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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2期(总第7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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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327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1-06-07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文 号:深府办〔2011〕4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1-06-07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在《总体规划》确立的城市发展总体目标指导下,落实“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分项目标,优化空间布局,构筑“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深度推进区域一体化和特区一体化。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全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增加供应3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成覆盖全市、布局均衡、分级合理、配置完善的公共服务网络;打造高效、畅达、一体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形成覆盖各级中心和主要通勤走廊的425公里以上的轨道网络,全市机动化客运出行中的公交分担率提高到70%以上;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万元GDP能耗下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0立方米。

  三、实施《总体规划》的工作部署

  为保证《总体规划》的贯彻落实,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发挥规划统筹作用,加强与全市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等领域各项规划的协调。加强《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实现项目、资金、空间、土地等要素的有机衔接。加强《总体规划》对近期建设规划、法定图则和专项规划的统筹作用。加快出台近期建设规划,在时序上逐步落实《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法定图则制度,提高法定图则的法定地位和可实施性;同时加快完善并组织实施各专项城市规划。

  (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完善城市发展单元制度。以城市发展单元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抓手,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结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的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投融资制度改革,创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推动实施《总体规划》。

  (三)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空间保障。推进我市与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合作,以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原则,结合深圳高度城市化、土地全部国有、市场发育程度高、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等特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促进科学合理用地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近期任务分解,落实《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为推动《总体规划》实施,落实近期项目建设,制定《<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方案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落实。

  (五)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出台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调研,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加快推进地方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制订出台人口管理、住房保障、公共财政、区域协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促进《总体规划》的实施。

  四、实施《总体规划》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作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对《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加强评估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实施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发布《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建立健全《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考核机制,评估考核各牵头部门的实施绩效,并及时将考核数据报送市绩效办,对落实不力的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督办问责,确保落实。

  (三)加强规划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做好《总体规划》的宣传贯彻工作,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加大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强化基层政府和社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附件:《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实施方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近期实施方案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一、

跨界合作

行动

(一)重点加强港深莞惠为主体的珠江东岸城市群的合作。

(二)大力推进珠三角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

1.大力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开发。

前海管理局

2.积极推进河套地区的规划研究及基础工程建设,加强深港边界地区开发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国土委

3.以长安—沙井沿江新城、坪山—大亚湾—惠阳新能源产业合作示范区、坪地—清溪—新圩产业合作示范区及松岗门户区等为试点,推进深莞、深惠边界土地合作开发,共建边界地区产业功能带。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4.开展福田保税区及周边地区的发展定位及策略研究,推动福田保税区成为新的深港合作示范区。

市规划国土委

5.加强同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合作,推动形成覆盖范围更广的“深港创新圈”。

市教育局

6.有序引导传统加工制造业转移,重点推进与汕尾、潮州共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市科工贸信委

7.加快机场二跑道、T3航站楼建设,完成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穗莞深城际线、深圳北站、福田火车站的建设,推进广东西部沿海铁路深圳至茂名段、深惠城际线(轨道14号线)、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建设,加快沿江高速、东部过境高速、大外环高速、博深高速等区域高快速路建设,推进深中通道前期研究,争取全国铁路网规划中的高铁赣州线引入深圳东站。

市交通运输委

8.推进莲塘口岸、前海口岸、广深港客运专线口岸、龙华铁路口岸、南澳旅游口岸、蛇口邮轮母港的规划建设,完善口岸布局与管理,促进口岸布局与城市空间结构优化相结合。

市口岸办

9.积极推进西水东调、新丰江备用水源和东部三期引水工程的前期研究和建设。

市水务局

10.继续实施跨界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与东莞、惠州合作开展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河流综合治理,与香港合作开展深圳河的治理、深圳湾、大鹏湾的水环境监测与治理。

市水务局

市人居环境委

11.推进穿越东莞、惠州的电源北部输送通道建设,引入粤东电源,积极开展前期研究,争取实现“西电东送二通道”送电计划,从云南引进300—500万千瓦电源,力争沙角电厂扩建时增加对深圳的供电份额。

市发展改革委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二、

民生福利普惠行动

(一)促进公共设施的合理配置,优先配置原特区外地区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二)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大力发展各类保障性住房。

1.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改进住房分配方式,到2015年,全市建设各类住房62万套,其中商品住房38万套,促进住房建设的空间均衡发展。

市规划国土委

2.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大力发展各类保障性住房,扩大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和人才安居需求的公共住房供应规模,逐步提高公共住房占全市住房总量的比重,到2015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居型商品房)24万套。

市住房建设局

3.大力推进博物馆老馆改造、图书馆调剂书库、深圳美术馆新馆、宝安书城、龙岗书城、宝安青少年活动中心、龙岗区市民活动中心以及光明、坪山两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市、区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

市文体旅游局

4.满足原特区外对基础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的需求,大力推动坂田、沙井、大浪、坪山新区、光明新区等地区高级中学的建设,在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分别规划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和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新校区。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一期)、深圳大学西丽校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深圳理工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园区和深圳艺术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至2015年,全市规划新建小学15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

市教育局

5.大力推进市新安医院、宝荷医院、新明医院、聚龙医院、健宁医院、肿瘤医院等原特区外地区的大型医疗设施建设,促使全市享有优质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6.建设综合社会福利安置院、老人护理院、市儿童福利院等新型社会福利设施,提高社会福利设施服务覆盖范围和设施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

7.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市残联

三、

土地集约节约行动

(一)加大土地整备力度。

(二)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

(三)促进土地立体开发。

1.以原特区外为重点,大力推进前海片区、留仙洞片区、福永桥头地区、固戍地区、观澜高新区、龙华二线拓展区、沙井西地区、沙井中心地区、宝龙工业城、坪地高桥工业区、平湖金融后台基地、新大—环龙岐地区、坝光地区、光明中心区、光明平板显示园、科技公园周边地区、光明新能源产业园、广深港门户区、光明北片区、公明内衣模具钟表传统产业基地、坪山中心区、田心片区、聚龙山和金沙片区、沙田等地区的土地整备工作。到2015年,全市完成土地整备面积超过150平方公里。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三、

土地集约节约行动

(一)加大土地整备力度。

(二)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

(三)促进土地立体开发。

2.继续推动已批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进度,大力引导和促进福田环CBD地区、八卦岭—笋岗—清水河地区、蛇口地区、大沙河沿岸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华为科技城、松岗门户地区以及深惠路沿线节点等重点地区的城市更新;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实现地区住房、商业、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产业集聚与提升。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规模35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的规模达到12平方公里。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3.把实施建设用地清退作为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平衡土地供需矛盾、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到2015年,实现建设用地清退34平方公里。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4.加大耕地管护与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保证耕地总面积不低于26.88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平方公里。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5.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论证、科学规划、适度实施围填海造地,拓展陆域空间。

市农业局

6.统一规划建设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交通系统、市政系统和人防系统等,构建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利用体系。

市规划国土委

7.合理规划,在城市重要节点地区实行高密度开发,适当增加地上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市规划国土委

四、

产业布局

优化行动

(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持。

(二)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用地效益。

1.合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布局新能源、生物医药、互联网、文化创意、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重点建设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以及11个产业集聚区。

市规划国土委

发展改革委

2.规划建设坝光新兴产业基地。加快编制基地的产业规划,推进区内的土地整备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型产业示范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

3.加强先进制造业的空间集聚,加快园区整合、产业升级和功能置换,实现产业用地功能的整体提升。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产业园区布局与工业用地潜力、市政交通设施、生态环境容量的有机结合。

市规划国土委

市科工贸信委

4.大力建设现代服务业基地及总部集聚区。促进福田—罗湖中心区和前海—后海中心区的金融总部经济的发展,加快推动平湖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发展高端物流业,逐步拓展与之相关的会展、保险、咨询等服务,建设特色总部区。依托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升级整合,促进专业服务业的发展,结合福田中心区、后海中心区、留仙洞片区、深圳湾高新区以及龙华核心区等地建设总部基地,积极鼓励其它地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总部的聚集区。

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五、

城市特色

塑造行动

(一)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和城市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地标性建筑。

(二)突出城市多样化的空间特色,强化拥山滨海、人文与自然景观的紧密融合。

1.加快推进重点发展地区和城市中心地区地标性建筑的设计与建设,结合深圳歌剧院、当代艺术馆与规划展览馆、深圳科技馆、太子湾游轮母港等项目建设,塑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体现深圳文化形象的重大公共建筑。

市规划国土委

2.以“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年展”为重点开展各项文化设计活动,增强深圳作为“设计之都”的城市声誉。

市规划国土委

市住房建设局

3.到2015年,形成由300公里区域绿道、500公里城市绿道和1200公里社区绿道构成的衔接互通、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绿道网络体系。加快中心公园、深圳湾公园、儿童乐园、红岗公园、安托山公园、罗芳公园、围岭公园等城市公园建设进度,实现居民出门500米就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市城管局

4.加强对历史文化和本土特色的保护。加大对大鹏所城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重点开展咸头岭遗址保护、大鹏所城二期工程、大万世居整体维护等重要的文物保护项目。

市文体旅游局

5.结合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大万世居客家民俗博物馆、三洲田庚子首义纪念馆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对历史文化的宣传和保育。

市文体旅游局

6.在全市开展“三网融合”、“光纤入户”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安全、方便、快捷的移动电子商务网和物联网。进一步强化深圳信息枢纽地位,通过高水平统筹规划世界级超算中心、储存中心、华南云计算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世界级区域信息网络体系。加强深莞惠区域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信息同城化,构建区域“无线都市圈”。

市科工贸信委

六、

生态环境

保育行动

(一)强化生态安全体系的建设和保护。

(二)实施建设用地清退和水土保持,促进生态恢复。

(三)加强对城市主要河流水系、岸线地区及近海水域的综合整治与保护。

1.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继续完善“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清理严重影响廊道节点贯通的建设用地。重点建设羊头山—梧桐山—坪山河生态廊道坪山河段、观澜河—福田中心区生态廊道观澜河段、西部沿海—深圳河生态廊道深圳河段3条生态廊道和平湖东区域绿地与梧桐山、羊台山—凤凰山与塘朗山、塘朗山与鸡公山、梧桐山与梅沙尖、大鹏半岛南北重要山体、平湖东区域绿地与鸡公山、马峦山与聚龙山等处的生态节点,推动节点内林相改造、裸露植被恢复、生物入侵整治、生态廊道连接、绿道网络建设等项目,保证重要植被斑块之间的连通。

市规划国土委

市人居环境委

2.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重点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和羊台山、三洲田、光明、观澜、松子坑和清林径等森林公园的建设。

市城管局

3.多渠道开源节流,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安全、优质供应。进一步完善水源网络系统,新建长茜支线、坂雪岗支线和盐田支线,扩建石松支线,连通清林径水库与公明水库,开展小型水库群的联网建设。

市水务局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七、

综合交通

提升行动

(一)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促进城市交通一体化发展。

(二)构筑公交为主导的客运交通体系,打造高效、畅达、一体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三)积极打造低碳交通、绿色交通,提升交通系统整体品质。

1.重点完成南坪二期、丹平二期、深华快速、绿梓大道等城市快速路建设和沙河西路、皇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南坪三期、新区大道—彩田路连接线、五和大道—南坪快速连接线、坂银通道等连通原特区内外二线通道的建设;推进龙盐快速、坪盐大道、沿一线快速通道的前期研究。优先建设宝龙两区(含光明、坪山)的干线道路,完善原特区外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持续完善原特区内路网结构,完成红荔路西延、侨城东路北延、科苑路北延、梅林—布心通道等道路建设,推进翠竹路—布吉路的建设研究。

市交通运输委

2.完成轨道2、3、5号线及1、4号线续建工程,全面启动轨道6、7、9、11号线建设,加快推进轨道8号线建设;开展轨道12、14、16号线及4号线北延段的详细规划,到2015年形成覆盖中心城区和主要通勤走廊的227公里轨道网络。

市交通运输委

3.完善各类常规公交设施,“十二五”期间全市公交专用道规模达到500公里以上,大力推进公交场站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国土委

4.加强原特区外人行过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轨道交通一、二期站点周边各类人行接驳设施;继续推进罗湖、福田、南山、盐田中心区步行系统建设。

市交通运输委

5.积极推进全市自行车道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一、二期站点周边地区接驳自行车停车场建设,试点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市交通运输委

城管局

6.加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对布吉、平湖、福永、坂田等拥堵片区和梅林关、布吉关等拥堵通道及节点进行周期性的交通综治,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

市交通运输委

八、

城市安全

保障行动

(一)确保全市能源供应安全。

(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体系。

(三)优化建设环卫设施,持续提高环卫处理能力。

(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加快水厂整合优化和升级改造,实施区域间供水干管的互连互通及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到2015年,新建给水厂3座,扩建给水厂3座,全市自来水供水规模达720万立方米/日以上,全市水资源供应能力达22.0亿立方米/年。

市水务局

2.积极推动非常规水利用,特别是污水再生回用,回用规模达220万立方米/日。加强再生水管网建设和再生水厂址布局规划,增加再生水供水管网长度和覆盖范围。

市水务局

3.完成抽水蓄能电站、光明燃机电厂建设,开展岭澳三期核电、前湾电厂二期、东部电厂二期、和鈺湖电厂扩建和云南水电送深第二通道的前期工作,完善深圳500千伏骨干输电网络,建设储能电站试验站、充电站和垃圾发电厂等工程。优化电网层级,提高电网输送和接收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试点20千伏电网和智能电网。

市发展改革委

序号

行动名称

行动目标

行动要点

牵头部门

八、

城市安全

保障行动

(一)确保全市能源供应安全。

(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体系。

(三)优化建设环卫设施,持续提高环卫处理能力。

(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4.完成“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线、迭福、求雨岭天然气气源工程和光明吊神山油品仓储区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

5.完成樟坑径液化石油气仓储基地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全市加油加气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原特区外中压管线建设和燃油工业锅炉改造。

市住房建设局

6.继续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到2015年,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8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62万立方米/日。

市水务局

7.持续推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快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坪山环境园及市属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

市城管局

8.加快推进白鸽湖环境园的建设,新建白鸽湖垃圾焚烧厂、老虎坑餐厨垃圾处理厂。

宝安区人民政府

9.加快推进各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

各区人民政府

新区管委会

10.扩建老虎坑垃圾焚烧厂。

深圳能源集团

11.继续推进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规划新建河道淤泥福永处理场二期工程、上洋污泥处理厂和寮坑污泥生物干化处理厂。

市水务局

12.到2015年完成5处中心避难场所的建设,启动9处中心避难场所和70处固定避难场所的建设,逐步建立面向多种灾害因素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防震减灾、人防、应急避难等防灾减灾设施,提高应对各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

市应急办

13.到2015年新建城市消防站52座,全市城市消防站数量达到92座。

市公安局

14.推进坪地红花岭等危险品仓储区建设。

市科工贸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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