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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469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1-11-07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2011〕86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是编制和实施各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和导向作用,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划纲要》经过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性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一年起步、中期见效、五年完成”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一年起步:2011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规划指标体系和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列入《规划纲要》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视为已经立项,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中期见效:到2013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和集聚区初具规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进入全面开发建设阶段。
五年完成:到2015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和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改革创新和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由“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率先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二、实施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20号),《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划纲要》实施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将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分解到各区(新区)、各部门,提出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
(二)统筹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评估考核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推进情况,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新型功能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三)系统监测,科学评估。
坚持单位自评和统计部门监测相结合,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方法,采取单位自评、公众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分步实施,定期考核。
建立《规划纲要》定期考核机制,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规划纲要办报送年度自评报告,市规划纲要办向市政府报送年度评估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五年总结报告,提出各区(新区)、各有关单位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的综合排名,作为单位负责人行政问责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内容
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明确《规划纲要》实施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 主要目标任务。
《规划纲要》确定了“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更趋优化”、“自主创新优势更加突出”、“社会建设全面加快”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改善民生、社会建设、特区一体化发展、开放合作、低碳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九大领域的重大任务。这些目标和任务是“十二五”期间政府的具体工作和抓手,要明确其责任单位,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包括调控指标和专项指标。调控指标共32项,其中预期性指标16项,约束性指标16项。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全体市民的承诺,要明确实施进度和考核责任,并逐项落实到各区(新区)和各责任部门,全力保证指标完成。预期性指标主要依靠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政府部门进行监测和分析。专项指标共53项,是《规划纲要》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目标,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落实,确保完成。
(三)重点工程项目。
《规划纲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与集聚区、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信息化建设、新型功能区建设、外溢型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和环保生态等领域提出了重点工程项目,包括2011年加快推进的109项重点工程项目,是《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和发展支撑。各责任单位要提出推进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全面完成。
四、考核步骤
根据目标任务的不同特点,建立半年通报、年度讲评、中期评估、五年总结的分类考核机制,扎实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
(一)半年通报。
市政府每半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新型功能区和特色功能片区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相关责任部门完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通报全市。
(二)年度讲评。
市政府每年组织《规划纲要》实施年度讲评会,开展《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工作,年度讲评的重点是考核规划指标体系和各区(新区)的规划实施工作。各区(新区)和各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报告和规划指标的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规划纲要办和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汇总审核指标统计数据后报送市规划纲要办,作为年度讲评会的重要依据。市规划纲要办在年度讲评会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纲要》年度评估报告,并提出各区(新区)、各有关单位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的综合排名。年度评估报告和综合排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上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三)中期评估。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市政府在2013年开展《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全市《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重点,结合本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市规划纲要办。全市《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查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五年总结。
“十二五”期末,市政府结合“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全面总结工作,系统评估和考核《规划纲要》内容和实施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考核方式
《规划纲要》实施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系统评估和综合评价三种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规划纲要办备案。各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每年开展《规划纲要》实施的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于每年3月之前报送市规划纲要办。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目标任务、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规划纲要》实施的创新和亮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分析;下一步规划实施的措施。
(二)系统评估。
邀请国家和省上级规划编制和评估单位对全市“十二五”规划进行系统评估,特别是对国家和省规划明确的重点指标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提升规划评估的权威性。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对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任务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和完善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专家评估论证等多种方式,委托有关单位或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全面提升公众评价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考核和评估的影响力。
(三)综合评价。
市规划纲要办在各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自评报告、系统评估的基础上对全市《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实施阶段完成年度实施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五年总结报告,并报市政府审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各区(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规划纲要》工作情况;《规划纲要》完成情况的总体评估及相关建议。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简称市规划纲要办),制定《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考核和评估《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市政府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新型功能区与特色功能片区建设五个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作为召集人,由主管部门牵头,统筹推进五大领域的实施工作。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办公室)、各区(新区)政府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早启动、早见效。市财政部门、各区(新区)要安排全市《规划纲要》考核评估的必要经费,保证规划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政策支撑体系。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发展改革、科工贸信等部门要牵头提出重点领域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低碳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规划国土部门要完善有关土地政策,为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空间保障。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责任制。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对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空间保障和政策保障,并对负责的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市规划纲要办对“十二五”《规划纲要》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性评价并予以量化,通过指标考核和工作测评,按照权重调整后确定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规划纲要》的实施的监督作用,畅通规划实施监督渠道。市规划纲要办提出的年度评估报告和中期报告是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评价,是单位负责人行政问责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提高实施考核的社会参与度。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市规划纲要办每年将实施考核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附件:1.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
2.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调控指标责任分工表(按年度)(略)
3.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指标责任分工表(按年度)(略)
4.深圳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十项重点任务
附件1
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实现“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决定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区(新区)和各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自主创新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区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格局和全体市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民生幸福城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努力争当“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市。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本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1.5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万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600亿元。(责任单位:各区和新区、市各部门;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经济结构更趋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内外需协调拉动的良好态势,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责任单位:各区和新区、市各部门;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三)自主创新优势更加突出。在关键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5%,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每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2项。(责任单位:各区和新区、市各部门;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统计局)
(四)社会建设全面加快。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责任单位:各区和新区、市各部门;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低碳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5%,万元GDP水耗累计下降2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21%、22%、4%、3.5%。(责任单位:各区和新区、市各部门;统筹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
二、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实施自主创新五大工程,强化人才、科研、产业、企业等创新载体建设,广聚优质创新资源,构建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完善高水平、研究型高等院校布局,提高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科研水平,新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市教育局牵头)
(二)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国家基因库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热带亚热带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生育育种创新研究院等快速发展,组建2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提升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化学基因组学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医用诊断仪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创新能力。开展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中国农科院的全面合作,推动院市共建研究机构。(市科工贸信委、农业局牵头)
(三)组织实施科技登峰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技术攻关,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加强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以西丽大学城、深圳湾高新区和大沙河创新走廊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核心区,新建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工程,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十二五”期间,建设100—15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200—300个市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四)推进深港和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大招研引智力度,吸引跨国公司来深圳设立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布局深圳。推进联想研究院深圳分院、微软深圳研究院、深圳北理工创新中心建设。力争到2015年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200家以上。(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实施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33条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健全标准化战略实施机制。(市科工贸信委、法制办牵头)
(六)组织实施国内人才引进培育扶持计划,推进创新团队建设,落实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创新海外引智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带动10000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圳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提高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出入境和子女入学等服务水平,完善人才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技能培训等资助制度。(市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三、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构建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坚持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个基地,打造电子信息六个产业链,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以建设罗湖国际消费中心城区为重点,打造辐射全国、亚太知名的国际消费中心。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500亿元。(市科工贸信委、罗湖区政府牵头)
(二)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扩大社会投资,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政策,推进实施社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加大对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特区一体化、新型功能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优化外贸出口结构,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加大对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展会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占有份额。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内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布局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12个服务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11个产业链关联效应明显的集聚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扶持资金累计超过100亿元,产业总规模超过20000亿元,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打造通信、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计算机、半导体照明、软件等六大产业链。(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六)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30个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支持发展数字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汽车产业,实现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发展数字化医疗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以及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增强优势传统产业自主研发和创意设计能力,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优化传统产业区域布局和组织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若干产业集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国际化品牌。(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八)提升深圳金融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打造罗湖蔡屋围、福田中央商务区和南山前海三大金融集聚区。推进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等《规划纲要》确定的金融业重点项目建设,建设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及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全国金融中心。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市金融办牵头)
(九)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促进东西港区协调发展,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形成以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服务企业群。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引进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在深圳设立总部、转运中心或分拨中心。到2015年,物流业及物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市交通运输委牵头)
(十)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产品与技术研发、工业及创意设计等技术高端型服务外包业务。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集聚区,到2015年,服务外包营业总额达到500亿元。(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一)提升商贸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促进品牌展会专业化、国际化。加快商贸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打造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游艇等专业会展品牌。到2015年,年展会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信息化建设,构建东部海滨旅游圈、中部都市旅游圈、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到2015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突破1亿人次。(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十三)发展法律、会计、设计、咨询、公共关系、经纪与人才猎头等专业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体系。(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牵头)
(十四)实施总部企业引进计划,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深圳设立中国业务总部、国内大型企业在深圳设立国际业务总部,培育发展本土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十二五”期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等总部企业40至50家,初步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发展集聚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五)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行业并购和重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级品牌的大企业。到2015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30—35家,其中超千亿元企业3—5家。(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六)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融资计划、产业链配套计划、人才与创新支持和市场开拓五个专项计划。“十二五”期间,力争培育200家中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规划建设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总部基地。(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四、加快建设智慧深圳
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把信息化作为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建设智慧深圳。
(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网络,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市宽带用户数突破400万户,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超过99%,基本实现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二)依托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整合存储资源和运算资源,打造面向应用的城市公共云计算平台。建设物联网传感信息网络平台、物联信息交换平台和应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争取开通国际通信专用通道。鼓励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程,建设国家“三网融合”示范市。(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三)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建立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政务体系,增强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完善空间地理、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市政府办公厅、科工贸信委牵头)
(四)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城市物联网传感网络建设与整合力度。建设高效低碳的智能交通系统,健全跨部门的主动、预应式城市安全和应急信息管理体系。应用物联网技术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信息采集传输网络化、智能化,深化“数字城管”应用。(市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药品监管局、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牵头)
(五)推广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数字化、网络化的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六)推广应用并行工程、虚拟设计制造等先进研发设计技术,数控、柔性制造等先进加工控制技术。增强物联网在工业领域的应用。鼓励传统行业加快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用信息技术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高端化。(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七)扶持和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第三方和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促进网上商城和国际贸易电子化发展,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支付、物流和认证等支撑体系。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市科工贸信委、金融办牵头)
(八)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和预警检测、容灾备份、应急处理能力。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建立健全网络信任、电子取证体系。(市公安局、科工贸信委牵头)
(九)加强信息安全法规建设和有关标准的制定,提高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强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强化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构建网络诚信体系,加强无线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市科工贸信委、公安局、法制办牵头)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对原特区外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民生幸福水平。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建设职业培训体系。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法制办牵头)
(二)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到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善医疗保险体系,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结构。加强工伤预防和康复服务。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三)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养老等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事业项目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扩大对特殊群体的覆盖。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第二条保障线,到2015年,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户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市民政局牵头)
(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形成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安居型商品房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市住房建设局牵头)
(五)提升高等院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推进高等教育跨跃式发展。巩固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事业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和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十二五”期间,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新增2.5万个普通高中学位,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市教育局牵头)
(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高职院校与境外院校、企业联合办学,鼓励企业建设特色学院,组建职业教育联盟。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中职、高技学校建设。(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牵头)
(七)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市滨海医院、市宝荷医院、市新安医院等医疗卫生事业项目建设,推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完善社康中心网络,完成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提高社康中心的服务质量,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兴办社康中心。到2015年,新增医疗床位1.5万张,千人医生数和千人病床数分别达到2.6人和3.4张,实现各区至少拥有1家三级综合医院。(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八)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推进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推进优势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以全科医师配备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治和急救网络工作平台,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到2015年,力争每个社康中心拥有2名全科医师,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九)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市艺术学校新址建设工程、市文学艺术中心、当代艺术与城市规划展览馆等文化事业项目建设。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支持深圳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打造一流传媒集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工程,鼓励民间文艺社团发展。合理布局公共文体设施,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重点竞技体育项目实现新突破,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规划国土委牵头)
(十)做好大运会的场馆运营、赛事组织、后勤服务、安全保障、旅游接待等筹备和举办工作。创新大运场馆赛后运营管理模式,提高场馆资源利用效益。(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十一)推进大鹏所城、南头古城、客家民居、咸头岭遗址等历史建筑、传统街区和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保护、传承、展示和开发工作。加强改革开放历史文物的普查、征集、整理。(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推行居委会直选制度,直选率力争达到100%。(市民政局牵头)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率先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综合评估。(市法制办牵头)
(三)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干部任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政府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廉洁城市。(市监察局牵头)
(四)推行重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完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工作网。(市信访局牵头)
(六)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完善跨部门综合性社区服务模式,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织造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群众满意、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构建现代化和谐社区。(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牵头)
(七)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市民依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市民政局牵头)
(八)推进科技强警,健全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及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网格化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到2015年,全面建成适应现代化大都市特点的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110”有效刑事警情接报数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5%,市民安全感明显增强。(市公安局牵头)
(九)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安全监督和治理力度,提高市民饮食用药安全水平。到2015年,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牵头)
(十)健全城市灾害综合预防体系、城市应急信息网络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警防控,提高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快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及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网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公共气象服务工程,完善各类三防、应急工程。加强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国防动员预案,提高平战转换能力。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和结构比例。到2015年,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0%。(市应急办、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气象局牵头)
(十一)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人口分区域调控指导性计划,完善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有序扩大户籍人口比重,加大在深暂住人口身份转化工作力度,拓宽来深从业人员积分入户政策覆盖面。到201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非户籍人口居住证和出租屋管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牵头)
七、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
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六大新型功能区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五大提升工程,增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功能。
(一)制定实施特区一体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全面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到2015年,特区一体化建设实现根本改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推进坂田华为片区、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升规划和设计水平,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升级。(宝安、龙岗区政府牵头)
(三)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开发建设。(市前海管理局、宝安、龙岗区政府、光明、坪山新区管委会牵头)
(四)开发建设坪山—大亚湾地区、深莞惠边界地区,加快深圳高新区深圳湾园区、保税区的转型升级,推进福田环CBD区域、罗湖笋岗—清水河现代服务业基地等片区更新提升,编制和实施航空城现代服务业基地、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宝龙工业区等片区规划,吸引新的产业项目和要素资源。(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五)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以盐田港后方陆域片区、宝安松岗片区、龙岗深惠路沿线为重点推进城市更新。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达到35平方公里,初步完成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处理,基本完成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的城中村改造或转型整治,基本完成宝安、龙岗、光明、坪山主要地区的城中村整治。(市规划国土委、城管局、法制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
(六)创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加强重点开发区域和重大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到2015年,力争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
(七)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完善适应城市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土地供应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标准。改革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理顺产权关系,探索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市规划国土委牵头)
(八)规划布局并建设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区域性战略通道,形成高标准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海空两港工程建设。到2015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2800万标准箱,机场旅客吞吐量达3500万人次。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陆路交通工程建设,完善我市高快速路网体系,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和国家铁路建设和跨珠江通道规划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深港半小时和珠三角一小时交通圈。(市交通运输委牵头)
(九)实施公交优先策略,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公交都市工程建设,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共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适时推出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十二五”期间,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超过160公里,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初步建成国际水准公交都市。(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牵头)
(十)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水资源工程建设,推进西水东调、新丰江水库引水、东部三期引水等工程的前期研究工作。提高本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及联网水库的调蓄能力,加快海水淡化技术的研发应用及相关工程建设。推进优质饮用水工程,实施更为严格的节水管理措施。(市水务局牵头)
(十一)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能源工程建设,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增强深港电网联络能力,发展本地支撑电源。完成燃油电厂改燃天然气工程,促进煤电清洁开发利用,整合成品油仓储库容,建立多气源联合调度机制。到2015年,本地区电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市总装机规模50%以上,供电量880亿千瓦时,供电负荷175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量60亿立方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八、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
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与国际竞争,提高外溢型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率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一)以前海为载体推动深港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环境和更加开放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到2015年,前海合作区初步具备亚太地区现代服务业重要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功能,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左右。(市前海管理局、法制办牵头)
(二)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促进深港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更紧密合作,积极引进香港各类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推进深港创新基地、服务平台和重大研究专项的建设实施,建立健全深港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三)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深港口岸、港口、机场合作,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创新。(市交通运输委、口岸办牵头)
(四)规划建设深港跨界生态保护区,建立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和灾害预防合作机制。扩大深港教育、医疗、文化、职业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深港知识产权沟通联络和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建设。(市港澳办、规划国土委、卫生人口计生委、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
(五)推进博深高速、深莞和深惠城际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四条界河及跨界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将坪山河作为深圳市河流综合整治的示范项目,创新跨界河整治模式。完善深莞惠跨区域社会公共事务合作体系。(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水务局牵头)
(六)落实广东省关于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推动深莞惠与广佛肇、珠中江经济圈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加强环境监测调控体系建设,建立跨界水污染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作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牵头)
(七)建设深圳(潮州)等产业转移园,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推进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努力建成全省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市科工贸信委、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牵头)
(八)落实深澳合作协议,在金融、经贸、教育、旅游、文化创意、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开展更紧密交流合作。扩大对台经贸合作,完善台商服务体系,支持在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市港澳办、台办牵头)
(九)推动喀什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医疗等全方位援疆,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做好西藏等其他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做好湛江、河源等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实施招商选资、招才引技策略,加大对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引资力度,吸引海外创新团队来深创业发展。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技术研发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210亿美元。(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一)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加强战略性资源、先进技术、高端装备等进口。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建立健全国际经济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000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达到2800亿美元。(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十二)推动深圳—海防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在新兴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推动优势产品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市科工贸信委、法制办牵头)
九、推动低碳绿色发展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推进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促进低碳绿色发展,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宜业城市。
(一)倡导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制订实施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低碳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研究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探索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到2015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5%。(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实施天然气替代石油策略,开发利用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推广绿色建筑,在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1600万平方米。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比例提高到15%左右,新建建筑100%达到节能标准。(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牵头)
(三)强化节能减排,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试点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四)建立完善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力争在节能与能效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核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固碳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成果。(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五)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平,试行旧机电设备、旧家电等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推动机电设备再制造产业发展。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6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新建福田、扩建沙井等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42万吨/日。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技术改造,完善污水支管网建设。加强陆源污染防治,控制船舶污染和海域养殖污染。实施污水截排、河道及库底清淤,整治入库支流,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到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地区达到80%。(市水务局、人居环境委牵头)
(七)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对妈湾电厂和主要燃油电厂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降氮脱硝工程,加快高污染锅炉淘汰和工业窑炉“油改气”工程建设。推进油品升级,实施更为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控制。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60天。(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八)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设东部垃圾焚烧厂等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等3座污泥处理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土壤重金属、毒害有机污染物防治。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牵头)
(九)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更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完善大气、水、海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和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十)严格基本生态线管理,构建“四带六廊”自然生态安全网络。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地带性森林植被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塘朗山苏铁、清林径等5个自然保护区和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和救护中心,实施近海增殖放流和人工渔礁投放。与香港合作共同建设河套地区生态廊道、米铺与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建立全市生态补偿机制。(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十一)建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推进梧桐山国家级风景区规划建设,新建11个森林(郊野)公园和50个社区公园。开展生态风景林、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以及其他各类绿地建设,推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色。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牵头)
十、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做到“四个先行先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完成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优化行政层级,发展新型功能区。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市编办牵头)
(二)推动行政审批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流程、时限的公开透明运作。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体系,推动绩效审计立法。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法制办、审计局牵头)
(三)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实施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投资体制机制。(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在国家服务业税收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市地税局、金融办牵头)
(五)推进科技银行、中小银行试点工作,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市金融办牵头)
(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整合土地、资产、财力等政府资源,建立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的步伐。深化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公用事业投资和运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实施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集体合作经济转型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改革办、法制办牵头)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九)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收费,探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加成,探索建立交通拥挤收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牵头)
(十)推进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的改革重组。建立政府资助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文艺团体及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和运行机制,出台公益文化活动赞助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十一)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购买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市改革办、财政委牵头)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扩大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职业年金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牵头)
(十三)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出台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的有关规定,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制定非营利组织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开展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市改革办、法制办牵头)
(十四)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高等教育办学与管理模式的改革,深化公办中小学校改革,推进中招中考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市教育局牵头)
(十五)创新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药分开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激励性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立政府向民营医院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平等竞争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附件4
深圳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十项重点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这一年的《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规划纲要》,2011年重点抓好十项重点任务以及支持十项任务的109项具体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以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以点带面,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投融资改革以及项目审批等关键工作,大力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与集聚区建设
市政府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建设专责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专责小组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入园标准,落实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用地;考核和评估产业发展情况。牵头单位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工作,制定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的建设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在2011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全面启动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1个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工作,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加快集聚技术资源、研发资源和人才资源,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开展产业准入和配套政策研究,创新投融资和管理运营模式。
表1 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1 |
大沙河创新走廊研发及总部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茶光工业区改造项目争取年内动工。 |
南山区政府 |
2 |
深圳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深圳湾科技生态城”年内开工。 |
市国资委、市投资控股公司 |
3 |
留仙洞新兴产业总部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入驻项目的协调服务。年底前完成南湾工业区改造规划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大中华物流园区改造项目于9月前完成与大中华集团谈判,12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申报。 |
市科工贸信委 |
4 |
坝光新兴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坝光社区整体搬迁工作2011-2012年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坝光新兴产业园区的整体拆迁、居民安置和填海工作。年内基本完成坝光新兴产业基地核心区整体搬迁工作;推进安置区建设,东区Ⅰ标主体年底封顶,东区Ⅱ标和西区Ⅰ标完成基础工程,启动西区Ⅱ标的招标工作,完成部分基础工程。 |
市发展改革委 |
5 |
华为科技城新一代通信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启动前期工程各项筹备工作。 |
龙岗区政府 |
6 |
光明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旭硝子玻璃基板项目11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工作,加快推进华星光电市政配套道路东长路、东明大道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塘明路改造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GM-R-03、GM-R-02两块居住用地共7.2万平方米的整备工作。 |
光明新区管委会 |
7 |
深圳软件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开展主体施工。 |
市国资委、市投资控股公司 |
8 |
坪山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加快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建设,包括医疗器械标准厂房、生物医药生产厂房、实验室、化学品库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12月底前加速器主体结构工程完成75%,完成投资3.5亿元。 |
坪山新区管委会 |
9 |
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拟订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和扶持政策措施。12月底前落实核心区六大科技园区项目用地,引进国内外生物育种创新团队和企业,开展生物育种示范与推广。 |
市农业局 |
10 |
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完成宝耀大厦2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宝耀片区16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槟榔园配套宿舍改造建设。年内引进5-10家较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 |
南山区政府、招商集团 |
11 |
龙岗核电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完成基地总体建设方案及配套政策初稿编制工作报市政府审定,做好中广核集团公司下属8家企业以及其他3家新能源企业的入驻工作。 |
龙岗区政府、中广核集团 |
12 |
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产业基地规划工作,开展产业准入和配套政策研究。以比亚迪与奔驰合作项目落地为契机,推进与惠州在大亚湾双方边界共建“新能源产业合作示范区”。 |
坪山新区管委会 |
13 |
罗湖莲塘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推进罗湖互联网产业园区二期建设,加快莲塘片区升级改造,启动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编制。12月底前完成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编制,做好互联网产业园区企业培育和服务工作。年底力争园区产值达到15亿元,启动园区二期建设。 |
罗湖区政府 |
14 |
盐田大梅沙成坑基因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工作。12月底前开工建设基因产业园总部大楼、研发中心。 |
盐田区政府 |
15 |
光明太阳能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集聚区内14块招拍挂产业用地的整备工作、已征转、收土地的清场移交、德源木器厂的整体搬迁以及新能源产业园及科技公园周边地区地块清理移交。 |
光明新区管委会 |
16 |
南山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深圳智能电网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加快推进南山智能电网产业园新能源发电储能应用示范和检测平台建设。 |
南山区政府 |
17 |
福田国际电子商务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底前完成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改造工程,新增办公面积7300平方米,力争引进互联网企业22家;实现铭可达物流园非互联网企业置换面积1.2万平方米,改造成为2万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产业园。 |
福田区政府 |
18 |
光明电子信息材料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集聚区规划方案设计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
光明新区管委会 |
19 |
坪山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集聚区规划方案设计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
坪山新区管委会 |
20 |
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及改造提升工作。年内完成投资4.4亿元,建筑规模达32万平方米,产值达13.6亿元,入园企业达到160家。 |
南山区政府、华侨城集团 |
21 |
大芬村油画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布沙路北侧的大芬油画村东区、布沙路南侧星威制品厂、茂业周边地区和大芬工业区等片区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的前期工作,推动园区内企业集聚。 |
龙岗区政府 |
22 |
深圳创意信息港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内完成项目核准、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筑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
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 |
23 |
深圳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区 |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选址等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
宝安区政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
二、制造业转型升级
市政府成立制造业转型升级专责小组,由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投资推广署、规划国土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工贸信委,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投资推广和招商引资平台,强化资源整合,以重点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和缺失环节为重点,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出台大型骨干企业支持计划,大力发展以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为主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电子制造、数字化装备制造、基础装备及新型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培育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制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案,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融资、产业链配套、人才与创新、市场开拓五个专项计划,力争年内在海内外上市的本市中小企业达到30家以上。
表2 先进制造业升级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24 |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 |
加快推进华星光电高世代液晶面板制造项目,扩建与华星光电配套的旭硝子玻璃基板制造项目。推进盛波光电TFT-LCD偏光片生产项目、研祥智能生产基地和国人通信科技园等项目建设。 |
市科工贸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
25 |
汽车及汽车电子制造 |
加快推进长安标致汽车年产20万辆乘用车整车四大工艺厂房建设,推进比亚迪汽车生产基地二期和汽车二厂零部件生产基地、五洲龙新能源汽车二期、陆地方舟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
市科工贸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
26 |
数字化装备制造 |
加快推进信立泰生物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开立科技彩色多普勒超声成像系统制造、宝昌胜群高压超高压电器制造等项目建设,推动科陆电子智能电网研发生产基地、华北工控生产基地等项目前期工作。 |
市科工贸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
27 |
基础装备及新型装备制造 |
加快推进航天东方红海特微小卫星生产基地、能源集团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震雄大型注塑机生产基地二期和大族激光全球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推动银星智能电器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繁兴科技AIC烹饪机器人研发生产等项目前期工作。 |
市科工贸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
三、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市政府成立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由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工贸信委,具体负责自主创新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基础创新工程,加快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一批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技术攻关,力争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等战略领域实现一批核心技术突破。集聚创新资源,力争全年新增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60家以上。发挥“三部两院一省”(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工程院,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优势,组建高水平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和省部产学研基地。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工程,建设20—3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50—60个市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全面实施“孔雀计划”,吸引全球一流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落实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
表3 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28 |
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 |
9月底前完成超级计算机安装调试;12月底前机房楼、科研楼竣工交付使用,超级计算机投入试运行,服务社会。 |
市科工贸信委 |
29 |
深圳国家基因库 |
12月底前,深圳国家基因库近期建设任务完成,数据量超过10PB,DNA样本量达到100万份。 |
市发展改革委 |
30 |
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 |
9月底前协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完成超材料空间实验室、GPU计算中心、超净室及办公区建设;12月底前完成软件大厦实验室整体建设,全面投入使用。 |
市科工贸信委 |
31 |
热带亚热带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 |
建立分子设计育种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 |
市农业局 |
32 |
中航工业深圳研究院 |
9月底前出台研究院规划方案草案;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的审批,开展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 |
市科工贸信委 |
33 |
北航深圳创新研究院 |
组建5家高水平实验室。 |
市科工贸信委 |
34 |
联想研究院深圳分院 |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实力,开展移动互联应用服务研发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35 |
微软深圳研究院 |
组建项目研发团队,形成较强的研发实力。 |
市发展改革委 |
36 |
深圳北理工创新中心 |
落实深圳北理工创新中心项目用地,加强双方在电动汽车、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的产学研合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37 |
北邮深圳通信研究院 |
引进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形成5-7个创新科研团队。 |
市科工贸信委 |
38 |
技术创新计划 |
组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各1家,组建高水平研究机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各2家。新建15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40家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
市科工贸信委 |
39 |
高技术产业化计划 |
组织实施20-3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50-60个市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贸信委 |
40 |
登峰计划 |
争取承担10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完成20项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技术攻关项目。 |
市科工贸信委 |
41 |
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
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引进12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22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带动2200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 |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42 |
产学研创新联盟计划 |
发挥“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优势,年内组建形成产学研创新联盟。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贸信委 |
四、智慧城市与信息化建设
市政府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责小组,由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工贸信委,具体负责智慧深圳建设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光纤宽带网络、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等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工程,试点部署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创建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城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实施三网融合试点工程,加快推进符合三网融合双向进入要求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IPTV、手机电视播控平台建设,实施三网融合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实现三网融合技术在大运会的应用示范。实施无线城市建设工程,率先开展TD-LTE规模试验网建设。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搭建公共技术研发和检测服务平台。
表4 智慧深圳与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43 |
信息基础设施跃升计划 |
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超过83%,互联网普及率超过80%,全面推进光纤入户,提高宽带接入能力。 |
市科工贸信委 |
44 |
三网融合试点计划 |
促进广电、电信双向进入业务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扩大全市三网融合相关产业规模。 |
市科工贸信委 |
45 |
电子商务示范计划 |
加快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新兴产业,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2500亿。 |
市科工贸信委 |
46 |
电子政务深化计划 |
10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和《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指引》;10月底前制定加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优化工作方案,年内基本实现涉税信息共享试点应用工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
市科工贸信委 |
47 |
智慧深圳推进计划 |
建立智慧深圳推进工作机制,启动智慧深圳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
市科工贸信委 |
48 |
社会民生服务促进计划 |
加快推进信息化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民政、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
市科工贸信委 |
49 |
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计划 |
深化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鼓励传统行业加快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以信息化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
市科工贸信委 |
50 |
云计算服务试点示范工程 |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部分重点领域实现云计算的示范应用,初步建立起云应用的运营和商业模式。 |
市科工贸信委 |
51 |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
推进物联网在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的典型示范应用,确立应用带动产业的发展模式,促进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研发,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 |
市科工贸信委 |
52 |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推动加强信息安全法规建设和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
市科工贸信委 |
五、新型功能区与特色功能片区建设
市政府成立新型功能区与特色功能片区建设专责小组,由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和各区(新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具体负责新型功能区和特色功能片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推动建立前海合作区省部际协调机制,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开展前海各专项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产业政策框架,基本完成填海工程。加快推进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等新型功能区建设。推动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保税区转型升级。按照集群化、集聚化的发展思路,建设特色功能片区。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六个一体化,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表5 新型功能区与特色功能片区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53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组织开展《前海金融产业专项规划》等六项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前海建设省部际协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9月底前形成前海空间规划方案,同步开展地下空间、市政基础设施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工作;完成土地清理;形成场地竖向、市政基础工程、河道、地下空间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前期工作方案。12月底前完成已出让用地处理处置工作。 |
前海管理局 |
54 |
光明新区 |
规划建设LED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园等几大专业园区。9月底前出台产业培育倍增计划。坚持土地整备、管理、查违三同步,全年整备土地5-7平方公里,加快推进产业用地招拍挂,确保年内推出产业用地40-50万平方米。年底前完成观光、光侨等8条重点道路建设,完善新区交通和市政配套。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4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28.9%。 |
光明新区管委会 |
55 |
坪山新区 |
加快四大产业园区和四大基地建设,生物产业园年内完成生物加速器及加速器内中试平台、公共实验室运营模式调研。大力推进土地整备综合改革试点,年底前完成新区全部23个社区的土地权属调查。加快推进坪盐快速路和南坪三期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坪山河综合整治规划编制。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2.6%。 |
坪山新区管委会 |
56 |
龙华新城 |
继续做好北站周边地区的环境提升工作,确保高速铁路、城市轨道和快速干道的安全运行。9月底前完成北站周边地区政府储备用地的临时绿化工程和标识设置。加快市政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龙华街道文化艺术中心投入使用,初步形成重要客运枢纽功能。 |
宝安区政府 |
57 |
大运新城 |
9月底前完成大运新城北区详细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打造区域创新及高端服务业的综合性新城区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 |
龙岗区政府 |
58 |
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 |
11月底前编制大鹏半岛旅游项目开发方案,启动国内外投资商推介工作。12月底前推进下沙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开发。 |
龙岗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
59 |
航空城现代服务业基地 |
9月底前启动基地建设规划编制以及航空城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研究,发展以配送、集散、第三方物流、物流信息、物流设计等为主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12月底前,启动航空城商业商务配套工程方案设计。 |
宝安区政府 |
60 |
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
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工程方案,9月底前启动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12月底前根据区域规划功能,启动软基处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
宝安区政府 |
61 |
宝龙工业区 |
全力推进宝龙生态工业园的创建,12月底前完成南同大道、高科大道等道路的LED路灯改造;完成比亚迪和宝龙社区公园建设;完成园区中水绿化灌溉工程;加快推进龙湖公园、西片综合服务中心灯一批重点配套项目的前期工作。 |
龙岗区政府 |
62 |
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 |
加快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提升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
六、外溢型经济发展
强化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服务珠三角、服务广东、服务全国的能力,初步形成具有鲜明外溢型特征的经济形态。启动深莞惠总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边界地区合作开发研究。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按照“一年起好步”的目标,建立深圳、汕尾高层决策领导小组,设立合作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成立合作区建设开发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向合作区转移和投入。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交通厅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深中通道、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深圳段规划研究。加强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通过在惠州设立特色产业园或合作区,创新深惠合作新模式。
表6 外溢型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63 |
深莞惠发展规划合作 |
完成深莞惠总体规划编制及前期课题研究,9月底前落实三市规划编制资金,完成委托招标;签署《深莞惠三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深莞惠三市开展水资源共同开发与利用合作协议》等协议。 |
市发展改革委 |
64 |
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 |
全面启动合作区建设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工作,明确各区产业转移的阶段性目标,并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
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
65 |
深莞惠城际产业合作示范区 |
成立深莞惠三市边界地区开发推进工作组,推进深莞惠边界地区规划研究、合作谈判等工作,力争年底前启动规划研究工作。 |
市规划国土委 |
66 |
落马洲河套地区规划研究 |
完成《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模式及开发机构课题》研究;制定落马洲河套地区(A区)及深圳邻近地区(C区)深化规划方案;深化与港方在合作模式、开发机构等事项的谈判,力争在年底前达成阶段性成果。 |
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
67 |
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深圳段 |
深化项目必要性研究报告,积极向铁道部争取将深圳至赣州客运专线纳入铁道部“十二五”发展规划,再争取列入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68 |
港深西部快速轨道项目 |
根据国家对前海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线路功能、具体走向、环境评价、投融资等研究工作;深港两地政府按照各自程序对项目予以正式确认,力争尽早获得国家批复。 |
市交通运输委 |
69 |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 |
加强与国家部委及省交通厅的沟通,在深茂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加大参与力度,在桥位方案研究方面充分体现我市意见。继续加强深中通道A线公路过江方案的研究,争取形成独立的深中公路过江通道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另行报批。 |
市交通运输委 |
70 |
莲塘/香园围公路口岸 |
积极做好与香港特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
市口岸办 |
71 |
机场铁路口岸 |
9月底前启动深港机场联络线和机场铁路口岸专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
市口岸办 |
72 |
前海铁路口岸 |
根据深港机场联络线专题研究成果,开展口岸选址等前期工作。 |
市口岸办 |
七、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贯彻落实《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现代物流、做强服务外包、提升信息和科技服务水平、做优商务会展品牌。完善和落实总部经济政策,积极引进中央企业、世界500强和大型民企入驻深圳,年内新引进总部企业8家。办好文博会。
表7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73 |
金融产业服务基地 |
年内引进3-5家大型金融总部企业入驻南山后海金融集聚区,完成南山前海金融集聚区土地整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的入园专题研究报告和一期土地整备工作。 |
市金融办、 前海管理局、南山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
74 |
总部基地建设计划 |
完善福田中心区和后海中心区总部基地,开展留仙洞片区总部基地、深圳湾高新区总部基地和龙华核心区总部基地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 |
市规划国土委 |
75 |
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 |
年底前完成主体外墙装修,内部装修完成50%。 |
市金融办 |
76 |
中国资本市场学院 |
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10月底完成施工许可,12月底前基坑开挖。 |
市金融办 |
77 |
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
9月底前实现项目主体试运营;12月底前启动冷冻仓库开工建设,争取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开工建设。 |
龙岗区政府 |
78 |
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 |
9月底前完成A区行车道、盘道(二层)及B1区行车道(五层)的主体工程以及B2区仓库(五层)楼面、行车道及盘道的主体工程;四季度完成综合办公楼的主体工程,力争于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的全部主体。 |
盐田区政府 |
79 |
西部第三方物流基地 |
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空间规划方案,开展项目续建工程报建等二期工程相关工作。 |
市前海管理局 |
80 |
大鹏半岛下沙休闲度假旅游区 |
加快完成项目规划总体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并征询各方意见。年底前基本完成拆迁补偿等前期工作,开展土地招拍挂,力争在年底举行开工仪式。 |
龙岗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
81 |
大鹏观光农业基地 |
9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融资模式论证。力争年底前启动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
龙岗区政府、市农业局 |
82 |
专业服务业提升工程 |
落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法律、会计、设计、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业,加快建设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 |
市发展改革委 |
八、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3万套,竣工1万套,新增安排筹建6.2万套。启动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3万个、普高学位6500个。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公立医院联网运营。全面启动中南大学深圳新能源材料学院等10所特色学院规划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表8 公共服务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83 |
南方科技大学 |
加快实施一期工程,年内引进2-3个创新团队,完成3-5个重点实验室立项等前期工作。 |
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办 |
84 |
香港中文大学 深圳学院(一期) |
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市教育局 |
85 |
深圳大学城 |
年内力争完成哈工大深圳校区、清华大学创新基地等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完成汇丰商学院主体工程。 |
大学城管委会各研究生院 |
86 |
特色学院建设 |
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知识产权、海洋等领域举办或合办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 |
市科工贸信委 |
87 |
市艺术学校(新址) |
完成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并完成部分土建。 |
市文体旅游局 |
88 |
职业技术教育工程 |
完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项目和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拆建工程项目,加快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快推进深职院北校区前期工作。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 |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89 |
高级中学建设计划 |
加快开展全市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第六高级中学、龙岗高级中学。完成宝安中心区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的建设。 |
市教育局、 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
90 |
大型医院兴建计划 |
开展大型医疗卫生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建设,研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年内完成市新明医院、聚龙医院和健宁医院的施工图初步设计。 |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
91 |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
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3万套,竣工1万套,新增安排筹建6.2万套。实施人才安居工作,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售机制。 |
市住房建设局 |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海空两港工程、陆路交通工程、公交都市工程、水务工程和能源工程,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主次干道网络和支路网络。完成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启动三期7、9、11号线建设,推进6、8号线前期工作。加快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沿江高速、南坪快速二三期、坪盐通道、大铲湾二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机场二跑道投入使用。推进抽水蓄能电站、西气东输二线深圳段、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主体工程等能源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茜坑水厂、坂雪岗水厂工程建设,完成长茜支线、坂雪岗支线等配水工程前期研究,提升水资源供应能力。
表9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92 |
轨道三期工程 |
开展轨道交通三期工程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和11号线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 |
93 |
外环高速公路 |
10月底前完成用地预审,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和项目核准。 |
市交通运输委 |
94 |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 |
年内完成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和部分征地拆迁工作。道路、桥梁、隧道及配套工程开工建设。 |
市交通运输委 |
95 |
广深港客运专线 |
加快推进深圳北站至福田站工程建设。 |
市交通运输委 |
96 |
南坪三期工程 |
9月底前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并开展项目初勘、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年内完成方案设计评审、申报,开展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 |
市交通运输委 |
97 |
坂银通道 |
开展项目规划研究、方案论证以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的相关工作。 |
市交通运输委 |
98 |
抽水蓄能电站 |
争取获得国务院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成上下库连接道路。 |
市发展改革委 |
99 |
月亮湾电厂 |
完成可研阶段各专项报告编制,启动申报项目核准所需规划、环评等支持性文件的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 |
100 |
500千伏梅林北站 |
完成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申报项目核准所需规划、环评等支持性文件,进行项目核准申报。 |
市科工贸信委 |
十、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在政府部门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新建项目碳排放标准评价体系,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企业和园区。探索建立环境容量有偿使用、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开展宜居城区、宜居街道和宜居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方位建设绿地系统、湿地系统和城市立体绿化走廊,新建绿道300公里,争创国家首批生态园林城市。
表10 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101 |
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工程 |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 |
市发展改革委 |
102 |
四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工程 |
9月底前,推进南山热电污泥干化项目、腾浪餐厨垃圾资源化项目商业化运作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银星科技园和嘉达高科国家合成树脂产业化示范基地;年底前,南山热电污泥干化项目达到每天处理湿污泥400吨的设计产能,腾浪餐厨垃圾资源化项目达到设计产能;银星科技园完成园区建设工作,并逐步完善区内各项生活配套设施;基本完成嘉达高科国家合成树脂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线安装、调试、试生产的工作;电镀线路板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贸信委 |
103 |
污泥处理工程 |
加快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等3座污泥处理设施前期研究,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
市城管局 |
104 |
深圳河四期治理 |
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
市水务局 |
105 |
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中上游段干流、楼村水、新陂头河、东坑水、鹅颈水开工;茅洲河界河段开工;坪山河干流综合治理开工;沙湾河流域综合整治年内完成可研编制;龙岗河二期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工作;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工作;王母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可研编制;东部海堤重建工程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完成龙岗河干流一期工程治理;沙井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初步设计;完成观澜河流域樟坑径河、大浪河、白花河、茜坑河综合治理;完成龙岗河干流一期工程治理;坪山河重要支流赤坳水、碧岭水、三洲田水综合治理完成初步设计;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
市水务局及相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
106 |
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地质公园工程 |
力争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坝光、东涌、西涌等三个特色区域完成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总体规划、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推进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 |
市城管局 |
107 |
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工程 |
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划线、立项工作。 |
市城管局 |
108 |
铁岗—石岩自然保护区工程 |
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划线、立项工作。 |
市城管局 |
109 |
森林公园工程 |
完成三洲田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总体规划、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
市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