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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特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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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5-08 【字体: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和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坪山新区概况

  坪山新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于2009年6月30日挂牌成立。坪山新区东接惠州大亚湾区,南连大鹏新区,西邻盐田港,北面靠龙岗区,是深莞惠合作的重要战略节点,是深圳市可开发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域之一,为深圳未来的产业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发展潜力巨大。辖区总面积约168平方公里,下辖坪山、坑梓2个办事处共23个社区,总人口逾60万,其中户籍人口约3.6万。

  2011年坪山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6.33亿元,增长14.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00.12亿元,增长15.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9.59亿元,增长15.0%;固定资产投资135.10亿元,增长3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95亿元,增长2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32亿元,增长65.8%;两税收入37.00亿元,增长24.2%。

  2012年,坪山新区将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五大新城建设为战略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统筹协同,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全力打造高水平功能新区。重点将依托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沃尔核材、和顺堂、华谊兄弟文化城等项目,坚持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战略新兴产业,逐步将新区打造成为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高地与新的区域增长极,成为深圳实施经济东进战略的重要支点,成为辐射粤东乃至闽西地区的一颗璀璨的战略新兴产业名城。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坪山新区公共服务白皮书包括20个指标任务,由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及建设新型功能区等5个方面组成。其中有17项工作任务已按要求完成,因客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有3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时完成的工作任务。

  政府服务方面:2011年8月9日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挂牌成立,设有70个办事窗口,共计252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施社会、经济、建设三大领域政府流程再造,对审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审批服务效率平均提高37.5%。2011年新区管委会成立了坪大惠合作办公室,加强与惠州大亚湾区的合作建设,推进深惠合作取得新进展。

  民生保障方面:加强治污保洁工作,完成了龙田与上洋2个污水厂总长约60公里污水支管的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坪山河、龙岗河水质问题。加大基层公共文体设施的投入建设,在新区23个社区增加了54套室外健身路径,为居民提供了休闲运动场所。打造深圳首个客家非文化遗产—大万世居展示园,提升了新区文化软实力;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区卫生系统招聘了100多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增购了2000万元医疗设备,同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加成”,推广应用了居民健康卡,实现社康中心与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全面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入学难问题,增加了1000个学位,完成了14所民办幼儿园规范化评估验收工作。推广“孕妈咪驿站”建设,2008年至今,为26家300人以上企业的605名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活动。

  社会管理方面:为改善新区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关闭了重污染企业17家。“社区服务工程”提前完成,23个社区全部建成社区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市实现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提前四年完成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目标,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

  城市建设方面:为提升新区商业配套设施,规划坪山六和商业广场建设项目,2011年底顺利开工建设。

  建设新型功能区方面: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城市整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社区转型发展与“整村统筹”土地整备结合起来,以金沙社区为试点,统筹解决社区农村城市化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0亿元。市政府下达坪山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实际为129亿元,实际完成135.1亿元,超出了市政府规定的指标,但未达到新区自身设定的目标。二是聚龙山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因项目施工中发现桩基工程存在大量风化球花岗岩,施工难度大,影响了项目进度。三是丹梓路与惠州龙海二路道路建设,因深圳市大运期间暂停施工一个月,及市政府重新调整了该项目的投资计划,该项目工程预付款没有按时支付,造成工程开工建设延期。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单位

民生实事

(一)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和休闲环境。

目标:改善出行条件,加大文体设施建设,投资2500万元,路灯照明设施开工建设;投资800万元,完成社区40条道路硬底化建设。其中:

1.完成路灯照明设施投资。进度1:第一季度:完成立项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初步设计;第三季度:完成概算并下达投资计划;第四季度:开展招投标,开工建设。

2.完成40条道路硬底化。进度2:第一季度:完成项目招投标;第二季度:完成工程总量50%;第三季度:全部完成社区道路硬底化。

牵头单位: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坪山、坑梓办事处

(二)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目标:改善居住条件,完成广东水电集团2500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相关证件办理;实物供应燕子岭配套员工宿舍项目保障性住房1000套。其中:

1.完成2500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相关证件办理。进度1:第一季度:办理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备案;第二季度:办理完成广东水电集团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季度:办理完成广东水电集团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季度:办理完成广东水电集团项目施工许可证。

2.供应实物1000套保障性住房。进度2:第一季度:完成室内外装修总量30%;第二季度:完成室内外装修总量70%;第三季度:完成室内外装修并竣工验收;第四季度:供应保障性住房1000套。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

民生实事

(三)发放住房补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目标:完成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80.83万元(廉租住房补贴约65.4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5.36万元);分配公共租赁住房800套。其中:

1.完成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进度1:第一季度:启动公租住房补贴申报;第二季度:完成廉租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查;第三季度:签订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货币补贴协议,发放上半年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补贴约40.42万元;第四季度:复核申请家庭资格,发放下半年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补贴约40.41万元。

2.完成800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进度2:第一季度: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启动企业和个人申请工作;第三季度:完成企业和个人申请资料核查;第四季度:依据分配方案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分配住房。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经济服务局、社会建设局、新区地税局、坪山社保分局、坪山、坑梓办事处

(四)推动教育发展。

目标:缓解入学难,坪山高级中学新疆班9月开班,坪山实验学校三期扩班,新增优质学位480个;新办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2400个。其中:

1.新增优质学位。进度1:第一季度:新疆班(一期)主体施工完成70%,实验学校三期完成经费申请;第二季度:完成两项目的施工、设备安装前期工作以及教师定编工作;第三季度:做好两项目的设备招标、安装和调试并落实招生;9月1日开学,共新增480个学位。

2.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进度2:第一季度:审批并设立2所新幼儿园;第二季度:审批并设立2所新幼儿园;第三季度:审批并设立2所新幼儿园;第四季度:审批并设立2所新幼儿园,年底共新增学位2400个。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发展和财政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五)为企业怀孕劳务工提供系列服务。

目标:全年继续为27家已签约合作企业45000多名员工中的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服务,并分别在坪山办事处、坑梓办事处300人以上企业新增2家驿站。

进度:第一季度:为已签约企业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服务,在坪山办事处、坑梓办事处初步选择2家300人以上候选企业;第二季度:为已签约企业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服务,与2家300人以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准备驿站装修;第三季度:为已签约企业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服务,完成驿站前期建设,准备接收服务新对象入住;第四季度:为29家已签约企业怀孕女工提供“12345”系列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坪山、坑梓办事处

民生实事

(六)建立普惠性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目标: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实现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8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新增青年见习基地8个,让有实习愿望的户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全部见习;开展户籍居民“普惠式”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水平,完成户籍居民就业培训300名、创业培训100名。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户籍居民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新增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情况开展入户调查与审查核实工作,推荐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到各企业上岗;第二季度: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培训,组织户籍创业人员进驻,举行新区户籍居民创业推荐会;第三季度:开展青年见习活动,新增8个青年见习基地,让有实习愿望的户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全部见习,并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第四季度:开展户籍居民“普惠式”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购买服务分两批次为300名户籍居民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提高户籍居民就业竞争力,创业培训100名。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七)提高公共医疗水平。

目标:提高现有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投资3000万元以上,继续加大坪山、坑梓人民医院的设备更新投入;完成5个市级示范社康中心达标工作。其中:

1.全年完成坪山、坑梓人民医院的设备招标采购。进度1:第一季度:完成立项工作;第二季度:完成概算编制及报审;第三季度:完成概算批复并下达投资计划;第四季度:完成3000万元以上设备招标采购。

2.推进5个示范社康中心建设。进度2:第一季度:制定示范社康建设补助方案;第二季度:成立示范社康建设领导和专家技术小组;第三季度:制定相关设备购置和人员招聘方案;第四季度:完成示范社康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公共事业局

(八)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目标:重新规划新区残疾人就业工作,转变就业形式,实现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设置5个公益性岗位,完成户籍残疾人就业培训80名。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社区专干对辖区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统计未就业人员数据,积极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推荐残疾人上岗就业;第二季度:举办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会,深入宣传《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扶持政策,举办第一期20名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班;第三季度: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分出有劳动能力、有部分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三类残疾人),分类推荐残疾人就业,并设置5个公益性岗位,同时举办第二、三期40名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班,参与深圳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第四季度:举办第四期20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对于表现优异的残疾人给予适当奖励。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民生实事

(九)搭建公共就业平台,建立居民创业信息库。

目标:搭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坪山新区公共就业网,免费发布就业信息;成立户籍居民创业信息库,推荐20个以上创业项目,实现有创业愿望户籍居民全部创业。其中:

1.建设公共就业信息网。进度1:第一季度:制定和完善公共就业信息网计划;第二季度:确定公共就业网站制作及维护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第三季度:监督制作就业网站,收集提供栏目信息;第四季度:12月份正式运行网站。

2.建立户籍居民创业信息库。进度2:第一季度:进行摸底调查,收集整理户籍居民创业意向和创业培训意愿,召开创业座谈会;第二季度:安排创业培训,推荐创业项目给户籍居民;第三季度:对创业居民的创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召开创业小结会;第四季度:进一步跟踪居民创业情况,推荐20个以上创业项目,实现有创业愿望户籍居民全部创业。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坪山、坑梓办事处

(十)发展新区慈善事业。

目标:加大慈善事业的宣传,多方募集慈善资金,开展规模以上形式多样的慈善捐助活动至少4次。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发放助学补助金;第二季度: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暨深圳慈善月”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进行动员宣传,开展募集活动;第三季度: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暨深圳慈善月”活动,到企业、学校进行动员宣传,组织企业员工、学生到敬老院、蓝天社进行义务劳动;第四季度:开展对大病、特困家庭的救助活动,核实发放救助金。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

(十一)强化环境管理,关闭重点污染源及落后产能企业。

目标:关闭重污染企业,推动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关闭重污染企业14家;建立重金属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完成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36家。其中:

1.关闭重污染企业14家。进度1:第一季度:制定重污染企业退出计划,关停2家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第二季度:关停5家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第三季度:关停4家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第四季度:关停3家电镀等重污染企业。

2.完成36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进度2:第一季度:实现8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第二季度:实现10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第三季度:实现10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第四季度:实现8家重金属污染企业在线监测。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

经济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发展和财政局

目标:全年完成淘汰清理和转型落后产能企业360家。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坪山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0家;第二季度:淘汰清理和转型落后产能企业70家;第三季度:淘汰清理和转型落后产能企业130家;第四季度:淘汰清理和转型落后产能企业130家。

牵头单位: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发展和财政局、坪山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坪山分局

经济发展

(十二)发挥政府招商引资作用,促进经济增长。

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全年引进一批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项目15个。

进度:第一季度:按照产业导向,拜访新洽谈企业;第二季度:安排新能源行业推介会;第三季度:按照拜访企业成果调整拜访战略,计划引进企业8家;第四季度:拜访新洽谈企业,安排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行业推介会,引进项目7个。

牵头单位:

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坪山、坑梓办事处 

(十三)引导和扶持社区经济转型升级。

目标:设立经济发展转型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1800万元,对转型发展成绩突出的社区竞争性扶持和考核奖励。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专项资金的设立;第二季度:开展社区经济转型系列研究;第三季度:形成研究报告和工作方案;第四季度:按方案落实竞争性扶持和考核奖励。

牵头单位:    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     城市建设局、经济服务局、

两办事处

社区建设

(十四)推进居民自治进程和社会组织建设。

目标:为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高社区管理水平,选取5-7个社区成立“社区自治发展议事会”;全年实现社会组织增长20%以上,建立20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其中:

1.夯实社区建设基础、推进居民自治进程。进度1:第一季度:走访社区调研,选取试点社区;第二季度:根据新区自治总体方案,结合试点社区自治水平,选取2个试点社区成立社区自治发展议事会,指导、协助办事处研究制定社区自治相关方案;第三季度:对试点社区各项自治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完善各项制度,并在其他3-5个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社区铺开社区自治工作;第四季度:在选定社区指导成立“社区自治发展议事会”,开展议事。

2.全年建立20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进度2:第一季度:出台社会组织流动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基金:第二季度:建立20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出台坪山新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制度;第三季度:出台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工作和宣传周活动,与公安部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第四季度:做好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举办社会组织座谈会和评估总结会,奖励优秀社区社会组织。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坪山、坑梓办事处

(十五)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目标:加强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管理与评估办法,继续加大社工岗位和项目购买力度,每万人持证社工数达到3.5 个。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10个社区服务中心场地装修与完善工作,制定社区服务中心评估体系。第二季度:完成全区22个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并开展服务绩效评估;购买社工岗位和项目,开展社工宣传活动,成立新区社会工作协会。第三季度:开展服务综合评估,对优秀社区服务单位予以奖励扶持;建立社工实训基地,为户籍青年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活动。

社区建设

(十六)解决拆迁安置建房历史遗留问题。

目标:根据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处理好因拆迁安置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研究制定原坪山街道办事处审批的328户因新横坪公路、深汕公路扩建、LNG等项目拆迁征地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进度:第一季度:收集编制坪山办事处原审批的328户拆迁安置户的电子档案资料;第二季度:录入328户拆迁安置户的坐标并完成测量;第三季度:审查原坪山办事处审批的328户拆迁安置户的档案资料,并通知资料不齐全的当事人补全; 第四季度:研究出台关于原坪山街道审批的328户拆迁安置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         

牵头单位:

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协办单位:

坪山办事处、规土委坪山管理局

文体建设

(十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标:在最大限度保存原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工艺及文物历史信息的基础上,完成罗氏大屋的整体修缮,保护与发展新区红色革命资源,为大旅游产业的开发奠定基础。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概算编制,组织文物专家评审工作,针对专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施工图;第二季度;完成概算批复及修缮许可,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投工作;第三季度:修缮保护工程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第四季度:修缮保护工程项目施工,并完成修缮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坪山办事处

(十八)提升居民文化体育生活。

1. 目标:完善深圳东部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布局,弥补新区在市政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方面的不足,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体育中心二期网球中心项目建设;完成5个篮球场建设投资120万元。其中:

2. 1.推进体育中心二期网球中心项目建设。进度1:第一季度:完成体育中心二期网球中心立项评审;第二季度:完成体育中心二期网球中心可研批复;第三季度:完成审批居住用地招拍挂方案、启动招拍挂工作;第四季度:完成项目招拍挂。

3. 2.完成5个篮球场建设。进度2:第一季度:完成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工程总量50%;第三季度:完成篮球场建设。

牵头单位: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公共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坪山、坑梓办事处规土委坪山管理局

城市建设

(十九)实施便民出行工程。

目标:扩展新区城市绿道,完成20公里城市绿道和50公里社区绿道;完成深汕公路坪山三角地至宝龙路口,原沙田收费站至丹梓路口的绿化提升工程。其中:

1.城市、社区绿道网建设。进度1:第一季度:开展选址工作,并进行现场勘查;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设计方案及概算;第三季度:完成概算批复及招投标工作;第四季度:完成70公里绿道网建设。

2. 深汕公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进度2第一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开始施工,完成总工程20%;第三季度:完成总工程量40%;第四季度:完成工程100%。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局、发展和财政局、城市建设局、坪山交通运输局、坪山、坑梓办事处

土地整备

(二十)释放土地面积,进行土地管理工作。

目标:通过土地整备,2012年累计释放土地13.11平方公里。

进度:第一季度:推进新区2011年及2012年土地整备工作,释放土地0.95平方公里,累计释放土地4.9平方公里;第二季度:完成2011年《深圳市土地整备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土地整备任务,累计释放土地7.9平方公里;第三季度:分析总结2011年度土地整备工作,推进新区2012年土地整备工作,释放土地2.6平方公里,累计释放土地10.5平方公里;第四季度:推进新区2012年土地整备工作,释放土地2.61平方公里,累计释放土地13.11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土地整备中心

协办单位: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征地拆迁办、坪山河流域办、中心区办、坪山、坑梓办事处、城投公司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监督或提出相关建议:

  (一)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psxq.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zwdck@szgiz.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诉电话:8462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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