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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委〔2013〕34号
201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规划,切实加强指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营造了稳定安全的治安环境、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设施完善的管理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创建组织健全、防范措施到位、配套设施完善、管理工作规范、治安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的安全文明小区。为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9月4日(深委〔2013〕34号)决定,授予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花园福禄居小区等45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称号,福田区福田街道景源华庭小区等34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称号,福田区福田街道恒福花园小区等61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达标小区”称号。
为切实加强对已建成安全文明小区的动态管理,2012年下半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区对历年创建达标以上安全文明小区进行了全面复查。从复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创建达标授牌的单位能够珍惜荣誉,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同时也有部分小区因功能改变、拆除、搬迁、合并、撤销等原因已不存在。根据《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第四工业区小区等42个小区予以摘牌,撤销其市“安全文明小区”称号。
希望被授予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正在创建以及尚未创建达标的小区,要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力争早日达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市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和平安深圳建设的基础,为推进我市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