,在册户籍人口550万人,常住人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达到30%。
——公共服务全面进步。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特别是东部地区民生短板基本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1万个,新增病床数25500张,新增养老床位数3000张,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40万平方米,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万套。
——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福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居民幸福指数持续提高。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国民体质综合达标率超过89%。
——社会管理保持有序。人口服务管理不断智慧化,基本实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到2020年,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管理覆盖率达到98%,常住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0%,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在3.5宗以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40%,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超过96%,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超过99%。
深圳市“十三五”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人口发展 | 1 | 常住人口 | 1480万人 | 预期性 |
2 | 在册户籍人口 | 550万人 | 预期性 | |
3 | 常住人口平均年龄 | 35岁 | 预期性 | |
4 | 常住人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 | 30% | 预期性 | |
公共服务 | 5 | 新增义务教育学位 | 21万个 | 预期性 |
6 | 新增病床数 | 25500张 | 约束性 | |
7 | 新增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 | 325万册 | 预期性 | |
8 | 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 40万平方米 | 预期性 | |
9 | 新增体育场地面积 | 200万平方米 | 预期性 | |
10 | 新增养老床位数 | 3000张 | 约束性 | |
11 | 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 35万套 | 约束性 | |
居民生活 | 12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6万元 | 预期性 |
13 | 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 | ≤3% | 约束性 | |
14 | 国民体质综合达标率 | ≥89% | 预期性 | |
15 | 平均预期寿命 | 81岁 | 预期性 | |
社会管理 | 16 | 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管理覆盖率 | 98% | 约束性 |
17 | 常住人口政策生育率 | 90% | 预期性 | |
18 | 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宗) | ≤3.5宗 | 约束性 | |
19 | 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 | ≥96% | 约束性 | |
20 | 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 | ≥99% | 约束性 | |
21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累计下降40% | 约束性 |
三、加强人口服务管理
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超大城市人口政策,坚持人口发展与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相结合,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创新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人口服务政策体系,持续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一)强化人口宏观调控。
1.严格控制总人口规模。全面落实中央超大城市人口管理政策,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城市人口、空间、产业三大结构及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率先构建超大城市人口与产业结构、土地空间、城市管理、社会建设联动调控机制。深化产城融合,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及传统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推动人口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相互促进。增强空间规划与人口调控的协同效应,建立人口变动与城市规划法定图则更新联动调整机制,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区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到2020年,全市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全市常住人口预期目标1480万人。
2.打造质量型人口红利。深入实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坚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孔雀计划、高层次人才“1+6”文件、人才安居工程等政策激励效果,加快形成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打造区域人才高地。坚持筑巢引凤,加大各类创新型人才载体的建设力度,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就业人员职业培训。整合各类培训及鉴定补贴政策资源,发挥政府补贴激励引导作用。实施高技能人才海外研修计划、技能精英资助计划,培养适应深圳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常住人口大专以上学历人口比重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
3.扩大户籍人口规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积极宽松的户籍迁入政策,实现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优化人才引进迁户政策执行方式,确保人才顺畅入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增辟居住社保入户渠道,以在深参加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合法产权住房年限(含租赁)为基本指标建立新的积分入户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长期在深工作和居住的存量人口有序转为户籍人口。分类优化调整夫妻投靠、老人投靠等政策性迁户条件。到2020年,全市在册户籍人口力争达到550万人。
(二)加强人口综合管理。
1.完善户籍人口管理。落实国家政策,加快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完善户籍人口信息登记、更新与注销管理机制,实现户籍人口信息跨部门关联更新。全面强化家庭户信息采集,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家庭户为主体,逐步淡化集体户、代管户的新型户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户籍人口管理效能。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
2.强化非户籍人口管理。深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认真落实居住登记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管理机制,巩固提升居住登记信息完备度和准确度,全面实现非户籍人口信息“来有登记、走有注销”。推动居住登记管理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有机结合,发挥“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的协同效应。严格执行居住证“合法稳定居所与合法稳定职业”的办证条件,不断丰富居住证社会应用功能。到2020年,来深人口居住登记覆盖率达到98%。
3.优化人口生育管理。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要求,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落实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到2020年,常住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0%。
(三)提升人口服务水平。
1.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根据人口规模及结构特点,分类规划、统筹推进各类民生领域建设,使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与人口规模及其需求相适应,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在空间分布、建设标准、管理水平等方面均衡发展,带动人口在空间上的均衡分布。优化市、区财政和投资体制,加大公共财政向相对薄弱片区倾斜力度,全市新建高中、高校、大型医院和文体场馆原则上布局到原特区外。到2020年,原特区外社会事业综合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加快建立健全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就业服务、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领域全面实现均等化,在义务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领域稳步推进均等化。适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适时调整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3.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公共服务领域制度体系设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供给侧改革,积极推广运用公共服务供给PPP模式,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市场提供优质、多元、国际化的公共服务,增加国际学校、国际医疗中心等高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优化工作生活环境。
4.提升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强人口统计监测,建立符合国家统计制度及市情的人口统计标准及信息发布制度,科学监测深圳人口变化情况,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常住人口统计数据和变动信息。健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人口信息与地理空间信息的全面融合共享,为人口、产业和城市空间布局的联动调整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互联网+”与社会事业各领域深度融合,通过线上线下资源对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推动教育事业创新开放发展
更加重视教育公平,坚持以教育优先、开放和创新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和需求,不断扩大公共教育供给规模,提升公共教育办学质量,增加多元优质教育产品和服务,努力办好市民满意的教育。
(一)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式国际化发展。
1.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完成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二期工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现有高校新改扩建工程。实现清华大学—伯克利深圳学院规模招生。建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山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加快北京大学深圳校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和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等高等教育机构筹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达到18所左右,在校生达到20万人左右。
2.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实施高校卓越发展计划,创新高校人才引进机制,加快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到2020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20个和海外高层次人才400名。大力推进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鼓励高校按照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专业标准,开展学科专业国际评估或认证,打造一流学科专业。到2020年,力争25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15个学科进入世界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前1%。加大对各高校基础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各高校基础创新能力。到2020年,建成5—10个国家级或具有国家级水平的重点实验室。
3.完善高等教育体系。优化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高水平推进综合类高校建设,力争跻身国内一流行列。大力集聚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全力构建适应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际化特色学院群。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强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国际一流高等教育体系。建立高校年度办学情况发布机制,创新高校学术评价机制。深入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创新招生录取制度。
(二)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1.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建立学位供需预测和信息发布机制,优化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政策,加强义务教育学位需求侧管理,合理抑制无序需求。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工程,加大学位供给,探索建立学位以供定需机制。到2020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1万个。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引导优质教育资源逐步从中心城区向外围区域疏散。探索基础教育集团化和联盟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到2020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99%。
2.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落实国家“异地高考”改革要求,合理调整中考政策。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新建普通高中优先布局在原特区外。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类分步推进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将一批现有高中建成特色高中。优化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比例结构,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规划建设普通高中学位2.5万个。
3.完善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重视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合理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扩大普惠园数量和覆盖面,政府产权的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普惠园、公办园或非营利性幼儿园。到2020年,新增幼儿园学位10万个,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0%。加快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等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特殊学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成特殊教育学校或设置特教班,力争足额满足特殊教育学位需求。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创新职业教育体系。主动顺应工业4.0发展形势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以创新为驱动,以质量为目标,建设层次齐全、上下衔接、产教融合、管理先进的国际一流职业教育体系。发挥深圳中高职(技)院校优势,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水平建设深圳技术大学,力争打造成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标杆。加强各行业、各领域中职(中技)教育资源整合,推动中职(中技)教育统一管理。支持职业技术(技师)学院设立中高职(技)联合学院,实现中高职(技)衔接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将深圳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到2020年,全市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5万人,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达到30%。
2.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职业院校师资人才建设,建立知名专家、高技术技能人才定期到学校授课制度,开展职业院校“海培计划”。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教育培训及资质认证体系,实现职业院校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加强职业院校校舍建设和实验实训设备投入力度,夯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制订和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学标准和检测办法。鼓励高职院校与大型企业、境外院校联合办学,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建设以培养产业技工人才为重点的职业技术院校。
3.重视发展终身教育。利用“互联网+”等新型教育手段,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探索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卡”和“学分银行”制度,鼓励市民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升学等多种方式实现终身发展。开展女性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继续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支持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建设高水平开放大学。到2020年,实现“一个社区一所社区学校”,市民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75%。
(四)扶持发展民办教育。
1.支持民办教育优质差异发展。发挥民办学校机制灵活优势,稳步拓宽学位供给规模,缓解公办学位供给压力。鼓励民办教育通过改革创新、差异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知名教育集团来深建设国际化学校,鼓励民办学校与境外知名教育机构开展校际交流、合作办学,加大国际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探索提供个性化、高端教育产品,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优质教育需求。
2.加大民办教育改革扶持力度。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办学新方式,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加大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支持政策,引导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按市场化方向建立分类收费政策,推动民办教育实现优质优价。探索基金办学等新型办学方式。
五、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集聚国内外高端医疗卫生资源,加大重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国际一流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卫生强市,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加大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实施医院挖潜扩容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各级医院新增医疗设施,增加床位供给。加快新建医院建设进度,建成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深圳)、萨米国际医疗中心(深圳)等三级综合医院,推进新华医院、第二儿童医院等项目开工建设,尽早释放医疗卫生资源。到2020年,新增病床25500张,常住人口千人病床数达到4.3张,千人医生数达到2.8名。
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综合医院和重点专科医院为骨干,社康中心、门诊部和诊所为依托,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调整存量结构,新建大型医院原则上布局到原特区外。合理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医疗专家进社区服务制度。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配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落实基层首诊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逐步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占75%以上。
3.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加快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实现医院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群众就医的全数字化管理。推进“移动医疗”和“网络医院”建设,搭建市民“一站式”预约挂号、寻医问诊,就医结算的信息平台。发挥新一代无线网、物联网、视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医患互动、统一支付、网络医院、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影像检验等应用建设,打造区域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业务全纳入、协同全方位的惠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卫生计生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卫生计生大数据的集中汇聚和便利共享,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覆盖和动态更新。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提高医疗技术能力。深入实施“三名”工程,支持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来深合作办医,探索医疗卫生水平能力快速提升新路。到2020年,新引入50个国内外高端医疗团队,基本实现“大病不出深圳”。高水平建设医学专科院校,推动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提升存量医疗队伍的诊疗能力,构建院校教育、院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医疗人才储备力度,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每年不低于1200名。推动质子重离子治疗中心建设和手术机器人等高端设备配置,提高医疗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生物基因、细胞移植和精准医学等医疗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到2020年,打造80个重点学科。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际间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高水平区域性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坚持“防治管”相结合,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疾病全过程的健康管理链条。健全传染病监测体系,建立现场快速筛选及诊断技术,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处置能力。推进精神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综合管理,实现重性精神病人基本服务全覆盖。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规范公共卫生分级分类工作,提升公共卫生监管效能。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财政对纳入院前急救网络的医院予以适当补助。到2020年,主要健康指标争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10万、3‰以下。
3.拓展健康管理方式。重视全民健康教育,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方式转变。探索多样化健康管理方式,开发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公众自我健康管理技能。以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为平台,以家庭医生和全科医生为主体,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疾病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模式。健全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推进中医药与社区健康服务、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开展保健康复、心理咨询、老年护理、亚健康评估、运动处方、疾病在线等健康风险评估与干预管理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管办分离模式,推进新建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以公立医院运营成本为基础,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医保偿付和财政补助相衔接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资产管理,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医院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公立医院配置国产大型设备。
2.推动医保医药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医用耗材定价。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探索建立医保支出“总额控制、结余奖励”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机制,构建现代药品供应链体系。探索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医药企业建立互联网药品集中供应平台。
3.促进多元化办医。全面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取消社会力量办医的机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限制。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提高社会办医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本市医保参保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适当予以财政补助。
六、促进文体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加强大型标志性和基层便民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文体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进程,创建一流旅游品牌,打造现代公共文体旅游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文体需求,彰显特区社会主义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
(一)完善公共文体设施网络。
1.打造公共文化设施群。继续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加强大型标志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建成深圳美术馆新馆和深圳图书馆调剂书库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深圳书城湾区城、深圳书城龙华城等项目,支持建设创意特色书吧,基本形成“一区一书城、一街一书吧”格局,打造较高水准和辐射能力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利用有条件的地铁站、车站、码头、医院、公园、绿道、产业园等场所布局建设便民公共文化设施,增加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实现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建设一批基层文化设施,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40万平方米左右。
2.优化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严控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综合性公共体育场馆,适度增加足球、网球等专项特色运动设施。充分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空间等设施场所,加快布局建设更多的小型足球场、篮球场、绿道休闲体育驿站、生态体育活动站点等社区便民体育场所和设施,增强市民体育锻炼的可及性。到2020年,新增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左右,选取约200家公园建设一批便民文体场所和设施。
(二)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
1.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实施《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推出“月月有主题,全年都精彩”的“城市文化菜单”。加强以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题材的作品创作,全面提升深圳文化产品原创力。适度提高建设标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关山月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实现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共享及多终端应用开发。整合户外公共用地广告资源,强化户外媒体公共文化宣传服务功能。加强群团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
2.促进全民体质健康。加强街道健身组织和社区服务体育健身站(点)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实现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覆盖。重点发展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提高体育运动全民参与度。完善市、区、街道“国民体质监测三级网络体系”,不断扩大体质监测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47万人,国民体质综合达标率超过89%。
(三)创新文体旅游发展机制。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创新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开展石岩书城文化综合体等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效能。支持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出版发行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深化改革,探索资本运营新方式,拓展融资新渠道,推动实现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和转型发展。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机制,激活全社会文艺创作活力。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促进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及运营模式不断创新,培育更为丰富的文化新兴业态。
2.改革体育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现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机制,积极引入商业化运作机制,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深圳本土实力企业进军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形成若干具有国际水平的体育领军企业,创建一流职业赛事品牌。实施深圳足球振兴计划,支持组建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队伍,力争重返国内联赛“第一梯队”,跻身国内一流行列。进一步巩固校园足球优势,提升校园足球办赛水平,带动增加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刺激体育消费需求,扩大体育消费供给规模,提升体育产品与服务质量。
3.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加快旅游与文化、海洋、科技、金融、健康、体育、教育、高端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投融资平台与相关产业深度对接。深化旅游业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旅游市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托蛇口工业区太子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推进完善邮轮产业政策体系,促进母港建设管理能力,提升邮轮产业服务质量,培育本土邮轮服务立项,扩大邮轮经济产出水平。加快落实在深圳机场等口岸对外国人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促进出入境旅游消费。实施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境内外游客接待数量达到1.5亿人次。
(四)创建文体旅游一流品牌。
1.增强品牌文化软实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新时期深圳城市精神,弘扬特区精神,丰富城市人文氛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注重家庭文化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深圳读书月、创意十二月、市民文化大讲堂、公园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推动创办“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深圳国际设计周”等新的国际化品牌文化活动,构建文化品牌体系。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打造一批深圳特色的学术精品,壮大“深圳学派”。继续加快“图书馆之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民阅读水平。支持深圳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媒体品牌,努力打造一流传媒集团。推动文博会、文交所、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深圳)、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等重大文化产业平台升级发展,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影响力。
2.培育体育赛事品牌。充分利用深圳大型体育场馆和比赛场地优势,加快引进国际高端体育赛事。办好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WTA和ATP深圳公开赛等系列高水平品牌国际赛事,不断提升办赛水平和影响力。利用全民健身日、市民长跑日、全民健身活动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长跑、登山、健步走等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批全民健身品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3.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特色品牌。巩固旅游业竞争优势,大力促进邮轮旅游发展,支持东部华侨城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小梅沙海滨旅游中心、海上田园、青青世界等旅游片区转型升级,打造深圳国际旅游目的地特色品牌。推动大鹏半岛世界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支持大鹏建设新一代主题公园和重大旅游项目,推动有价值村落加快更新改造,建设一批高端民宿、精品酒店和特色旅游小镇,打造深圳旅游新品牌。实施旅游品牌宣传战略,创新旅游推介营销方式,强化城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推广。
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共建共享理念,健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住房保障等体系,加大对市民尤其是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
(一)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1.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大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着力扩大就业容量。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培训和校企合作,帮助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实现素质就业、技能就业。支持各类新就业形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创新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到2020年,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探索建立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全覆盖,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和欠薪保障制度。到2020年,实现新增就业超过40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98%。
2.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以促进劳动报酬增长为重点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快健全再分配机制,以缩小收入差距为重点整顿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形成分类指导、协同推进、科学合理、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制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发布机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优化社会保险制度。巩固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推进企业员工足额参保。坚持精算平衡,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筹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落实国家精简社会保险政策,适时适度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实现社保业务同城通办。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优化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新老制度平稳过渡。修订医疗保险政策,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作用。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强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2.强化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与再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配套和工作衔接,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对流浪乞讨人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巨灾保险制度,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3.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各类老年人津贴和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幸福老人计划”“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等老龄服务项目。严格控制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行,探索异地养老新模式。大力发展老龄生活照护、医疗康复、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等方面老龄服务产品研发、生产、营销,构筑“银发产业”高地。到2020年,新增养老床位数3000张。完善慈善监管体制,提高公益慈善公信力。创新发展社区基金会、微公益等新型公益模式。办好“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探索现代公益慈善新模式,增强慈展“中国第一展”的影响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慈善之都”。扩大福利彩票销售规模,增强福利彩票筹资功能,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
4.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和援助体系,推动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及社会治理。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素质。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卫生保健服务, 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完善儿童心理健康评价体系和干预制度。实施儿童视觉健康关爱服务项目。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保障制度,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关爱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残疾人保障体系,满足残疾人基本的特惠需求。
(三)强化住房保障能力。
1.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优先保障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稳步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建立保障性住房封闭运作、内部流转机制,实现公共住房资源公平合理使用。优化保障性住房设计标准,健全适应各类保障对象的户型结构。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多渠道、分层次和可持续发展的住房保障体系。
2.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继续实施安居工程,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地铁车辆段及沿线出入口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土地、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探索通过征收、租赁、收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集资房、“城中村”自建房、商品房,或没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违法建筑等渠道,筹集社会存量房源用于保障性住房。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周边商贸、交通、公共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探索保障性住房异地合作建设新模式,缓解土地资源压力。“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新增供应35万套。
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强化市场监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管理和预期引导,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价格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方便居民置业参考。研究建立房地产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创新发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生产生活安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安全活力、安定和谐。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转变职能,整合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健全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其他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有序运转的社区治理架构,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服务资源下沉。完善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增强基层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发挥社区基金会整合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参与、解决社区问题的功能,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广运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广开渠道筹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创新手段加快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全覆盖,设施标准相当,发展水平均衡。依托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共享,提高社区管理和一站式便民服务效率。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增强“社区家园网”和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健全社工、社会组织和义工服务社区联动机制,推动社工、社会组织和义工进社区。到2020年,新增持证社工3000人。
3.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探索建立直接登记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培育和健康发展。扩大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规模,健全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机制。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跨部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强化社会治安。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多方协同预警与联动治理,提升治安社会化共管共治能力,打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分析排查机制。完善治安复杂区域滚动排查和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城中村、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毒品和新型犯罪,跨部门联动打击网络信息诈骗犯罪。深入推进治安巡逻综合防控勤务体系建设,提高路面见警率,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到2020年,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在3.5宗以内。
2.疏导社会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社会矛盾滚动排查、及时预警机制,确保对矛盾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和改进信访及调节工作,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提高纠纷化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1.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完善城市公共安全法规体系,规范城市公共安全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及各种行为,推动城市公共安全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标准可对照。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面向社会公开查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消除余泥渣土受纳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地面坍塌、危险货物储运等城市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设施和科技力量投入,高标准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着力提高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救援能力。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风险评估。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到2020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40%。
2.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以风险治理为导向,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体系,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城市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处置、海上搜救、核事故应急、紧急医疗救援、反恐防变等核心能力,完善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的风险管控体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层建筑火灾等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加快建立科学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和监管体系,实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继续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以更密集的检测批次、更宽广的覆盖范围、更严谨的检测要求、更严厉的后续处理,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深圳标准”。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机制,健全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区域共治体系。到2020年,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超过96%,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超过99%,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接近或达到香港等发达地区水平。
九、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土地等资源保障,确保本规划顺利组织实施和刚性执行。建立规划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机制,定期进行考核与评估。
(一)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将人口发展作为政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按各自职能衔接制定社会事业各专项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政策实施。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深圳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2.增强资金投入保障。坚持加大投入与创新机制并重,积极履行公共财政职责,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正确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创新完善与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政策,确保社会事业投入中的政府主导地位,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筹措资金,提升公共服务共建能力,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强化空间承载支撑。加强社会事业各专项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健全分工合理、运转高效、责权清晰、利益共享的市区两级政府土地整备机制,提前进行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整备储备工作。创新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方式,对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服务设施,探索实行与公办机构同等的土地政策。
(二)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1.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定期组织监测、跟踪人口发展执行情况,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对于未按规划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在规划效果评估中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网络的积极作用。
2.加强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健全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我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及时掌握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完善规划考核手段和载体,将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重要指标纳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政府和公众双向信息反馈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