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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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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04-29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4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和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烈士称号和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等级评定的申报和烈士褒扬有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复员干部、退伍士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推进军休安置社会化改革。

  (四)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推进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品,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承担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责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创新慈善事业工作机制;指导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社会捐助;负责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指导各类福利设施、机构、企业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区、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

  (八)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十)完善社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在市政府绩效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局对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专门制定《深圳市民政局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推动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和《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2013—2015)》,从土地、设施、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价格、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举措,为促进我市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大力度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养老护理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等多个公办养老机构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约为5.4亿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新增养老床位766张,建成社区服务中心383家、社区星光老年之家916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家。加大力度推进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目前我市已有多家企业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公寓。其中,康馨、康达3个养老公寓项目预计于2014年上半年动工兴建,预计总投资为11.5亿元。二是健全完善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13年1月市民政局与市财委联合发文,将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60元/人/月;健全低收入群体救助机制,完善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来深建设者重病救助”、“来深建设者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和“雏鹰展翅计划”等社会救助项目,全年共救助2157人次;连续第七次开展“爱心福彩—资助来深建设者春节返乡”活动,通过赠送车票方式,资助5769名来深建设者回家过年。三是认真落实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和“织网工程”,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家园网建设。该项目主要借鉴香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工为骨干,以义工队伍为基础的社区综合服务模式,是对传统社区服务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我局根据《深圳市社区服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营运与评估标准》,大大加快和确保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质量。至2013年12月,新建社区服务中心150家,全市共有383家社区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同时,新建成社区家园网150个,全市共有383个社区家园网投入运营。四是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改革登记管理制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在全国率先明确直接登记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慈善公益类、社会服务类、文娱类、体育类、生态环境类等8类社会组织。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6944家,比去年同期增长22.77%。加快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立法,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异常名录等多项制度在全国首创;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编制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250家,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2013年度共对18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对177家轻微违规的社会组织予以责令改正;制订完善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公益类社团、学术类社团、公益服务类民非、学术研究类民非等5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度共对103家参评单位进行评估,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五是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2013年9月21日至23日,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慈展会在我市成功举办。展会期间,共有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国际和港澳台慈善机构、央企、民企、慈善城市、金融机构、媒体、教研机构等在内的828家单位和项目参展,举办了12场学术研讨会、50场互动沙龙、36场体验活动,还有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国慈善人才大赛决赛阶段的活动,吸引了社会公众14.1万人次前来参观,现场签约及合作意向项目342个,合计17.08亿元。王勇国务委员专门批示:第二届慈展会集中展示了我国公益慈善的发展成果,搭建了公益慈善项目的交流平台,对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2014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新建10家以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民生实事)

目标:资助改造建设10家以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社区半失能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日间托管、医疗康复、生活照料、送餐上门、心理辅导等服务。

第一季度:研究制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方案。

第二季度:选定资助对象,确定资助金额。

第三季度:受助试点项目进行装修和改造。

第四季度:受助试点项目陆续开业。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二)为约28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民生实事)

目标:为全市户籍8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达2.2万人(实际人数以生效保单为准)。

第一季度: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工作。

第二季度: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提供保险服务供应商,签订保险合同,项目实施启保。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三)实行不分户籍基本殡葬服务免费。

目标:为在深圳去世的居民(包括户籍和非户籍)提供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或生态葬(海葬树葬)等五项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第一季度:除提供五项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外,清明前举办全市骨灰海葬树葬免费活动。

第二季度:为全体居民提供五项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第三季度:为全体居民提供五项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第四季度:继续提供五项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另冬至前举办全市骨灰海葬免费活动。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四)调整低保救助标准,约3000户低保家庭8000人次受益。(民生实事)

目标:调整低保救助标准及机制,约3000户低保家庭、8000人次受益。

第一季度:根据市政府要求,做好调整我市低保标准的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督促全市各区低保救助资金的落实,并指导各区(新区)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全市约3000户低保家庭8000人次受益。

救灾救济和慈善处

(五)新增150家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扶老、助残、便民等服务。(民生实事)

目标:新增社区服务中心150家,为市民提供扶老、助残、便民等专业化服务。

第一季度:下发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和计划。

第二季度:完成30家的社区服务中心招投标,并投入运营。

第三季度:完成50家的社区服务中心招投标,并投入运营。

第四季度:完成70家的社区服务中心招投标,并投入运营。

社区建设和区划处

(六)新增150家社区家园网,为居民提供行政性、公益性等服务。(民生实事)

目标:新增150家社区家园网,为居民提供网上行政性、公益性等服务。

第一季度:开展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应制度。

第二季度:完成30家的社区家园网建设。

第三季度:完成50家的社区家园网建设。

第四季度:完成70家的社区家园网建设。

社区建设和区划处

(七)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其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雏鹰展翅”低保家庭助学计划等项目,资助2000人次以上。(民生实事)

目标:实施“来深建设者重病救助”、“来深建设者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和“雏鹰展翅计划”等社会救助项目,资助2000人次以上。

第一季度:组织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项目,预计资助约300人次。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项目,预计资助约400人次。

第三季度:组织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雏鹰展翅计划”项目,预计资助约800人次。

第四季度:组织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雏鹰展翅计划”项目,预计资助约500人次。

市慈善会

(八)资助约700家社区老年人组织开展“幸福老人”计划。

(民生实事)

目标:资助约700家社区老年人组织开展“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季度:开展需求调研工作,掌握老年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第二季度:各区(新区)接受老年社会组织经费申请,开展初步审核工作。

第三季度:各区(新区)将申请和审核情况汇总报市统筹安排。

第四季度:按计划资助老年社会组织开展“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市老龄办

(九)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办好第三届慈展会。

目标: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继续举办第三届慈展会。

第一季度:确定展会筹办工作思路,研究起草《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总体方案》。

第二季度:全面启动展会招展、宣传、资源对接等各项筹办工作,筹备召开第二届慈展会组委会会议和新闻通报会。

第三季度: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展会各项活动以及选出、接待、安保等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第三届慈展会各项筹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季度:全面总结第三届慈展会,起草《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总结报告》。

救灾救济和慈善处

(十)继续在社区、企业和教育、医务、人民调解等领域推动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全市一线社工超过3000人。

(民生实事)

目标:在社区、企业和教育、医务、人民调解等领域推动开展专业社工服务。

第一季度:制定计划,做好市级合同到期社工岗位招投标的准备工作。制定并启动企业社工(含社会组织、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申报计划。指导推动各区做好今年社工岗位的计划。

第二季度:完成市级岗位招投标工作,受理企业社工(含社会组织、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申报,积极推动社区服务中心聘请一线社工开展服务。

第三季度:完成今年新增的企业社工岗位(含社会组织、民办医院和民办学校),推动企业社工正式上岗,并签订相关合同。全市一线社工超过3000人。

第四季度:开展社工服务绩效的评估工作。

社会工作处

(十一)提升社会组织能力,举办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班。

目标:举办两期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班,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第一季度:开展需求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社会组织的培训需求进行调研,全面了解社会组织的培训需求。

第二季度:制定培训方案。

第三季度:开展2014年第一期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班。

第四季度:开展2014年第二期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班。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民政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zmz.sz.gov.cn)了解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投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xpg@szmz.s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民政局服务电话: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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