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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06〕75号
调整深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市政府于2006年5月22日(深府办〔2006〕75号)决定,对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思平
副组长:陈胜兴、刘朝金(市交通局)、余新国(市公安局)
成 员:沈毅(市发展改革局)、罗烈杰(市委宣传部)、王晓春(市贸工局)、邝兵(市质监局)、王晓星(市安监局)、彭曙曦(市工商局)、黄新山(市法制办)、钟廷国(市公安交警局)、阎志祯(市公路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刘朝金兼任,副主任由市公路局阎志祯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法制办、公安交警局、公路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