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2003年8月11日(深办〔2003〕35号)决定,成立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德成(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谭国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思平(副市长)
成 员:唐杰(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伟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孙大卫(市纪委副书记)、蒙敬杭(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许德森(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杨进军(市体改办主任)、陈安仁(市人事局局长)、李华楠(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政府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并拟定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处理工作,研究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他有关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伟雄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体改办、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和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内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是:审批项目清理组(由市体改办一位负责同志牵头);地方性法规清理组(由市法制局一位负责同志牵头);行政职能清理组(由市编办一位负责同志牵头);中介机构组织建设组(由市体改办一位负责同志牵头)。