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负责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实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的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
(二)承担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统筹协调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各行业各领域有关人居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研究全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目标和对策建议。
(三)协调和指导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牵头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负责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加强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政策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组织拟订住宅产业化政策,参与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负责审核上报住房和建设、水务、气象等方面的专业规划及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污染减排考核。
(七)承担废气排放监管责任,确保空气质量逐年提高。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湿地环境、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承担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十)承担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负责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协调或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相关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按规定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制定人居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人居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立并实施人居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人居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信息。
(十三)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顺利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国考”任务。在近期环保部组织的“十一五”污染减排核查中,我市初步报出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五年分别下降37%和31%的良好成绩单。5年来,我市通过制定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减排任务,明确减排监察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巩固减排成果。特别是以治污保洁工作平台为抓手,全力推进全市环保基础工程建设,全市实施各项治污工程405项,完成工程185项,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60亿元,确保了“十一五”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二)大气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全市所有燃机电厂全部改用天然气,相关机组实现二氧化硫零排放。妈湾电厂1#、2#机组顺利完成低氮燃烧器改造并投入运行,年削减氮氧化物约4000吨。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淘汰和治理,关停锅炉240台,60台锅炉完成“油改气”,年削减二氧化硫约3000吨。联合市住建部门检查建筑施工工地3910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24份,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扬尘污染。
(三)机动车污染防治成效更加显著。对全市252家加油站、150辆油罐车和6座储油库进行了油气回收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油气污染治理任务。大力推进机动车及车用燃油标准升级,2010年9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和重型燃气车执行国IV标准,2011年1月1日起又全面推广使用国IV车用汽油。全力推广I/M制度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构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全年检测机动车3.24万辆,查处超标车2771辆,路检车辆2.5万辆,路检合格率为90%,全年淘汰黄标车1.3万辆。
(四)“鹏城减废”行动和重污染企业优化升级继续深化。联合举办了9次“鹏城减废”及清洁生产交流培训,组织逾千家企业参与“鹏城减废行动”,对全市21个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调查,组织170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参加“鹏城减废”行动,我市企业年削减COD 51541.2吨、二氧化硫23349.8吨、废弃物66771.8吨,节水2631万吨、节电40086万度。全市共有75家重污染企业通过了优化升级验收,对23家优化升级重污染企业进行了专项资金资助,156家企业获得“先进减废称号”,4家企业获得“卓越减废称号”,31家企业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五)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专项执法“雨季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934人次,累计查处企业96家,清理废品收购站15家、地下加工厂21家、危险废物7吨。妥善处理铁岗水库九围河等系列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了铁岗水库水质安全。推动水源地排污口整治专项工作,将87个排污口纳入了年度治污保洁工程计划,对400多个排污口开展了前期整治工作。
(六)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广泛开展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功举办了“低碳深圳,绿色未来”深圳百万市民共建宜居生态城市系列活动、2010绿色行动日活动、首届中国(深圳)国际青少年环保节、“绿韵悠扬”环保话剧节、2010市民环保奖评选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了倡导低碳生活、共建宜居城市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与环保部、南山区政府成功举办了国际环境教育基金会(FEE)2010年年会。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2011年,我委将以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充分发挥对全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人居环境工作纲要,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为重点,以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环境承载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环保民生幸福指数,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现结合部门职能和2011年市重点工作安排,确定我委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如下: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 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减排设施监管,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完成2010年度污染减排考核。 第二阶段:6月底前完成年度污染减排计划编制工作,分解和下达年度减排任务,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9月底前督促布吉污水处理厂、妈湾发电总厂低氮燃烧改造等重点减排工程完成环保验收并正式投运。 第四阶段:12月底前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报告编制,统筹迎接环保部污染减排核查。 | 污染减排处 |
(二)将“十二五”污染减排工程,优先安排在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等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并纳入治污保洁工程重点考核。 | 目标:强化治污保洁工程考核督办,充分发挥治污保洁工程平台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 进度:第一阶段:4月组织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一季度考核。 第二阶段:7月组织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中期考核,督办进度滞后项目。 第三阶段:10月组织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三季度考核,督办进度滞后项目。 第四阶段:12月筹备治污保洁工程年终考核。 | 污染减排处 |
(三)定期发布年度/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 目标:定期公布市民比较关心的大气、水、噪声以及辐射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状况,便于市民监督、督促我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 进度:第一阶段:2月发布2010年第四季度环境状况公报,5月发布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第二阶段:7月发布2010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第三阶段:8月发布第二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第四阶段:11月发布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 | 污染减排处 |
(四)推广使用国IV车用燃油。 | 目标:做好2011年大运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燃油,做好油源落实、价格政策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6月底前协调落实油源保障及价格政策。 第三阶段:7月31日前全市全面推广使用国IV车用燃油。 第四阶段:12月31日前,全面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 | 机动车排污监管办 |
(五)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 | 目标:做好2011年大运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改善在用车排污状况,加速淘汰黄标车,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进度:第一阶段:1月起实施第十二阶段非绿车限行措施。 第二阶段:6月起在全市执行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检测新标准,7月起全面实施在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管理(I/M)制度。 第三阶段:8月起实施第十三阶段非绿车限行措施。 第四阶段:12月前完成不少于20000辆高排放车辆的路检工作,同时完成不少于5000辆公交车抽检及2500辆高污染行业车辆专项检测任务。 | 机动车排污监管办 |
(六)积极推动“四带六廊”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安全网络格局。 | 目标:构建“四带”、“六廊”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连通大型生态用地,隔离城市功能组团,为推动生态安全网络格局健康良性发展,保持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的连续性,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用地的生态功能发挥重要作用。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完成“四带六廊”规划前期研究。 第二阶段:5月底前完成“四带六廊”规划编制的招投标工作。 第三阶段:8月底前组织编制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分批修复的原则,率先完成第一批关键节点的规划编制及相关评审工作。 第四阶段:12月底前推动完成2个示范节点的前期立项工作,启动生态安全网络恢复建设。 | 生态处 |
(七)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加强生态市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 目标:通过开展生态创建,不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为夯实生态市建设基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发挥作用。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动员全市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2011年生态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7月底前,明确2011年生态创建活动方案。 第三阶段:10月底前,考核、复查、检查一批生态工业园区、生态街道等创建工作。 第四阶段:12月底前命名2011年度生态创建荣誉单位。 | 生态处 |
(八)推进“重民生、保水缸”专项行动,加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 目标:通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减少汛期饮用水源面源污染,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制定2011年“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月底前,开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雨季行动”,彻底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暴露的垃圾,清理违法养殖,查处违法土地开发和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排查各种污染隐患。 第三阶段:5月底前,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6月底前,系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 | 生态处 |
(九)全面推进宜居城市创建,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 目标:落实《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推进宜居城市创建活动,2011年全市宜居社区比例超过20%,全面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进度:第一阶段:1月底前,完成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5月底前,完成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推荐活动。 第二阶段3月底前,完成2010年宜居社区建设部分环保实绩考核,组织对各区创建宜居社区组织保障、宜居社区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筹备2011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6月底前,完成省宜居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力争2011年我市宜居社区比例超过20%。 第四阶段:8-10月,开展专题讲座、民意调查等系列宜居城市宣传活动,广泛征求公众对宜居城市建设的意见,形成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宜居建设氛围。 12月底前,制定完成《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在全市实施宜居提升行动计划。 | 建设处 |
(十)策划、组织以“绿色大运,宜居深圳”为主题的人居环境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倡导绿色大运、低碳生活的理念,开展“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促进市民参与环境保护。 | 目标:以推动人居环境工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弘扬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宣传绿色大运、宜居城市、低碳环保为重点,大力做好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广泛营造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进度:第一阶段:3-5月份,策划并启动以“绿色大运,宜居深圳”为主题的、旨在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的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6-8月份,全面开展“绿色大运,宜居深圳”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绿色行动日”、“手机拍拍秀”、“绿韵悠扬”、“青少年环保节”等主题鲜明突出、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我市在大运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措施,全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理念。 第三阶段:8-10月份,开展全市范围的“绿色家园系列创建”考评工作,组织专家分类别进行现场调查、文件核对等考评工作。 第四阶段:10-12月份,为获得“绿色家园”称号的单位授牌。 | 宣教中心 |
(十一)全面推进工业企业降氮脱硝工程。 | 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电厂、工业锅炉、工业窑炉降氮脱硝工程,切实削减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确保大运空气质量优良,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妈湾电厂完成5#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 第二阶段:6月底前,由市政府发文将全市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锅炉、窑炉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全面开始锅炉清洁燃料改造工作,对改用清洁燃料的锅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第三阶段:9月底前,妈湾电厂完成6#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南山热电公司完成2台9E燃机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 第四阶段:12月底前,妈湾电厂完成4#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南山热电、宝昌电力等公司再完成2台以上9E燃机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 | 污防处 |
(十二)继续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 | 目标:保障大运会开幕前完成全部区域绿道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力推进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规划建设。 进度:第一阶段:3月底前,制定我市2011年度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区及新区的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区域绿道的绿化提升、驿站和标识系统的建设。 第三阶段:9月底前,区域绿道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四阶段:12月底前,推动各单位完成本年度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任务,并进行年终检查。 | 规划处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网站(www.szhec.gov.cn),访问公众参与的信访投诉及部门白皮书专栏。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hbbps@szhec.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咨询投诉电话:2391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