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承担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公布的10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一)统筹开展创业就业服务。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户籍居民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双向选择大会、民营招聘周、创业指导校园行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市新增就业人数99413人,促进42652名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24529人实现就业,扶持自主创业347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2 %的较低水平,“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3.3元/小时。发布了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
(三)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深圳市实施〈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细则》,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推进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
(四)社会保险征缴实现稳步增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92.44万人、1138.74万人、991.53万人、340.59万人、506.61万人。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总收入602.0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1.16%。
(五)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了《深圳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启动了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的第二轮修订。全年新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354名。全市共有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144家,在站博士后已达460人。
(六)海外引智工作取得新突破。出台了《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细则》、《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我市4个驻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工作全面启动。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成功举办。
(七)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企业培训考核办法、非全日制技工教育管理办法、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办法、异地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了我市职业培训新的政策体系。全年高技能人才公共技能训练服务8895人次;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675人;组织28个赴港项目78期班,参训人数334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21.4万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发展到3.7万人。
(八)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2012年4月1日起我市机关新进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全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097人。
(九)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草了《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发布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研究起草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合作机制。正式启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系统。信访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4882家次,涉及劳动者138.94万人次。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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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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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民生实事) |
目标:举办户籍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4场、青年见习推介会2场。组织创业指导校园行系列活动4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10场。举办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3场,开展2013年深圳创新创业大赛。 第一季度:举办户籍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2场。准备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举办户籍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3场、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1场。启动2013年深圳创新创业大赛。 第三季度:举办户籍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场、青年见习推介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2场、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1场。组织创业指导校园行系列活动2次。开展2013年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的各项活动。 第四季度:举办户籍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场、青年见习推介会1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3场、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1场。组织创业指导校园行系列活动2次。提供赛后服务,跟踪落实大赛期间的各项措施。 |
就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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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
目标:制定并发布2014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第一季度:就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第二季度:就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第三季度:开展最低工资测算所需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
劳动关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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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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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
第四季度:起草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择机将2014年最低工资调整方案(草拟稿)报市政府。 |
劳动关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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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2013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 第一季度:按要求制定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第二季度:按要求做好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第三季度:做好参保人待遇查询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 第四季度:做好参保人待遇查询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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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
目标: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第一季度:完成148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160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169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177亿元的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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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
目标: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高端引领,拓宽人才成长通道和空间,营造人才安居乐业环境。 第一季度: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待国务院2012年国贴正式批复)。 第三季度:完成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第二轮修订工作。 第四季度:开展第二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完成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管理信息化工作。扩大博士后站招收规模,做大做强博士后工作平台。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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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孔雀计划”。 |
目标:引进180名“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一季度:新确认6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二季度:新确认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季度:新确认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四季度:新确认4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
市外国专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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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
目标:培养适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一季度:研究制定2013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启动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公职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实施赴港项目等境外培训。 第三季度:做好技工学校新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核发,落实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审核发放。 第四季度: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0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发展到3.5万人。认定设立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5个技师工作站;33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
职业能力建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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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度改革。 |
目标:制定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雇员管理办法。 第一季度:起草《深圳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非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二季度: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两个《办法》。 第三季度:将两个《办法》报市法制办审核。 第四季度:根据审核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办法》。 |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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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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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 |
目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一季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系统,开发公开招考管理子系统。 第二季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制度,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第三季度:根据完善招考制度工作规划起草相关配套制度。对公开招考管理子系统进行测试。 第四季度:公开招考系统上线运行。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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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
目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一季度:开展与市综治办工作网信息系统单向数据对接。 第二季度:开展信访系统功能使用现状和需求调研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信访系统功能使用现状和需求调研工作。 第四季度:2013年11月下旬至2014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 |
信访处、劳动监察支队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zrsjzwgk@opic.s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