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3-006017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4-17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3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及进度。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政策;提出本市对台工作有关建议。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对台工作;指导、管理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涉台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
(四)协调指导深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卫生、体育、妇女、青少年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协调指导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承担有关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工作。
(六)承担与台湾各党派、政治团体的联络、交流工作。
(七)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协调深台两地的“三通”工作。
(八)承担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我办公共服务白皮书10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被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评为全国对台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并受到表彰。具体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积极争取深圳成为台湾游自由行第二批试点城市。
——深入基层,服务台资企业。协助解决台资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碰到的困难。
——做好我市涉台经贸相关工作。配合引进台资企业59家,实际引进台资7146.67万美元。
——积极组织台商参加文博会、高交会。组织99家台湾企业参加第八届文博会,组织56家台企参展第十四届高交会。
——积极做好稳定台商投资服务工作。一是积极推动深圳台商大厦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经贸赴台工作,做好深台交流审核上报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核、上报经贸赴台318批1378人次,深圳居民因公赴台交流92批,912人次,台湾居民和团体来深交流10批237人次。
——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台商投诉案件64件,结案46件,结案率71.9%;受理台胞投诉113宗,结案106宗,结案率93.8%。
——做好涉台宣传工作。组织我市媒体报道涉台重要活动。全年共有14家台湾媒体、16名记者来深采访。
——加强与台商的联谊。举办了深圳台商迎春酒会和庆中秋联谊活动;隆重庆祝深圳台商协会成立22周年。
三、2013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做好我市涉台相关活动相关工作。 |
目标:协助联络和邀请台湾工商界人士、文化名人来深参加文博会和高交会,协助文博会组委会做好台湾馆的涉台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接待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深台两地经贸关系。 第一季度:协助做好第九届文博会“台湾馆”规划、招展等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协助文博会组委会做好“台湾馆”参展企业布展海报涉台审查工作和台湾文化人士参加论坛的涉台工作。 第三季度:做好第十五届高交会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1.协助做好台商参展安排;2.拟定邀请参会对象名单。 第四季度:积极协助邀请台湾高新科技企业或人士参加第十五届高交会:1.掌握参展商情况,协助解决困难;2.接待参会台商。 |
联络处 经济处 |
(二)深入基层,服务台资企业。 |
目标:深入台资企业,了解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助解决台资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碰到的困难,促进深圳台资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第一季度:重点了解台资企业情况。 第二、三、四季度:重点服务台企,解决困难,每季度下基层不少于6次。 |
经济处 |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三)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 |
目标:及时处理台商投诉,为台商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台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进度:逐季度上报协调处理情况。 |
经济处 |
(四)做好赴台经贸交流的审核上报工作。 |
目标:做好受理、初审、上报深圳企业赴台经贸交流申请的工作。 进度:逐季度上报经贸赴台交流情况。 |
经济处 |
(五)做好赴台交流、台湾(人士)团体来深交流审核上报工作。 |
目标:做好受理、初审、上报深圳居民赴台交流申请的工作,加强对深圳邀请单位提交的台湾人士、团体来深交流申请的初审工作。 进度:逐季度上报审核情况。 |
联络处 |
(六)推动深台两地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 |
目标:组织、推动、开展深台两地党际、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增进台湾同胞民族和文化认同。 第一季度:制订我市2013年与台湾的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计划,在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基层党际交流的框架下,邀请台南市党部主委组团来深交流;规划我市对台文化体育交流。制定我市对台重点交流项目。 第二季度:开展深台两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邀请台湾基层代表开展社区、民俗文化交流等。 第三季度:开展深台两地经贸、文化等领域交流活动,邀请台湾学生、教师代表来深开展艺术、体育和教育交流;推动我市高校与台湾高校开展科研、学术和交换生交流。 第四季度:总结2013年度工作,商讨拟定2014年深台两地经贸、文化等交流活动计划。 |
经济处 联络处 |
(七)做好涉台宣传工作。 |
目标:邀请台湾媒体记者来深采访报道,组织相关涉台宣传工作。 第一季度:组织本市媒体采访报道涉台重要活动。 第二季度:邀请台湾媒体记者来深采访第九届文博会。 第三季度:组织本市媒体报道深圳市台商中秋活动。 第四季度:邀请台湾媒体记者采访第十五届高交会。 |
联络处 |
(八)做好对台交往工作。 |
目标:协调处理台胞往来投诉事件,做好困难台胞的救助工作。 进度:逐季度上报情况。 |
联络处 |
(九)加强与台商的联谊。 |
目标:加强与台商的联谊工作,指导、协助深圳台商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密切与台商关系。 第一季度:慰问台企,联络台商感情;组织台商与深圳企业交流,提升台商投资信心。 第二季度:指导、协助深圳台商协会举办23周年庆典活动。 第三季度:在中秋前举行庆中秋联谊活动。 第四季度:指导、协助台商协会及其联谊会举办各类联谊活动。 |
经济处 |
(十)做好保密工作。 |
目标:加强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提高自觉遵守保密法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季度:完善保密工作有关制度。 第二季度:举办保密工作培训班。 第三季度:举办有关信息安全培训。 第四季度:开展保密工作检查。 |
秘书处 |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tb.sz.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ztb@s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服务电话:8209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