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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特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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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5-08 【字体: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光明新区概况

  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8月19日,是深圳市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发展布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区管委会位于深圳市西北部,下辖公明、光明两个办事处,辖区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人口80余万。新区管委会按照开发区的机构设置,全面行使区一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建设等各项职能。

  光明新区生态环境优美,物产丰富,辖区拥有6000多公顷荔枝林和花卉基地、奶牛场、滑草场、公众高尔夫球场等生态旅游景区,是深圳市都市农业和生态旅游观光基地、亚洲最大的养鸽基地、国内最大的鲜奶出口基地和广东最大的西式肉制品生产基地。新区土地资源丰富,绿地覆盖率占土地总面积的53%,水域和未建设用地达114.4平方公里,拥有深圳市最大的可连片开发区域。辖区内南光、龙大两条高速与机荷高速、梅观高速、广深高速相连;规划建设中的轨道交通6号线纵贯新区,广深港客运专线在新区设立客运站,新区与香港、广州、福田中心区、蛇口港、宝安国际机场等均处于“30分钟交通圈”内。光明新区作为深圳重点战略发展区域,正日益成长为深圳乃至珠三角最具发展潜力、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光明新区管委会2011年公共服务白皮书任务共有20项,内容涵盖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社会管理、政府建设等五个领域。通过分阶段、量化工作落实白皮书任务,各项工作均按时保质完成。一是切实促进了新区经济发展。华星光电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企业服务力度和拓展境内外市场扶持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二是切实保障了新区民计民生。加大了新区文、教、卫等公共配套设施投入,光明新区高级中学改造、公明人民医院和光明医院扩建等一批民生工程按进度目标顺利完成,新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顺利完成光明办事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户籍人员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新区居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切实完善了新区城市建设。顺利完成基层供水管网改造、公明文体中心、光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并加强了社区城市化建设,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切实加强了新区社会管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按质按量进行生猪宰前瘦肉精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项目检测,保障了新区食品安全。五是切实深化了新区政府建设。升级改版了光明新区政府网站,使新区政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群众网上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完善了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社区党务居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并规范了行政服务大厅服务,行政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单位

民生保障

(一)实施农产品安全屏障工程

目标:继续做好一号屠宰场驻厂检验检疫各项工作,加大对初级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力保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一季度:编制年度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加强一号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和宰前瘦肉精检测;例行开展蔬菜(水果)农残检测,水产品抽检以及动物血清抗体监测。入场生猪宰前尿样抽检率达标,生猪入场检疫率100%

第二季度:积极落实监测方案,加强一号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和宰前瘦肉精检测;例行开展蔬菜(水果)农残检测,水产品抽检以及动物血清抗体监测。入场生猪宰前尿样抽检率达标,生猪入场检疫率100%

第三季度:积极落实监测方案,加强一号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和宰前瘦肉精检测;例行开展蔬菜(水果)农残检测,水产品抽检以及动物血清抗体监测。入场生猪宰前尿样抽检率达标,生猪入场检疫率100%

第四季度:积极落实监测方案,加强一号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和宰前瘦肉精检测;例行开展蔬菜(水果)农残检测,水产品抽检以及动物血清抗体监测。入场生猪宰前尿样抽检率达标,生猪入场检疫率100%。总结全年工作,编制年度总结。

牵头单位:

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

目标: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报、预警。

第一季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第二季度:对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监测情况、暴发疫情发病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确保暴发疫情处置率达100%;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第三季度:对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监测情况、暴发疫情发病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确保暴发疫情处置率达100%;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第四季度:开展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城市管理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三)促进户籍人员就业

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第一季度:举办各类招聘会和岗位推介活动18场以上;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各办事处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第二季度:召开新区就业工作会议,对两办事处及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户籍失业人员培训计划,对有培训愿望的失业人员培训达到100%,提高就业、创业技能;

第三季度:加大各项工作力度,促进30名户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第四季度:完成全年度促进50名户籍失业人员就业的任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95%以上的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新区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光明新区群众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目标:新区群众体育中心在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提高新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水平

第一季度:完成招标、清场相关工作并进场施工;

第二季度:加快建设进度;

第三季度:完成总施工进度90%

第四季度: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

纪检监察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光明办事处

(五)加快推进整体拆迁、统建上楼拆迁安置房建设

目标:加快推进整体拆迁、统建上楼拆迁安置房建设(万丈坡拆迁安置房、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年底完成主体施工80%

第一季度:桩基础施工完成;

第二季度:地下室施工完成;

第三季度:主体施工至20%

第四季度:主体施工至80%

城市建设局

(六)公安便民服务

目标:切实加强窗口服务单位业务能力,推进新区服务大厅出入境、户籍惠民服务。

第一季度:创新服务手段,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第二季度:落实跟踪受理服务,保证各证按时办结;

第三季度:完善业务高峰期应对机制,开辟“绿色通道”;

第四季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办证工作任务。

光明公安分局

经济发展

(七)实施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工程,提升产业层次

目标: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发展动力强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积极引进上市公司企业总部和大型企业南方总部。

第一季度:拟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积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快新区产业用地招拍挂进度,启动重点产业项目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加快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尽快形成规模化产值;

第二季度:严格项目准入机制,瞄准产业链高端和缺失环节,主动出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招商活动;加大对现有厂房的统筹协调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以租赁厂房形式入驻新区,引进3-5家高端企业项目;

第三季度:继续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制度,加大新区招商选资推广力度,动员并组织新区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筹办并组织新区赴境外专题招商活动;以龙头项目和产业链为重点,确保华星光电顺利发展,推动研祥、普联等一批重大项目早动工、早建设、早投产;

第四季度:力争全年共引进10家优质高端企业项目,10个企业项目开工建设、5个企业项目建成、3个企业项目投产。

牵头单位:

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

城市建设局、土地整备中心、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八)实施企业服务提升工程

目标:做好国内经贸活动,推广新区企业品牌,协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帮助其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在继续完善新区经商投资环境的基础上,主动走出去宣传推介新区高新园区及内衣、钟表等基地,提升新区知名度及影响力。

第一季度: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扩大经济发展资金规模。积极沟通联系市有关部门,制定2012年新区参加国内展会工作部署;

第二季度:及时了解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组织新区企业参加内衣、钟表等专业展会,进一步宣传推介新区投资环境;

第三季度:积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国内展会,组织谋划好新区专场招商推介会活动,积极组织和扶持辖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

第四季度:积极探索建立起政府加强协调引导、有关部门联系扶持、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四位一体”的企业服务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

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

综合办、发展和财政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九)加大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目标: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5.6亿元,用于园区公共服务及综合配套设施、配套宿舍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园区经济、提升园区形象。

第一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20%

第二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30%

第三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30%

第四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20%

牵头单位: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

经济服务局、城市建设局、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公明办事处

城市建设

(十)加快推进石甲线原水管工程建设

目标:推进石岩水库-甲子塘水厂原水管工程项目建设,年底前完工。

第一季度:完成工程量30%

第二季度:完成工程量60%

第三季度:完成工程量90%

第四季度:完成工程量100%

城市建设局

(十一)积极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确保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目标:重点推进平板显示园、广深港门户区、新能源产业园及新城公园周边地区、光明中心区、三大产业基地、玉律储备用地、基本农田改造及光明北同富裕片区等8大片区土地整备工作,全年整备土地350公顷。

第一季度:整备土地70公顷,占年度目标的20%

第二季度:整备土地105公顷,占年度目标的30%

第三季度:整备土地105公顷,占年度目标的30%

第四季度:整备土地70公顷,占年度目标的20%

牵头单位:土地整备中心

协办单位:经济服务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十二)实施新区城市及社区绿道网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目标:主要在原有非机动车道基础上按绿道建设标准设置标识牌、交通标线等配套设施,实施路段包括东环大道、南环大道、北环大道、松白路、光明大道、光侨大道、观光路、华夏二路、牛山公园配套路、三十七号路等10条市政道路,总和长38.65公里,工程总投资619.13万。

第一季度:完成投资200万,占年度投资额约32%

第二季度:完成投资200万,占年度投资额约32%

第三季度:完成投资100万,占年度投资额约16%

第四季度:完成投资119.13万,占年度投资额约20%

牵头单位: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协办单位: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公明办事处

(十三)实施新区路灯照明设施完善工程

目标: 2012年底前完成14个项目的新区路灯照明设施完善工程,提升新区市容环境。

第一季度:完成第一批次7个项目的所有前期工作并开始施工;

第二季度:完成第一批次7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第二批次7个项目的设计、预算和标底审核等前期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全年14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牵头单位:

城市管理局

协办单位:

交通运输委光明交通运输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社会管理

(十四)推进工会基层组织组建

目标:推进工会基层组织组建工作,确保全年非公法人企业工会建会率达93%以上,职工入会率达85%以上。

第一季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第三季度:全力推进工作,完成非公法人企业工会建会率达92%以上,职工入会率达83%以上;

第四季度:进行考核验收工作,完成非公法人企业工会建会率达93%以上,职工入会达率85%以上。

牵头单位:

组织人事局

协办单位:

公明办事处总工会、光明办事处总工会

(十五)加大新区社会建设投入

目标:加大新区社会建设投入,全年安排基层社区设施及服务体系、保障性住房、文教卫体等项目政府投资计划9.57亿元,强力推进建设绿色幸福光明。

第一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20%

第二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30%

第三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30%

第四季度:下达全年投资计划的20%

牵头单位:发展和财政局

协办单位:

经济服务局、城市建设局、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十六)推进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本强基项目)建设

目标:加强李松朗社区服务综合服务楼等6个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其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户外文体广场项目选址,争取尽早立项。

第一季度:联合各办事处制定年度完工项目分解任务,严格按照要求,抓紧办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审批工作;

第二季度:加大牵头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以研究解决;

第三季度:年度实施中的6个项目30%以上已实际完工,其余40%正式开工或完成招投标工作;

第四季度:对全年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统计上报市民政局。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发展和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十七)实现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

目标: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资源,将社会管理服务经验与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技巧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实现4个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运营服务。

第一季度:推动办事处、社区积极申报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第二季度:积极与市民政局及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协调,落实4个社区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经费;

第三季度:开展4个社区服务中心招投标工作,确定运营服务机构;

第四季度:实现4个社区服务中心正式服务运营。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

发展和财政局、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十八)计划生育“三优”工程

目标: 全面开展“优生优育优教”(以下简称“三优”)促进工程。

第一季度:深入开展在百花社区和玉律社区设立三优工程的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三优工程在两个社区的师资库;

第二季度:制定三优工程试点推广方案,选定推广社区和推广单位;

第三季度:正式在试点推广社区和推广单位建立三优工程,并探索有关机制;

第四季度:总结三优工程在试点社区和试点单位的经验,并健全机制。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

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目标:依托上级公安机关各项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推展符合光明新区人口、社会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行动。

第一季度:实施巡逻警务机制变革,将我区划分成36个巡逻防控区,每个防控区派驻3-4名民警及20个以上巡防队员,统筹区域内街道、村委、企业等群防群治力量,实行包干,落实巡控任务;

第二季度: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三访”工作;巩固“清网”、“亮剑”、“打四黑除四害”、治爆缉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战果;

第三季度:延续“旅业式”出租屋信息采集创新工作思路推行“消防工作基础化”,纳管光明新区45万间出租屋消防安全;

第四季度:推广出租屋管理“楼长制”,完成29个社区1万余栋出租屋“楼长制”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光明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综合办、公明办事处、光明办事处

政府建设

(二十)光明新区政府网站建设

目标:将新区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平台、公众参与的渠道。

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开放技术后台,建立信息员队伍;

第二季度: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网站信息更新效率,提升网站建设整体水平;

第三季度:对上半年网站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四季度:初步形成新区网站建设管理模式,促进新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牵头单位:综合办

协办单位:经济服务局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zgm.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guangban@szgm.gov.cn

  (三)拨打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服务电话:297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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