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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5-006797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5-04-08 16:1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15—2016年)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2015〕7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15—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
深圳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2015—2016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274号)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智慧深圳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我市“三化一平台”建设要求,围绕当前群众广泛关注且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按照以人为本、需求导向、服务便利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系统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民生领域各项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深化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惠民应用,建立诚信社会信息化支撑,创新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便捷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使我市公共服务基本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一体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
——深化民生领域信息惠民应用。通过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公共服务联动,重点解决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同城通办、就近办理、一证通办和主动服务。
——初步建立诚信社会信息化支撑。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商事主体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面向公众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建设诚信社会提供有效支撑。
——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平台,为制定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政策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政府数据开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便捷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二)截至2014年底完成的工作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4年主要完成部分基础工作,为全面推进各项信息惠民建设任务奠定基础。已完成的工作任务包括: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组建全市统一的网格信息员采集队伍,织网工程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市、区、街道、社区纵向联通,社区家园网覆盖全市100%的社区;90%的党政机关部门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适于网上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办比率分别达到90%和80%。
(三)年度目标。
——2015年,建成各类主题信息资源库、大数据管理平台、安全支撑保障平台等基础平台;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体系,公共基础信息库核心字段实现100%集中共享;全面建成集信息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的市、区二级互联互通的网上办事大厅;深化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应用,实现商事主体信息在市、区、街道三级共享,全面推行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完成食品安全、智能交通、气象等领域的信息惠民建设任务。
——2016年,完成各项信息惠民建设任务,在社保、医疗卫生、教育、养老、就业、交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广泛开展创新服务,实现30项服务一站式办理、105项服务同城通办、69项服务就近办理、80项服务网上办理(减免纸质材料办理)、446项服务主动服务。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民生,需求导向。围绕当前群众广泛关注且亟待解决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着力解决政府履职和服务能力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增强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升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
(二)条块结合,协同共享。以解决群众诉求、简易办事、方便办事为出发点,推动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的共享,切实发挥信息共享在促进多部门合力解决社会难题的重要作用,形成上下互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政府引导,多元共建。充分发挥政府推进信息惠民工程的导向性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部门着重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的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开放竞争的发展格局。
(四)集约建设,持续发展。信息惠民工程建设要充分利用我市已经建成的各类软硬件基础设施、公共信息资源库等电子政务公共资源,注重信息惠民实效,实现信息惠民的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以服务便利化为目标,构建基于信息共享的电子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统一的电子公共服务门户。以政府在线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社区家园网为基础,整合社保、医疗、教育、公积金、税务、水电气等涉及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的统一电子公共服务门户,完成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便捷化、个性化。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社工委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经贸信息委、信访局、民政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2.建立统一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的移动终端(微信、APP等)信息发布平台,依托网上办事大厅逐步接入社保、医疗、教育、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领域信息惠民服务办理事项,实现全市信息惠民服务在移动互联网统一发布和在线申办功能。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人力资源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3.建设审批服务全业务覆盖、全流程办理的网上办事大厅。按照“以应用促共享,以共享提服务”的原则,依托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和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成集信息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的市、区二级互联互通的网上办事大厅。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4.建立统一的12345热线服务平台。实现“12345”一个号码接听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完成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的业务和数据整合,建设“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监督、统一考核”的政务热线服务平台。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地税局、城管局配合。
5.探索建设以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的统一“市民卡”。以“市民卡”为载体,探索建立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个人电子身份识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服务,集成服务资源,便捷百姓生活。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以“织网工程”为龙头,推进多领域信息惠民应用。
6.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采集系统,整合基层采集队伍,以网格管理员为主体,开展“横到边纵到底”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建设覆盖全市642个社区的社区家园网站,提供社区居民网上办事、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等服务;建立统一的考核和分拨机制,整合12345、信访、安监、城管等各条线的事件分拨平台,形成统一处理群众反映诉求的分拨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平台,以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库为基础,通过网格化管理和舆情分析汇集社情民意,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指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服务措施的改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精准服务、绩效评估的能力;建设市决策分析应用支撑平台,为市领导和部门决策提供支撑。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市委政法委、市经贸信息委、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7.推进社会保障信息惠民。依托全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单位、个人参保信息和缴费信息的共享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与其他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实现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窗口服务的流程标准化和社保业务同城通办;通过与国家、省社保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跨省社保就医结算,推进社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开展在职人才引进积分入户、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非在园和非在校少年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跨部门信息核验试点,免去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建设公共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就业信息与社保信息对接,精准推送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信息,开展网络培训服务,创造平等就业机会,促进充分就业。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8.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建设人口健康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市属医院间、市区医院间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建设覆盖全市医疗机构的预约挂号平台,患者通过网上预约挂号,按时就诊,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远程医疗咨询业务及双向转诊业务的开展;定期开展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估考核,督促医院不断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推进建设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形成指挥协调、预测预报、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等功能为一体、互联互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开展以数字化、移动医疗为特征的智慧应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完成时间:2015年底,完成市人口健康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预约挂号平台、远程医疗咨询平台建设,实现常住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2016年完成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9.推进优质教育信息惠民。建设深圳市网络课堂,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在线优质课程视频资源,使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在家享受优质的视频资源点播服务;建立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的网络培训及在线教育服务体系,打造“教育无处不在,学习随时随地”的现代化教学模式;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在园儿童补贴、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等服务事项减免提供纸质材料。建立优质教育共享服务体系,整合社会、学校、教育学者等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教育资源公共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不同学校、不同区域的教学质量差异。
完成时间:2015年底完成深圳市网络课堂和有关服务事项的优化办理程序;2016年底完成优质教育共享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配合。
10.推进养老服务信息惠民。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广远程健康监测,扩大养老机构专业化、信息化服务的惠及面,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需求;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对高龄补贴申请、老年优待证办理等服务办理事项实现就近办理、主动服务。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1.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惠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查处通告、行政处罚信息、产品抽验信息、违法广告信息、消费安全警示和社区药店等官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和科普知识,加强与广大市民的交流,为市民提供全面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2.推进公共安全信息惠民。建设平安深圳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通过整合和利用全市现有各类视频监控系统,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的视频信息采集与监控共享平台,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实现车驾管35项业务、出入境业务全面网络预约办理,减少群众办事排队时间;实现户政业务主动服务、就近办理,推出户政业务进校园、进社区服务;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优化新生儿出生入户事项等业务流程,免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3.推进社区服务信息惠民。整合社区党建、社区管理、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内容,建设全市统一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运作模式;通过共享全市人口、法人公共信息资源库,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信息索引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管理机制,实现居民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事“一证通”;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实现户籍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办理事项跨部门网上信息核验,免去市民群众提交纸质复印件材料。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4.推进智能交通信息惠民。持续完善交通在手、易行网、道路交通指数和公共交通指数、交通信息采编等交通信息系统,提升交通频道FM106.2资讯质量,为市民出行提供实时交通动态;建设综合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发布综合交通出行诱导信息;逐步开放交通数据信息,支持第三方的数据开发利用,提升交通信息服务能力。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5.推进文体旅游信息惠民。推进文体旅游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公共文体旅游场馆信息,支持第三方的数据开发利用,及时发布全市公共文体旅游场馆的信息,提供咨询、自助导览、电子地图导航及虚拟展示等信息服务。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6.推进住房保障信息惠民。建设住房保障统一轮候信息平台,实现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申请;建设住房保障统一房源基础库以及跨市、区、街道各级单位和申请企业的联合应用平台;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实现住房保障轮候申请、认购、认租,人才住房补助申请等各相关业务的网上办理和信息跨部门核验,减少市民到现场的次数和提交的纸质材料。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城置换平台,提供需求发布、自动撮合、置换管理等信息服务。建设物业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提高物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政务服务进小区,打造智慧生活社区。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7.推进气象服务信息惠民。整合应急、三防、气象、国土、海洋、卫生等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开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面向市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完善“我的都市天气”“深圳天气”和“台风”移动端APP和“深圳天气”微信等,完善交通频率和新闻频率直播间气象信息,为市民出行提供定时定点和个性化预报预警服务。开放气象数据,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支持第三方的数据开发利用,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能力。
完成时间:2015年底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预报预警功能等任务,2016年底完成气象数据开放。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气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8.推进消费维权信息惠民。依托315消费网,建设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消费者投诉、咨询和消费评价渠道。建立消费信用评价指数,将投诉数据、消费者评价、行业数据、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法律点评等信息,与企业、产品进行关联,对商家信用进行分级评价,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信息,促使商家更加重视消费者意见,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商品服务质量。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消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9.推进残疾人服务信息惠民。进一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共服务网站的信息无障碍改造,让视、听力残障人能方便、顺畅的获取信息。建设残障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系统,为残障人无障碍获取网络信息资源和信息通讯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开展户籍残疾人“深圳通”乘车卡办理、户籍残疾人公益金扶助申请、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核验,免去残疾人提供纸质复印件材料。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残工委及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以“两建”工作为抓手,建立市场竞争公平有序的监管体系和相对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20.推进商事登记信息惠民。完善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进市、区、街道的采集核查及推广应用,实现商事主体登记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市场监管信息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印章刻制许可证“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档案、信息共享、四证同发”。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经贸信息委、地税局、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1.建设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整合各部门市场监管信息,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综合监管公共信息资源主题库,联通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电子监察等信息平台,建设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监管到位的综合监管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主体数据一网采集录入、监管信息一网分流督办考核、公共资源一网整合共享、关联数据一网查询比对。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2.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平台”和“深圳市企业信用网”信息资源,建设覆盖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展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范围,实现行业、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提供面向公众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以及各类信用产品增值服务,打造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立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科学决策。
23.建设完善公共信息资源库。以公安、市场监管、规划国土等部门存量数据和网格管理员采集的实有人口信息、实有法人(机构)信息、城市部件信息为基础,关联比对计生、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保障、税务、交通等部门登记的相关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责数据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权责事项库;建设教育、医疗、证照等主题信息资源库,支撑各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经贸信息委、规划国土委、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4.建立安全可控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构建和开发信息惠民应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推广数字证书应用,推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使用电子印章,开展高效、便捷、安全的行政审批服务;拓展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应用范围,实现与公共服务机构的互联互通;重点研究网络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数据大集中之后衍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从资源共享范围、业务重要性、业务连续性、业务数据敏感性、业务系统安全级别等方面综合兼顾数据安全建设,预防和管理信息风险,创造有利于资源共享的安全运行环境。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5.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一全市基础数据标准,加强对大量化、多类别数据的比对更新和融合关联,提升公共信息资源库的数据质量和权威性;依托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利用市级决策分析支持系统,深入推进大数据挖掘分析,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循“数”管理应用,为各区、各部门提供与电子地图相关联的人口、法人(机构)、房屋、公共基础设施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服务,进一步提高支持宏观决策的服务能力。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6.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研究政府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安全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交通、气象等领域试点向社会开放数据,并逐步扩展到其他民生领域,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开放信息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社工委、交通运输委、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信息惠民的保障体系。
27.创新信息共享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共享“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加强个人、法人、证照、审批和执法结果信息在各区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中的共享使用,逐步实现居民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证通办”。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8.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根据信息化条件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梳理各部门服务事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文件中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消除信息共享应用的制度障碍,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共享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协同、同城通办、主动服务、就近办理等高效便捷的服务。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编办、法制办、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以市场为主体,促进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29.加快全市公共场所WLAN建设,提供互联网免费接入服务。加强全市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统筹规划,以政府引导方式,与各运营商进行合作,重点推进市、区、街道、社区等行政服务场所,以及公园、文体场馆、口岸、交通枢纽、地铁、公交巴士等公共场所无线WLAN覆盖和免费上网,逐步完善全市人流密集公共场所WLAN全覆盖。全市建成无线网络访问节点(WLAN AP)数量超过8万个,实现全市人流密集区域WLAN全覆盖,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公园、文体场馆、口岸及交通枢纽等人流较为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重要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覆盖率超过90%。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通信管理局、各运营商配合。
30.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围绕民生服务领域的群众办事需求,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培育市场服务主体,将各类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办事服务就近在社区办理;通过信息资源共享、业务整合,实现民生服务的“全城通办”。推动水、电、燃气、广电、电信等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利用网上营业厅、移动APP和微信、自助终端等,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和便捷的自助缴费、电子支付服务。
完成时间:2016年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及水、电、燃气、广电集团、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有关公共服务单位配合。
31.加快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植新型信息消费业态。大力发展数字化、高清互动的家庭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实现家庭、个人从数字产品使用到信息服务消费全面提升;依托深圳在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开发智能可穿戴产品,并与公共服务集成,促进智能可穿戴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社会投资,开展社保、医疗、教育、养老、文化等领域的新型信息服务,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
完成时间:2015年底。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综合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社工委、市府办、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财政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政务服务管理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信息惠民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惠民工作推进小组,由市经贸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社工委领导组成,负责牵头组织和统筹推进信息惠民工作。
(二)加强监督评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相关工作任务的实施计划,并将信息惠民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信息惠民推进小组负责制定以效果为导向的信息惠民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向信息惠民领导小组报告,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三)加强资金保障。在效能优先和集约化建设前提下,市发改、财政部门对信息惠民项目优先予以财政资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政府导向性作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对信息惠民相关示范项目给予必要支持。加强政府相关专项产业资金向信息惠民建设项目聚焦,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型信息惠民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惠民”建设,倡导电子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政策、法律、财政资金等手段,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信息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信息惠民的氛围,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信息惠民各项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面向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