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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1期(总第6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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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901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0-04-07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文 号:深办发〔2010〕4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深圳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0-04-07 【字体:

(2010年3月17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2号),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目标与城市主流文化发展定位

  (一)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的目标。在未来30年内,全面提升以坚持科学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创造力、以开拓城市智慧为核心的文化创新力、以推动文化"走出去"为核心的文化辐射力、以经营城市形象为核心的城市影响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智慧之城、关爱之城、设计之都和国际文化创意中心,使深圳城市文化软实力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二)未来我市主流文化发展的基本定位。

  1.建设创新型城市文化。继续发扬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精神,以创新为城市之魂,努力在现代新价值的生产和输出上保持领先,在文化创意生产上形成优势。

  2.建设智慧型城市文化。大力弘扬知识和理性,使城市人文气息更加浓郁,公共智库更加活跃,学术文化更加繁荣,智慧产出能力明显增强。

  3.建设力量型城市文化。以自强不息为发展源泉,使城市文化既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凝聚力,又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工程建设

  (一)增强深圳价值创造和输出能力。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核,引导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认真梳理深圳城市的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提炼市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追求。在实践中不断创造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增强城市凝聚力,扩大价值影响力。

  (二)增强城市人文气质。坚持"以人为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吸收人类文明成果,使深圳城市人文精神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持续开展"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活动,不断彰显和弘扬深圳城市人文精神。

  (三)深入发掘和利用深圳文化的根脉。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拓展文化遗产展示新途径,加强特色馆藏和民间博物馆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数据库。注重保护利用体现改革开放历史的建筑、文物,夯实深圳文化底蕴。

  三、加强公共智库工程建设

  (一)提升公共智库的服务能力。加强市社科院、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公共智库建设,贴近改革开放,贴近国际化城市建设,贴近领导决策,努力将研究成果推向社会实践。巩固提升现有国家和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工作水平,积极争取更多的重点研究基地落户深圳。增设人文研究和咨询研究机构,形成与深圳城市发展相适应、面向国内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脑库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召开深圳国际学术年会。

  (二)推动"深圳学派"建设。大力发展优长学科,选择具有一定基础或发展潜力的若干学科,培育学科品牌与学术品牌;鼓励和扶持以研究前沿性、战略性问题为主的新兴学科,培育深圳哲学社会科学新的生长点和学术文化特色;尽快填补人文学科空白,完善社会科学学科体系。鼓励学术创新,支持原创学术成果的出版和发表,对重大学术成果给予重奖;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全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改为两年一次。

  (三)创建世界知识城市。以获得"杰出的发展中的知识城市"称号为契机,积极参与世界知识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使深圳成为汇聚全球知识资源的重要枢纽。

  四、加强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工程建设

  (一)建设深圳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加强与创意香港办公室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开展"深港合作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深度研究,形成深港共建国际文化创意中心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以建设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为突破口,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文化品牌,力争在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创作、数字内容、高端工艺美术、玩具等创意产业群方面取得突破。

  (二)将文博会办成国际知名品牌。尽快出台关于把文博会办成国际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制定文博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三年阶段性目标,实施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办展机制。加强与国内各省区市合作,树立国内文化产业"第一展"的形象,推动国内特别是西部文化"走出去";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吸引更多港澳台企业参展;利用国际展览联盟(UFI)平台,开拓东亚、欧美等更多国际分会场。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使文博会成为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技术、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出口平台。

  (三)打造"深港一小时公共文化服务圈"。落实深港《更进一步加强文化合作协议》,推动实现两地公共图书信息等文化资源共享,打造深港文化艺术展演票务服务平台,办好"深圳香港双城双年展",探索整合"深圳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香港艺术节"以及共办读书月等活动。

  五、加强文学艺术工程建设

  (一)做大做强"深圳制造"的文艺精品。树立精品意识,大力实施"音乐创作工程"、"影视创作工程"。进一步夯实基础艺术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艺术教育,推动深圳艺术事业迈上新台阶。发挥深圳藏艺于民的优势,加大民间文艺社团扶持力度,尝试民办公助新机制,出台《深圳市民间表演团体扶持办法》。

  (二)建立文艺生产长效机制。加快深圳文学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构建文艺精品创作、研究和展示基地。健全文艺精品生产长效机制,抓紧建立开放式文学艺术院,使之成为承担全市文艺精品创作规划、策划、扶持、交流、推广的常设机构,通过实行艺术家工作室制、客座制、签约制和招聘制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来深采风创作。健全文艺评奖机制,开展深圳市"五个一工程"评奖活动,做好中央、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工作。

  (三)打造全市"创意联合体"。发挥文联"艺术家之家"的功能,集结全市创意人才资源,打造全市最大的"创意联合体",精心打造"文博会艺术节"、"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国际水墨双年展"等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文艺团体和节目来深展演。

  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程建设

  (一)建立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并适当向特区外倾斜,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社会各阶层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加快市当代艺术馆、大运会国际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宝安和龙岗两大书城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推进综合文化站试点,完善街道文化服务网络。探索社区文化发展模式。

  (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体制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政策激励"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扩大公益文化活动社会化运作范围,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形成公益文化项目的社会联动机制。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和内容。进一步扩大"深圳读书月"等十大文化品牌活动的社会效应,推动"周末"、"流动"、"高雅艺术"等三大公共文化服务系列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加大文化关爱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外来劳务工文化服务工程,为社区居民、城市白领、外来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加强深圳文化网建设,开发深圳文化艺术地图系统、公共文化资源视频点播系统和深港文化票务系统。

  (四)提高市民文化创造和消费能力。加快"两城一都一基地"特色文化建设,制定实施《"图书馆之城"建设指标体系》,使我市图书馆建设水平接近香港和发达国家城市。实施"市民阅读推广计划"和"市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提高市民阅读兴趣、艺术欣赏和创意能力,为城市文化发展培育新的创造者和消费者。

  七、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建设

  (一)强化"文化+科技"的产业导向。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加强数字内容等核心技术研究,推进数字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数字化文化资源库等平台建设,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等新兴业态。进一步探索推广"文化+科技"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文化科技型企业的大力扶持和贴身服务。

  (二)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产业集聚战略,培育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大引进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用地和配套政策方面给予特殊待遇,进行"一项一策"配套。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进驻"四旧"改造类园区,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推动创建一批创意产业孵化器。

  (三)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动态数据库。资助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

  (四)提高文化产品"走出去"能力。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和文化产品,扩大文化"走出去"能力。鼓励文化产业的行业协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搭建平台,推动本地设计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文化企业集团的合作。

  八、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建设

  (一)探索和完善城市文明发展模式。在深圳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基础上,推动文明城市向更高层次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决定》,健全决策机制、咨询机制、工作机制、教育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包干责任制,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并实施《深圳文明行动纲领》,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大力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拓展文明创建的内容、渠道,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未成年人艺术交流演出月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进"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业园区和"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等活动,组织军警民共建活动,实施微笑行动、关爱来深建设者等活动,创造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打造"关爱之城"。提升"关爱行动"水平,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行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视发挥义工联、慈善会等民间组织特别是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完善见义勇为鼓励表彰机制,开展"爱心深圳、爱心大运"等活动,向世界展示深圳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设计之都"品牌工程建设

  (一)开拓"设计之都"资源。将中华民族的优秀价值观念注入"设计之都"品牌推广、开发利用和对外输出,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发挥"设计之都"对深圳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抢占创意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深圳创意文化中心"的品牌运营,将其打造成深圳创意设计领域的媒体宣传推广平台、人才培训与国际交流平台、活动策划组织平台和全市资源整合服务平台。

  (二)推进全民创意设计活动。积极筹办2010年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大会,征集深圳"设计之都"标志,定期举办各类国际性设计展会、论坛和大赛,文博会开设"设计之都"专题展馆,组织开展"深圳创意设计日"和"创意十二月"等系列创意活动。

  (三)促进深圳创意文化建设。制订并实施《深圳全民创意行动纲领》及行动计划,论证创意设计博物馆建设项目,鼓励成立艺术家工作室。制作"设计之都"宣传品,出版《深圳创新文化》丛书、《创意设计丛书》,编创《深港创意产业蓝皮书》。树立"科技改变生活,创新改变世界"的理念,建设全民创意城市。

  十、加强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建设

  (一)提升城市品牌价值。以提升城市美誉度为重点,学习世界先进城市,结合2011年大运会等重大活动,深入挖掘并整合深圳城市文化资源,确定深圳城市形象标识,提炼城市品牌核心价值,提出城市品牌主题口号,提升深圳城市品牌价值。

  (二)开展城市形象和品牌全球推广。规范城市形象和品牌管理,积极参与"全球城市品牌指数(CBI)"调查,实施面向全球的城市品牌公关宣传计划。突出深圳"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品牌概念,积极与国际权威机构和国际主流媒体进行合作,刊登城市形象广告。开发好、利用好高交会、文博会等重大活动资源,将"国际友城艺术节"打造成国际文化品牌。对英文《深圳日报》进行扩版和增容,加强深圳新闻网、文鹏网等英文版网站建设,增强我市传媒的对外辐射力和影响力。

  十一、加强文化传播工程建设

  (一)实现舆论引导有序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辅政亲民理念,有效疏导公众情绪,强化舆论监督,办好"直通车"、"民心桥"等栏目。各级、各部门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以积极姿态回应舆论监督。要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做到工作策划与新闻策划、事件处置与新闻处置同步,实现有序改进政务报道、有序加强新闻发布、有序推进舆论监督、有序疏导言论。

  (二)加快建设"效益集团"。落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1+7"文件,加快"效益集团"建设步伐,打造文化传媒旗舰集团。做大做强报业集团,进一步提升《深圳特区报》影响力,突出《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晶报》的办报特色,办好《香港商报》和"深圳手机报"。支持广电集团打造全国一流、有国际影响的现代传媒集团;使深圳卫视成为"立足大珠三角、覆盖全中国、辐射东南亚、影响全世界"的深圳名片;推进"全市一网"和广播电视数字化,推动"三网融合",打造以广电为核心的传媒产业链,推进跨区域合作。鼓励出版发行集团多出精品,拓宽多种经营模式,打造面向国内外的出版发行深圳品牌,探索数字出版盈利模式,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

  (三)抢占网络传播制高点。健全网络舆论管理和引导制度,加强网上主题宣传和热点引导的主动策划,深化"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完善网上"意见领袖"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探索3G时代网络监管新模式。将深圳新闻网办成主导深圳网上舆论的地方门户网,打造以视听互动为特色的广电新媒体门户网站,增强网络主流媒体影响力。支持开办社区及社会公益网站,建设基层网络平台,扶持优秀商业、民间网站,抓好网络文化产品生产。

  (四)提高对外传播能力和政府公关水平。强化新闻发言人问责制,大力实施《深圳市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加快组建全市新闻应急中心,推动各区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主管机构,提高我市特别是基层部门应急公关能力。改进城市外宣品制作发放,开展"百万市民讲英语"等活动,增强对外文化输出和传播能力。

  十二、为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党对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对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领导,将文化软实力建设纳入文化立市总体布局,建立文化软实力建设指标及考核评价体系。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要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各区和光明、坪山新区要加大对宣传文化发展的资金投入。探索设立"舆论引导资金",专门用于政策扶持主流媒体。健全社科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与普及活动。进一步规范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运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推动各区与市文化产业业务主管部门在文化产业扶持项目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上的联动。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发展,探索建立民间文化艺术基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对宣传文化事业捐赠办法。

  (三)积极打造文化人才高地。加快实施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打造文化人才高地。进一步研究文化人才引进的特殊情况,制定更加开放的领军人才引进政策,形成一批知名的理论家、出版家、作家和艺术家,一批大师级学术人才,一批高水平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探索文化人才举荐制,建立文化产业新业态人才资质认证体系。将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范畴,由市财政按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予以资助。设立深圳市文化人才市长奖,建立文化人才信息库,制定文化人才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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