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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监标字〔2010〕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促进深圳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再生水、雨水利用水质规范》(编号:SZJG32-2010)。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www.szscjg.gov.cn查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