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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规〔2013〕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简化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深建燃〔2004〕4号)。
二、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支持我市自主创新产品、本地优质产品和驰著名产品的通知(深建规〔2009〕5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