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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4期(总第5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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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7-000614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7-07-03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深府办〔2007〕93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7-07-03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年6月18日)
深府办〔2007〕93号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和《深圳市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各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信息办、各区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市行政服务大厅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全国一流的综合行政服务机构”的目标,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信息化二期项目的建设。各区行政服务大厅、联办中心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各区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全面核准、界定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市法制办要适时推动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和法定化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此项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负责。重点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指引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五、建设和完善在线审批系统,加强社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联合年审、联合审批等跨部门电子政务服务系统,为企事业单位设立纳税、年检年审、质量检查、安全防护、商务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的电子政务服务。在全市推广社区服务与综合管理信息化应用,将政务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逐步使电子政务惠及全体市民。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负责。
  六、推广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推进网上审批。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各区政府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市监察局要按照《全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抓紧示范点建设,带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八、进一步加强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卫生、教育等部门要明确医疗机构和中小学校重点公开内容,凡能主动公开和告知的事项要主动公开和告知。公交、燃气、水务、电力等单位要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突出办事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丰富便民服务举措。
  九、加快“12345”政府公开电话系统建设。年内完成系统的各项建设,年底正式投入运行,建立覆盖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政府公开电话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信访办负责。
  十、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年底对各区、市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
  十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相关单位到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学习、交流。加强政务公开理论研究,及时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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