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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2期(总第5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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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7-06-19 【字体:

深府办〔2007〕7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5月10日)
深府办〔2007〕74号
 
  市教育局《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0号)精神,为全面完成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配置,全面启动校舍改扩建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闫小培 
  副组长:黄国强,张宝泉(市教育局)
  成  员:沈毅(市发展和改革局)、黄励军(市教育局)、刘跃红(市公安消防局)、刘友亮(市财政局)、郭仁忠(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梁小群(市建设局)、王幼鹏(市规划局)、张建宏(市环保局)、曹叠云(市法制办)、李慧民(宝安区人民政府)、曾稳高(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区有关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小组。由黄国强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黄励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法制办和宝安、龙岗区政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报市教育局)。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反馈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投入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6〕180号)的要求,年内全面完成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工作,启动校舍改扩建工作,显著改善特区外义务教育条件。用3年时间使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在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达到《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的要求。
  三、职责分工
  (一)宝安、龙岗两区政府:负责本区内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编制标准化改造项目资金需求预算;办理设备设施配置的采购和安装等工作;办理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报建、招投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对获得的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市教育局:根据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编制年度实施项目计划,分别向市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受理下级教育部门或学校的项目申请,组织对学校申请项目的考察、评估,提出分学校、分项目的安排计划;建立资助学校、项目的档案并进行跟踪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市、区教育部门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校舍改扩建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建议书,对条件成熟的校舍改扩建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后,批复项目建议书;在区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后,下达校舍标准化建设基建投入补助资金的年度投资计划。
  (四)市财政局:审核各学校、各项目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资金安排计划;会同市教育部门下达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配置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实行专项转移支付;监督检查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配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市公安局(消防局):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原有校舍进行消防验收,指导对原有校舍的消防检测和消防整改;对校舍改扩建项目办理消防审批和消防验收。
  (六)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协助宝安、龙岗两区处理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对校舍改扩建项目办理验线手续和竣工查丈。
  (七)市建设局:对原有校舍进行质量检测和提出整改建议;对校舍改扩建项目办理项目招投标,进行安检和质检及竣工验收。
  (八)市规划局:协助宝安、龙岗两区处理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对校舍改扩建项目办理规划审批和验收。
  (九)市环保局:对校舍改扩建项目办理环境评估审批和验收。
  (十)市法制办:协助宝安龙岗两区处理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进度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需报批的项目,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加快进度,共同推进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设备设施配置方面,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2007年4月底前,市教育局、财政局完成项目评估审核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标准化改造设备设施配置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6月至10月宝安、龙岗两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年内全部完成标准化改造设备设施配置工作。
  (二)校舍改扩建方面,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投入,其办学规模参照《深圳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及本区的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校舍的建筑标准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执行。第一批标准化改扩建项目应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同步进行。2007年4月前两区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申报工作;5月前市发展改革局批复项目建议书;8月前两区政府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总概算编制申报;9月前市发展改革局进行项目总概算审核并下达市财政补助投资计划,两区政府下达配套资金计划;10月前开始项目建设招投标及施工建设。在抓紧实施第一批项目的同时,其余项目改扩建工作要在年内全面启动。
  (三)建立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指定联络人,负责定期将本区、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每月汇总一次,专文报市政府,作为推进工作、交流情况的抓手。
 
  附件: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目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
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标要求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措施和进度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一、设备设施配置方面
全面完成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的配置
(一)项目申报
2007年1-3月
完成96所原村办小学的标准化改造设备设施配置项目预算申报工作。
宝安、龙岗区
市财政局、教育局
(二)项目审核及资金安排
2007年4月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标准化改造设备设施配置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实行专项转移支付。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宝安、龙岗区
(三)项目实施
2007年6-10月
两区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完成设备设施采购及配置安装。
宝安、龙岗区
市教育局
(四)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
2007年11-12月
市教育局、区政府按照“改造完成一所,验收一所”的原则进行达标验收;各区对各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
市教育局、
宝安、龙岗区
市财政局
二、校舍改扩建方面
全面启动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校舍改扩建工程
(一)项目申报
2007年1-4月
完成96所原村办小学改扩建的第一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宝安、龙岗区
市教育局
(二)项目立项
2007年4-5月
市发改局对第一批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批复项目建议书。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三)资金安排
2007年6-9月
完成第一批项目规划、设计及总概算编制,项目经市发改局审核后下达市财政投资补助计划,区配套投资计划下达。
市发改局、
宝安、龙岗区
市教育局、公安消防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法制办
(四)项目实施
2007年10月
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完成第一批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建设。
宝安、龙岗区
市教育局
(五)项目全面启动
2007年5-12月
完成其余村小改扩建项目立项申报、规划设计等工作,全面启动村小的改扩建工作。
市发改局、
宝安、龙岗区
市教育局、公安消防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法制办
说明: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标准化改造工作,分为设备设施配置和校舍改扩建工程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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