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0期(总第530期)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06年政府公报 > 2006年第60期(总第530期)

建立深圳市华强北商圈改造联席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6-12-20 【字体:

深府办〔2006〕198号

建立深圳市华强北商圈改造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华强北商圈改造步伐,及时协调解决华强北商圈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于2006年11月11日(深府办〔2006〕198号)决定建立“深圳市华强北商圈改造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明确华强北商圈定位,制定华强北商圈改造计划。
  (二)审定各业种、业态商业功能规划和改造规划。
  (三)审定华强北商圈交通、停车位规划。
  (四)协调处理华强北商圈改造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设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贸工、规划的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负责协助第一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或受第一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贸工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公安交警局及福田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应确定直接责任处室和联络人。
  (三)联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福田区政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议议题、专项改造计划,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二)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起草会议相关文件,准备会议相关材料。
  (三)负责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的召开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二)因故不能到会的联席会议成员,应于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指定其他负责人参会。
  五、联席会议成员
  第一召集人:陈应春、闫小培
  召  集  人:徐安良
  成      员:叶健德(市贸工局)、王幼鹏(市规划局)、郭仁忠(市国土房产局)、钟绍光(市公安交警局)、梁小群(市建设局)、贺海涛(福田区政府)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