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第4期(总第772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2年政府公报 > 2012年第4期(总第772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2-005532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1-31 00:00

名 称: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深无线电〔2011〕208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1-31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  言

  无线电事业以无线电频谱资源为核心,以无线电技术、无线电台(站)、电波秩序为基础,涵盖了无线电基础理论的研究及发展、无线电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无线电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无线电管理与无线电安全保障等范畴。无线电事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无线电产业及应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撑,在经济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二五”时期,深圳无线电事业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机遇,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应用不断取得突破,将使政府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和市民生活模式发生新的变革,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将更为突出。因此,围绕建设“智慧深圳”的总目标,强化无线电管理,加快推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于我市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造“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市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的,是指导全市无线电事业发展的战略性、综合性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无线电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无线电应用快速普及,无线电产业高速发展,为“十二五”期间无线电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无线电管理取得了新成效。无线电管理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实现了管理思路与管理模式的深层次转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相继开展了频率管理、台站管理等10个课题调研,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及6项配套管理法规,颁布了《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出版了《无线电管理研究与实践》等文献;积极协调筹集频率资源,解决了公安、应急、气象、民航、轨道交通等重要部门的频率需求;加大了无线电台(站)的清理整顿,有效保障了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成立了电磁频谱管理预备役中队和应急保障分队,整合了监测、执法队伍,圆满完成了各类重大体育赛事、考试和大型庆典等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制定并实施了监测网技术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建立了无线电常规监测、电磁环境测报和电磁空间分析报告制度;相继开展了海上和空中无线电监测,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陆海空”全方位无线电管理;完成了《2011年大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和大运会频率规划、法规建设及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为充分做好大运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无线电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无线电基础设施规模、台站数量、台站密度以及人均拥有量,均居全国前列。2010年底,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数量达到16792个,与“十五”期间8613个相比,增长了95%;使用集群通信系统的单位10家,设置基站179个,比“十五”期间增加了6倍;双向卫星使用单位72家,台站数量为116个;单项卫星使用单位156家,台站数量263个,设置基站386个;无线电对讲机系统、微波电台、个人业务电台、遥控遥测等陆地业务用频单位3670家,设置台站10万余个,与“十五”期间相比增长了4.7倍。移动电话用户由2005年的1342万户增长到2010年的2164.2万户,其中2G用户2008.6万户,3G用户达155.6万户,5年间增长了61.9%,普及率达162%。顺利完成了小灵通退网、3G网络建设和商业拓展等工作,实现了2G网络到3G网络的跨越发展,3G无线网络人居住环境覆盖率98%以上,无线接入点(AP)超过27000个。广电拥有4套无线广播频率,设立了移动电视频道,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DTMB)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CMMB)投入试运行,其中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CMMB)终端用户超过40万,位居全国前列。

  无线电技术创新应用广泛。无线电新技术飞速发展,3G、蓝牙、超宽带UWB、WIFI、RFID等应用快速普及,广泛应用于国防、安全、公安、广电、交通、航空、气象、科研、减灾、电力、物流、传媒等部门和行业的无线电新技术高达70多个业务种类。无线智能技术在政务领域,开展了警务通、城管通等移动执法业务和环保监控、交通监控、消防监控等无线监控业务,灾害预警、电子监察、供水供电等无线应用有序推进;在商务和民生领域,开展了移动OA、物流通、移动证券、手机银行、无线POS、远程抄表、视频通话、手机博客、天气预报等业务。

  无线电制造业实现新跨越。无线电设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带动通信运营、广播电视、工程组网等无线电产业蓬勃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截止“十一五”期末,深圳大中型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达350家,比“十五”期末增长了63%;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产值从2006年的71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000多亿元,年均增长36.3%;无线电产品型号数量大幅增长,“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证产品7721个,比“十五”期间增长了4.5倍,2010年,经国家核准的型号达2288个,占全国的34%,占广东省的86%;60多种无线电产品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额达150亿美元。

  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泛在、宽带的无线网络普及率不高,无线电技术高端化综合应用的渗透比例还较低;频谱资源紧缺;无线电干扰隐患日益增多,电波秩序日趋复杂;无线电管理体制、法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落后。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全球都把信息化作为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作为信息化基础支撑的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对于无线电技术、产业发展以及无线电管理提出很多新的需求和挑战。

  频谱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无线电频谱资源是稀有的国家战略资源,是推动无线电业务发展的最关键要素,也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发展,促进“三网融合”。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将对无线电频谱资源提出新的需求。同时,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频谱资源为基础支撑的无线电传感网络、数字网络、调度网络、监控网络、服务网络和定位网络等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将广泛覆盖广电、航空、铁路、气象、电力、医疗、安全、物流等诸多领域,不断扩大频谱需求。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的推进,使无线电频谱“有限资源”的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无线电技术将不断取得新突破。随着宽带、融合、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将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速发展,将推动无线电技术发展迈向更加宽带化、智能化、个性化、综合化和数字化的阶段。无线电新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拓展,并快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和民众日常生活中。后3G技术、物联网和三网融合等新的无线电技术突破与创新不断涌现;无线智能终端、移动计算终端技术和产品将日益丰富。无线电技术和业务创新发展,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无线电安全面临着更严峻考验。无线电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军事安全的关键领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正处于多极化的时代,各国的竞争日趋激烈,利用无线电开展电磁空间争夺战,将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和信息等方面给国家的安全稳定带来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同时,由于无线电波具有开放性和易受干扰性,重要无线电业务和台站容易成为恶意攻击或干扰的目标。无线电技术也可能成为进行破坏活动的手段之一,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成为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课题,对频率资源掌控能力和无线电安全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无线电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十二五”期间,随着无线城市群建设和物联网、三网融合、3G普及、4G试验等诸多先行试点,深圳将把握机遇,借助无线电领军企业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在新一代移动通信核心技术上率先取得新成果。无线电技术创新和智能应用的推广,包括物联网、传感网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设施建设发展,必将为深圳的无线电工程组网业、设备制造业的跨越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无线电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加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市应紧紧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科学统筹和规划频谱资源、台(基)站资源,维护电波秩序、保障无线电安全,大力发展无线电事业,使无线电事业成为促进产业升级和“两化”融合的驱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遵循“科学管理、提升能力、依法行政、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以创建“智慧深圳”为目标,以提高无线电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以保障频谱需求、整治电波秩序和维护无线电安全为重点,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无线电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大力推进无线电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无线电产业发展和无线网络公共服务,促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加速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进程,为优化产业结构和创造“深圳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围绕“智慧深圳”建设目标,建立起有利于无线电事业发展的法制体系、科学的无线电管理服务体制和先进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实现频率资源优化配置、台站管理科学规范和电波秩序安全稳定的目标,全面提升无线电综合管理水平;创新并推广无线智能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推进“两化融合”、“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快速发展,物联网产业形成规模化,3G普及、4G试验迈上新台阶,实现全时域、全地域、多维度、多功能的城市高智能服务,将深圳建成“无线城市”示范市,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无线电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创新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完善法规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干扰查处效能,大幅减少违法违规使用无线电的现象;创新频率资源管理模式,满足频率资源的需求;科学管理无线电台(站),实现台站精细化管理;建成设施、技术和管理国内一流的陆海空多维立体智能化监测网络和安全保障系统,力争实现固定监测网对EIRP3w以上的典型发射源监测区域85%以上的覆盖率,固定监测站与监控中心的联网速率不低于2Mbit/s,移动监测站与监控中心的联网速率不低于128Kbit/s;加强无线电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序推进频谱预备役部队建设,全面提升维护无线电安全的能力。

  ——无线电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全面落实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和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等设施建设规划,移动通信基站、无线电监测网以及互联网、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合理、体系完备、技术先进、利用充分,到2015年实现:3G无线网络覆盖99%以上;4G试验在技术标准制定方面取得新突破,网络覆盖90%以上;国标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DTMB)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CMMB)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在公共场所建设热点和无线接入点(AP)分别超过10000个、40000个,热点区域一次性接入成功率95%以上;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新一代无线网络系统的接入率达到98%以上。

  ——无线电新产品数量大幅增长。建立无线电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无线电产品不断优化,实现无线电设备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无线电设备新型号核准数量年均3000个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无线电应用服务大幅提升。实现无线电业务在政务、商务、生活等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入应用。构建覆盖深圳区域的无线宽带政务大平台,在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移动执法、治安监控、智能交通和环境监测等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公共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无线网络系统的接入率达到99%,90%以上的服务项目可以通过无线宽带业务进行。建设无线医疗、无线教育、数字广场和移动社区、移动商区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主要任务

  配套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大力优化频谱资源配置,继续推进台站规范管理,强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努力创建良好电波秩序,积极促进区域管理融合,着力引导产业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继续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无线电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深圳市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有效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和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有序发展为目的,制定《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深圳市机场电磁空间保护规定》、《深圳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限制生产、销售管理办法》、《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规章,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法规修订颁布工作的衔接,认真抓好上级法规的宣传贯彻,适时修改现有法规,逐步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形成无线电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频谱资源配置。

  一是科学规划配置频谱资源。建立和完善无线电频率规划程序,鼓励频谱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积极与国家、省协调,为深圳争取更多的频率资源,更好地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做好频率资源统筹。跟踪无线电业务应用和频率资源使用情况,保障重要部门、重要业务、重大活动的频谱资源需求。三是创新频谱资源管理模式。研究探索频率招标、拍卖的可行性,提高频率资源的使用效率;创新公众对讲机使用频率资源管理模式。四是强化频谱资源的动态管理。完善频率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合理有序的频率申请和退出机制,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和出租频率行为,提高频率使用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台站规范管理。

  一是夯实台站管理基础性工作。推进无线台(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达到台站数据完整、准确、规范和实时的要求。二是加强台站站址规划。将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微波卫星站、雷达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等大型无线电台(站)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台(站)电波辐射对居民造成的影响。三是加强设台资格和技术标准审查。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许可制度,做好在用发射设备检测工作,实施无线电台站电磁兼容测试和台站验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探索前海无线电通信新模式。在前海区域内取消区内漫游、统一区号、降低通信资费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无线台(站)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移动基站等无线电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为深港无线电应用与管理创出一条新路。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建立由无线电管理、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行政执法机制,拓展行政执法工作覆盖范围,逐步加大对非法使用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微波站、移动基站和直放站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的监管,重视查处影响重要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执法程序、处罚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创新执法手段,开展无线电移动执法,不断提高技术执法水平。

  (五)创建良好电波秩序。

  一是强化无线电监测。加强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常规性监测制度,着力提升无线电常规监测能力;制定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完善频率保护的长效机制,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要业务、重要频段的频谱监测,及时查处有害干扰,保障无线电安全。二是加强海空无线电监测。建设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网,实施海空无线电监测,掌握港口、海域、重要海岛和边境口岸等特殊环境区域的频谱资源使用情况及电磁环境变化态势,为深港开展频率协调和查处有害干扰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障航空、航海无线电通信安全。三是坚持频谱监测测报制度。定期公布深圳重点区域无线电频谱监测信息,为政府科学决策无线电管理提供依据,为市民了解电磁环境质量提供参考。

  (六)促进区域管理融合。

  一是完善深港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做好深港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加强深港无线电频率规划的合作,提高两地频率资源共享,促进深港无线电事业多方互动交流,保障双方各项无线电业务顺利开展,推动深港无线电产业协调发展。二是加强信号过界覆盖联合监测。增加联合测试地点和测试密度,加强对深港移动电话、航空、航海、广播电视等重要过界无线电信号的联合测试。定期进行边界电磁环境分析,做好涉外用频单位年度电台执照核验工作,保障深港边界通信安全畅通。三是密切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关系。加强与惠州、东莞、汕尾、汕头等地区在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干扰查处、行政执法、无线电监测等方面的密切合作,积极协调在无线电业务发展和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无线电电波秩序。

  (七)引导产业转型发展。

  发挥无线电管理部门职能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支撑作用,完善无线电产业服务综合配套体系及商业环境,引导各类产业联盟建设,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提升整体竞争力。推动无线电产业向高端化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制订无线电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把握产业发展主动权,大力提升我市无线电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重点工程

  大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工程、频谱资源规划工程、基站规划落实工程、无线安全保障工程、监测网络完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检测设施提升工程、产业发展引导工程,全面提升无线电事业发展水平。

  (一)无线城市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提升完善“智慧深圳”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布局网络化、业务普及化、技术宽带化、产业规模化和应用智能化的发展格局,支撑无线电产业向高端化发展。

  推进宽带应用升级。以“无线宽带”为载体,以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为主体,以3G和4G加WLAN的方式实现城市无线覆盖,构建为政府、企业和市民提供随时随地随需、畅通无缝、高速数据传输的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无线宽带业务在政府、商务、生产、生活等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实现政府有效监管、运营商可持续运营、内容与服务多样化、相关各方共同受益等良性循环的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推进物联网快速发展。加快构建物联网标准体系,开展感知识别、网络通信、智能处理等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发,推进物联网关键产品和设备制造的产业化和高端化发展。以TD-SCDMA、TD-LTE为重点,推进物联网与现有信息网络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基于RFID技术的网络传感器的应用推广,实施“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环保”及“智慧民生”等应用示范项目,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商业运转和政府管理的新模式。发挥本地企业在RFID、云计算和数据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推进物联网应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传感信息网络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实现产业化、标准化。

  推进三网融合建设。以建设“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探索“三网融合”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加快推进广电与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推动“三网融合”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开发新业态。鼓励广电和电信企业、内容和增值服务企业在业务创新和市场推广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努力拓展“三网融合”新业务。推进“三网融合”设备制造业发展,打造产品制造、网络运营、应用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参与制定“三网融合”信息安全标准,形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深圳打造成为业务领先、产业集聚、管理规范的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推进民生便利服务。支持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信息内容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助,构建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推动金融证券、商贸物流、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和公共事业服务等领域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让公众随时随地进行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税务、物价和有线电视等信息查询服务。

  (二)频谱资源规划工程。

  做好重要部门、重要业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频率资源需求保障工作。开展频率使用情况的前瞻性研究,根据无线电业务的发展实际,进一步做好公安、民航、铁路(轨道)、交通、广电、气象、水利、电力、渔业等行业部门专用无线电应用的频率情况调研,编制深圳市频率资源的总体规划。

  根据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及无线宽带政务平台建设需求,统筹规划城市应急频率的应用,保障各应急联动单位在处置应急事件指挥调度时无线电通信安全,制定《城市应急频率资源保障规划》。

  在加强对无线电对讲机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对讲机使用行业、用户数量做好频率占用度情况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制定《对讲机频率资源专项规划》。

  (三)基站规划落实工程。

  全面推进《深圳市公众移动基站站址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实,按照“统筹站址资源、建设共址平台”的建设思路和模式,制定《深圳市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制订国土规划和建筑物规划时,考虑为基站建设预留空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中;强化无线电管理和环保部门在基站建设审批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好无线电发射设施的相关环保评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发射资源共享、集约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证基站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消除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产生有害辐射的忧虑,大幅减少投诉案件。

  结合“无线城市”建设,创新基站建设和管理模式,探索运用第三方对基站实施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解决移动通信站址资源缺乏、基站设置与城市景观相背、市民对电磁辐射担忧等问题,实现基站建设达到“室内集约化、室外景观化、覆盖无缝化”的标准,增强我市移动通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无线安全保障工程。

  构建完善的安全保障体制和机制,强化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协同合作,整合各类无线电安全通信系统,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制订无线电管制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警方案》和《无线电干扰查处机动方案》,加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无线电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利用无线电技术进行非法活动,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业务、重点活动的无线电安全。建设 “无线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无线电应急指挥网络”,建立科学、高效和运作长效的应急保障机制,深化军地联合控管和深港、深莞惠等经济一体化区域的无线电安全合作机制,不断提高联合应急处置能力。

  抓好无线电安全保障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抓好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中队建设,提高能适应并打赢未来战争、能快速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成立无线电监测机动大队,承担全市无线电安全保障和无线电干扰快速查找、快速处置的任务。组建一支具有监测、执法、查排干扰等综合能力强的无线电行政执法大队,充实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使之发展成为无线电安全保障的骨干力量。

  探索无线电安全保障的新技术。积极探索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对非法无线电通信实施阻断和反制的干扰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利用无线电新技术进行非法活动。在无线网络抗干扰、防泄漏和防黑客攻击等方面,研究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安全问题,构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探索将政府各部门的宽带网络融合为“一网通”的技术,提高统一指挥、快速调动能力,不断提高安全保障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水平。

  (五)监测网络完善工程。

  加快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加快推进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形成具有调度与指挥功能、管理与控制功能、监测与测向功能的智能化无线电监测网络,完全覆盖无线应用密集区域、重要部门和重点区域,基本覆盖深圳市陆域、海域。完成与国家、省和香港地区的监测联网,实现无线电监测网与无线电信息网融合,成为适应未来无线电事业发展要求的国内一流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平台。在2011年完成1个指挥中心、4个高山站、18个固定监测站、4个移动监测站的建设;到2015年完成4个岛屿监测站、20个海岸小型监测站、2个陆地移动监测站、2个海上移动监测站和1个空中移动监测站建设。

  探索网格化监测管理模式。利用标准化的监测数据库,详细精确地监测、分析每个网格内的电磁空间情况,将被动监测变为主动监测,将粗略监测变为精确监测,争取到2015年实现规范准确的网格化监测管理模式。

  推进无线电监测应用平台建设。在智能化监测网基础上,建立统一、开放的数据平台和标准的接口规范,在平台上集成监测测向、设备检测、频率台站、EMC分析、统计分析和系统管理、行政执法等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的各种功能模块,实现无线电监测精细化管理。

  (六)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以行政管理为主线,业务信息为核心,地理信息为基础,各类无线电专业算法为辅助,参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标准数据库,建设中心数据库,完善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实现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系统内部以及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充分利用现代先进IT技术(RFID、千兆网络等),将频率资源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执法监督和办公自动化等各项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实现与监测网的数据业务整合,将无线电监测、电磁兼容分析等业务与信息系统的频率台站数据相结合,完成覆盖全市范围内的一体化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

  (七)检测设施提升工程。

  密切跟踪国内外无线电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适应无线电设备管理的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配备体系完整的固定和移动无线电设备检测设施,力争能涵盖各类无线电设备的检测。具备在研制、生产、进口、流通等环节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能力,重点提升在用无线电设备、新设台站验收的检测能力,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无线电有害干扰。建设完善重要无线电系统电磁兼容分析平台,具备对公众移动通信、专用通信类制式之间以及重点无线电业务、系统之间的电磁兼容分析能力。加快推进宝安无线电检测大楼建设,力争将其建成自动化、信息化程度高,国内一流的检测设施,为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研发、销售新产品提供可靠保障。

  (八)产业发展引导工程。

  推进国家频率研究实验室建设。申请建设国家级频率资源研究实验室,开展无线电新技术前瞻性、战略性的应用研究和无线电频谱资源开发利用基础性研究。依托科研院所等支撑单位,逐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研究体系,开展无线电新技术研发、频谱管理策略研究和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试验,积极为深圳无线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推进先进设备检测实验室建设。争取国家在深圳建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业务一流的检测实验室,开展无线电设备和移动通信终端检测实验,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认证检测、型号核准检测等便利服务,缩短无线电产品从研发、生产到进入市场销售的时间,使更多的名优产品占据国际国内市场,推动无线电产品向高端化、尖端化发展。

  构建产业升级转型引导机制。促进无线电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无线电基础理论相关课题研究。充分运用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等行政审批和技术检测手段,为企业提供设备认证等多种服务,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无线电产品品牌,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建立规范产业发展监督机制。加强对无线电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完成对生产企业的登记备案,建立生产企业信息资料库;定期抽样检测,掌控型号核准证标定的技术指标执行情况,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改频、盗频的行为,为合法无线电产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将无线电事业纳入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规划实施执行效率。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若干工作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在政策支持、项目安排、资金扶植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目标清晰,使规划实施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

  (二)密切合作机制,促进规划协调发展。

  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运营商、设备和服务供应商参与的协调机制,共同协调解决涉及产业布局、站址规划、频率分配、网络覆盖等有关事项和问题,加强与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市的协调和密切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和共享资源,共同促进无线电事业协调发展。

  (三)统筹资金安排,保障重点工程实施。

  发挥政府投入机制和资本市场作用,多渠道统筹事业发展资金。加大产业发展资金专项扶植力度,重点支持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产业链培育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开展。完善无线电事业发展各项建设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到位。围绕重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建设时序,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实现无线电事业机构、编制的最佳化设置,完善管理体制,营造干事创业、“拴心留人”的环境;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加大经济、法律、行政管理、新业务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无线电事业队伍的综合素质;注重管理队伍梯队性、结构性建设,实现人尽其力、人尽其才的用人目标,不断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无线电管理复合人才;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大局意识强、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的管理队伍,使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未来无线电事业发展的需要。

  (五)深入宣传教育,营造规划实施氛围。

  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平台,宣传无线电事业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对无线电事业和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认识,使政策法规在基层得到深入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学习无线电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各行业部门的交流渠道,创造有利于无线电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