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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5期(总第5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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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2006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标单位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7-07-10 【字体:

深府〔2007〕124号

表彰2006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标单位
 
  2006年,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全市遗体火化率连续9年保持100%,在巩固历史旧坟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后续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转变殡葬观念和方式,节约土地资源,美化城市环境,创建国际化城市做出了贡献。经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小组综合考评,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及市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市政府于2007年5月31日(深府〔2007〕124号)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和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继续巩固遗体火化率和历史旧坟治理的成果,全面推行丧葬习俗改革和骨灰处理方式改革,依法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圆满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殡葬管理目标任务,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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