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字〔2003〕79号
深圳市建设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
深圳市住宅局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规范》的通知
(2003年7月31日)
深建字〔2003〕79号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部《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和《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及有效利用能源,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步伐,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建设局会同市经济贸易局、住宅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联合编制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编号为SJG10-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深圳市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henz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