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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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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3-04-17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协调和处理重要外事、港澳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责任;承担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接待访深的重要外宾、友好人士和来深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管理、组织在深举行的重大涉外活动;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及港澳事务活动。

  (四)负责管理来深采访的外国记者、外国驻深新闻机构和记者。

  (五)负责因公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事项;承办市领导因公出访报批工作。

  (六)负责公务护照、出境证明、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为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审发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为持外交、公务护照(含官员、特别护照)的外国人员延期和补发签证;代办领事认证。

  (七)指导、管理与外国驻华使馆及领事机构的交往事宜;协调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理我市在境外人员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在深外国人管理重要事项。

  (八)负责深港澳政府间的联络及合作事务安排,官方、半官方交往及深港澳边境事务;完成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港澳办交办的港澳相关工作任务。

  (九)指导、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友好基层单位的交往工作;负责荣誉市民的授荣、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和涉港澳宣传以及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

  (十一)拟订国际化城市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国际城市比较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推动《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贯彻落实,协调推进、检查及督促国际化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国际化城市建设研讨会等相关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形象推广工作。负责本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公共场所英文标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市外办2012年度公布的10项任务已按计划完成。主要情况如下:

  (一)检查督促各区贯彻落实2011年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情况。由办领导带队,前往本市各区开展外事港澳工作调研,与各区主要领导同志座谈,听取区两办主任(区外事(港澳)办主任)工作汇报,了解各区落实市委外事(港澳事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设置区外事办(港澳办)、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加强外事管理、帮助企业走出去等情况,制作《各区外事港澳工作机构建设及工作情况一览表》,形成《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报告》,报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做好来访我市外国高级代表团的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各类境外来访团组545批4667人次。其中,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级代表团3批111人次,国家副元首及政府副首脑级代表团7批71人次,部长级团组6批36人次,工商经济类团组71批1141人次。

  (三)做好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型活动及其报批共34批次。圆满完成深圳国际城市创新发展大会、第八届文博会、第十四届高交会、2012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七届物博会、2012年工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涉外接待、现场礼宾和翻译工作。

  (四)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大力宣传和推介深圳,利用外国驻华使领馆渠道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邀请驻穗总领馆官员出席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深圳—拉美合作交流会”、第八届文博会、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举办国际和平日纪念活动暨中国—东南亚和平发展论坛和中国深圳—东南亚国家经贸合作论坛。邀请8国驻穗领事官员16人参加第十一届“深圳海滨日”暨首届“深圳大鹏国际户外嘉年华”等活动。

  (五)巩固与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组织的友好关系,加强交流合作。邀请荣誉市民代表列席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邀请友城代表团出席“文博会”、“高交会”。与以色列海法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与西班牙巴塞罗那市、印度尼西亚万隆市等城市签署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协助深圳弦乐四重奏组前往波兹南市参加《马耳他艺术节》。邀请德国交响乐团来深圳举行《月圆日耳曼、友情耀鹏城——德国纽伦堡交响乐团2012年深圳音乐会》。

  (六)主动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简化报批材料和程序:将因公赴港澳有关审查表格合二为一;选定华为、中兴、比亚迪等报件量大、地处偏远的企业实施邮寄报送材料。走访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听取企业在循因公渠道“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现场给予解决,或经研究后给予答复。举办“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和“市外办支持企业‘走出去’外事政策及业务介绍会”,为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

  (七)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服务。全年共办理107个国家签证共2131批次,9448人次。全力为我市对外交往服务,克服困难,顺利办妥高级别团组领队换人、签证过程复杂、办签时间紧等重点团组签证。协商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企业要求加快、补办APEC商务旅行卡等困难。自2012年7月9日正式启用深圳市电子护照项目。为我市自批出国赴港澳单位设立“支持企业走出去绿色通道”。

  (八)召开深港、深澳合作会议,促进深港、深澳更紧密合作。致函本市相关单位,汇总2011年深港、深澳合作会议所确定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和计划。召开会议,研究深港合作事宜,推进我市在深港合作重点项目的开展。与相关单位研究培育深澳中医药产业合作项目事宜。联合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与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澳门特首办,确定深港、深澳合作会议会期。会议共签署10项协议。

  (九)调研我市民间组织国际交往情况。为发掘一批具有国际交往能力和一定影响力的民间组织和企业,拓展民间国际交往渠道,制定《深圳市民间组织国际交往调研工作方案》;向全市130余家民间组织发放问卷函;组成调研小组分赴遴选出的60家民间组织走访;汇总问卷函和民间组织调研结果,完成《市外办关于深入调研我市民间组织国际交往情况的报告》。

  (十)深入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做好公示语双语标识规范工作。组织调研市民讲外语活动及公示语双语标识规范工作,拟定《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审定。举办公务员英语沙龙,指导各区开展各项市民讲外语活动,指导全国第三届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等活动。组织市主要领导视察讲外语活动。举办市民讲外语活动宣传展。完成市民讲外语活动及公示语双语标识规范年度工作总结。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检查部分市直单位、中直驻深单位落实2012年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情况。

目标:检查市直单位、中直驻深单位贯彻落实2012年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情况,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收集2013年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

第一季度:赴4家市直有关单位或中直驻深单位调研。

第二季度:赴3家市直有关单位或中直驻深单位调研。

第三季度:赴3家市直有关单位或中直驻深单位调研。

第四季度:形成报告。

综合业务处

(二)做好各类高级别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

目标:认真做好各类高级别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进一步提高外事工作水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每季度:按照实际情况作好相关接待工作。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三)做好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

目标:科学规划、归口管理我市大型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加强统筹管理、协调服务。

第一季度:启动我市2013年度大型涉外活动计划预报工作,预先掌握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做好第九届文博会、2013年工博会期间的各项涉外工作。

第三季度:积极筹备第十五届高交会、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八届物博会等大型涉外活动。

第四季度:做好第十五届高交会、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第八届物博会期间的各项涉外工作。

礼宾处(美大处)

(四)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大力宣传和推介深圳,利用外国驻华使领馆渠道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

目标: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大力宣传和推介深圳,利用外国驻华使领馆渠道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

第一季度:邀请外国驻穗领团及外国专家旁听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二季度:邀请外国驻穗领团参加文博会活动。

第三季度:组织举办第十二届“深圳海滨日”活动。

第四季度:邀请外国驻穗领团参加高交会活动。

涉外管理处

(五)开拓新友城。

目标:力争建8个友好交流城市。

第一季度:拟定建立友好交流城市计划。

第二季度:分别与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重点城市进行沟通联络,争取建立友好合作交流联系渠道。

第三季度:启动完成相关报批程序。

第四季度:签署合作备忘录。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六)与我驻外使馆建立联系。

目标:与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馆建立密切联系。

第一季度:拟定与我驻亚洲、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使馆联系计划。

第二季度:致函部分我驻东南亚、北美、东欧使馆,请使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城市建立联系。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六)与我驻外使馆建立联系。

第三季度:致函部分我驻中亚、南美、北欧大使馆,请使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城市建立联系。

第四季度:致函部分我驻西亚、大洋洲、西欧大使馆,请使馆协助我市与相应国家城市建立联系。

亚洲处、礼宾处(美大处)、友协工作部(友好城市办公室)

(七)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服务。

目标:为推动我市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

第一季度:做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准备工作:联络相关企业协会,制定工作方案,联络企业等。

第二季度:与相关企业协会合作举办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向企业推介APEC商务旅行卡,介绍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三季度:做走访企业准备工作:多种渠道遴选要走访的企业,提前进行沟通,准备调研提纲及相关材料等。

第四季度:走访我市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了解这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我办为企业服务的措施。

出境管理处

(八)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提质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服务。

目标:积极做好我市因公出国签证工作,建立签证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与各使领馆签证工作的交流,提高签证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出访单位的调研,将因公护照签证工作推前一步,加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力度。

每季度:按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证照签发服务工作。

护照签证处

(九)召开深港深澳合作会议。

目标:按照深港澳合作机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总结深港澳一年工作,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探讨下一年工作重点。

第一季度:跟进上一年签署协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季度:收集上半年深港澳合作开展情况,培育引导比较成熟的合作项目。

第三季度:收集下半年深港澳合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第四季度:梳理、汇总材料,筹备、举办会议。

港澳事务处

(十)组织实施赴港澳对口交流学习活动。

目标:组织我市、区涉港澳部门高级公务员与港澳对口部门的交流与学习

第一季度:征求全市涉港澳部门意见,研究商讨交流项目。

第二季度:与港方、澳方协商形成交流方案,开始组织赴港澳交流活动。

第三季度:继续开展赴港澳交流活动。

第四季度:总结经验和成果。

港澳事务处

(十一)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单位积极落实《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

目标: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单位落实《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任务,推动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进程。

第一季度:确定国际化城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发掘亮点,协调力推,加强督办。

第三季度:收集、整理国际化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向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季度:研究落实2013市委外事(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国际化城市建议的精神。

国际化促进处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陆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ww.szfao.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kai@szfao.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咨询投诉电话:8210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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