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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707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2 00:00
名 称:表彰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文 号:深委〔2009〕43号
主 题 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特大地震,灾情牵动了深圳每一个人的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举全市之力,转战四川和甘肃两省,众志成城,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和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目前,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灾后恢复重建正在有序推进,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我市也被誉为"全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的一面旗帜"。在抗震救灾对口支援行动中,我市涌现出一大批"舍生忘死、无私奉献、敢打硬仗"的光荣集体、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他们的突出表现,彰显了深圳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的政治本色,体现了深圳干部群众大爱无疆、回报祖国的博大胸怀,展现了深圳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辉煌成绩和雄厚实力。
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更加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9月11日(深委〔2009〕43号)决定,授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12个单位"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市纪委派驻三组等60个单位"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文等551名同志"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名单略)。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和深圳新一轮科学发展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市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要积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把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中培育的伟大精神发扬光大,转化为坚持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坚强决心;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继续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精神动力;转化为帮助灾区恢复重建、灾后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夺取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的最后胜利,为推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