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第42期(总第810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2年政府公报 > 2012年第42期(总第810期)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政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2-10-22 【字体:

深法制〔2012〕111号

  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第五条的规定,我办对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编〔2012〕17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受其委托的执法组织,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及受其委托的执法组织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和办公地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执法职责和权限: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畜牧业、渔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电力、节约能源、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商业特许经营、成品油经营、典当业、拍卖业、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违反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畜牧、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动物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执法的监督指导;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生产、供应、使用和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典当业、拍卖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违反信息化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对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

  咨询电话:82002553;投诉电话:82002510

  二、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对违反动物防疫检疫、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127号

  咨询电话:25583396;投诉电话:25560374

  三、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市农业植物检疫站、深圳市农作物种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站、深圳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

  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对全市的应施检疫对象及其繁殖基地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受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委托期限自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依法对全市农药、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61号

  咨询电话:83704028(农药)、83302815(种子);投诉电话:83704038

  四、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五)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六)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八)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九)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十一)典当管理办法

  (十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十六)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十七)农药管理条例

  (十八)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十九)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二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二十一)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示管理办法

  (二十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二十七)种畜禽管理条例

  (二十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十九)兽药管理条例

  (三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三十二)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

  (三十三)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

  (三十四)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三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充实监管人员力量问题的通知》(深编〔2012〕37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监管分局、各所、深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在各自的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品)、价格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监管,对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海关监管区外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货物、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管;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酒类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管;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含食用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管,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进行监管;对产品、商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管;对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管;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察;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专用权;查处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及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违法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咨询和投诉电话:12315、12358、12365、12330、12312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监管市场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违反注册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水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和有关服务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违反商标管理规定行为;依法查处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物品、传销和变相传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广告、合同欺诈、违法拍卖、违法动产抵押登记、违反市场管理法规等违法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执法职责。

  (二)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新沙路福田工商物价大厦

  咨询和投诉电话:83456190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沿河北路200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5655810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33号沁园大厦

  咨询和投诉电话:26696599

  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836673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行政路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905471

  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光明工商物价大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8211012

  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5251260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金牛商业大厦东座

  咨询和投诉电话:84600522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根据管理权限监管违反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各监管所

  (1)华富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村美莲大厦18栋5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266225

  (2)福田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2号福滨苑大厦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869234

  (3)南园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69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3622263

  (4)园岭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277号(531栋)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5323938

  (5)福保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民新村福民综合楼肉菜市场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372140

  (6)沙头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街7号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450563

  (7)莲花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82号中国茶宫7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155576

  (8)香蜜湖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4都市阳光名苑裙楼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8325023

  (9)梅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南路雕塑家园西2至4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953606

  (10)华强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工业区403栋1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3213922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各监管所

  (1)笋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二街59号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5637068、25621802

  (2)东湖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乐花园119栋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388298

  (3)翠竹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9号水库综合楼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2362030

  (4)桂园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11号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5570087

  (5)东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松泉山庄4—6栋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5689077

  (6)南湖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渔景大厦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476938

  (7)莲塘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莲塘聚宝路76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5725254

  (8)东门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10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190842

  (9)清水河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村10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2410306

  (10)黄贝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锦市场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5127385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各监管所

  (1)南山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南山市场南侧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6225324

  (2)南头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南山市场北侧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6225123

  (3)蛇口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老街蓝漪花园西侧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6697340

  (4)桃源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众冠大厦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6735360

  (5)沙河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福清街枕荔楼3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6905394

  (6)西丽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09号壮丽大厦

  咨询电话:26730106;投诉电话:26730109

  (7)粤海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智西路25栋2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6617945

  (8)招商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上世界海景广场5楼D座

  咨询和投诉电话:26825995

  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各监管所

  (1)松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1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9497013

  (2)沙井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王山工业一路村委大楼1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27208018

  (3)龙华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东环二路477号(消防中队旁)

  咨询和投诉电话:28144611(咨询)、28144610(投诉)

  (4)福永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石厦路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391405

  (5)西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柳竹园巷19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954508(咨询)、27954941(投诉)

  (6)黄田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黄田社区(黄田幼儿园斜对面)

  咨询和投诉电话:27511822(咨询)、27511830(投诉)

  (7)石岩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299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609575

  (8)新桥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寮丰路7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686610

  (9)观澜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世纪广场旁边

  咨询和投诉电话:28029660

  (10)新安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5区前进路安华工业区内同和路2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967310(咨询)、27937321(投诉)

  (11)大浪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26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140657

  (12)民治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万众生活村7栋

  咨询和投诉电话:29509412(咨询)、28191393(投诉)

  (13)沙溪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东路5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7063620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各监管所

  (1)龙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刘屋村上江路2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867363

  (2)横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79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606649

  (3)平湖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昌路29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454734

  (4)坪地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裕华北街6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082001

  (5)坂田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中路22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895886

  (6)布吉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金利路3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281095

  (7)龙城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14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927315

  (8)南湾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樟富北路4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28753777

  (9)平南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L—24栋6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9632983

  (10)大鹏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街道鹏新东路41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302996

  (11)葵涌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葵涌街道葵政西路18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206992

  (12)南澳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澳街道金融路7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4313110

  四、深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

  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查、发放酒类批发许可证;抽检进入我市的酒类商品;对查获的涉嫌假冒或消费者投诉的酒类商品进行检测鉴定;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执法职责。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一号保税区管理局2楼223室

  咨询电话:21519325;投诉电话:21519329

  五、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十八)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十九)个体工商户条例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十四)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二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二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二十九)广东省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三十)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三十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三十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三十三)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

  (三十四)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三十五)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三十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三十七)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三十八)深圳经济特区酒类管理条例

  (三十九)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四十)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

  (四十一)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四十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四十三)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四十四)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

  (四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十六)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四十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四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四十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五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五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五十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五十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五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五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

  (五十六)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五十七)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五十八)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五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六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六十一)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六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六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六十四)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六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六十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行政执法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关于市交通运输委所属事业单位“八定”的批复》(深编办〔2009〕94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委托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权。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委托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交通工程中,违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并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和送达法律文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六路2号交通工程监督检测大楼5—9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82563101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质量监督: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4.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5.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6.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7.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8.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二)安全监督: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造价管理: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余泥渣土委托执法公告

  为加强余泥渣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余泥渣土行政执法职权委托深圳市罗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行使。现将深圳市罗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罗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

  执法职责与权限:受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余泥渣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4022号三防大厦3楼

  咨询电话:25809420;投诉电话:25666555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